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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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概况】 2003年,全省民营经济突出结构调整主线,培植骨干企业,培育特色
产业,加快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扩大出口,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民
营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的重要
组成部分,在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
要的作用。 全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户数达到181万处,比上年增长10.9%,提高2.4个
百分点;从业人员713万人,比上年增长29.4%,提高17个百分点;注册资金2440亿元,
比上年增长54.6%, 提高14.9个百分点;实交税金128亿元,比上年增长28.6%,提高
3.1个百分点;实现进出口总额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倍以上,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
6.2%,提高3.5个百分点;完成增加值3753亿元,比上年增长22.2%。个体私营经济税
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8%; 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40.3%,个体私营经济增
加值占全省GDP的30.2%。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更加重要。2003年,乡镇企业
增加值占全省GDP的40.6%,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
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上交税金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52.8%,比上年提高9.4个百分点;
民营企业提供的工资性农民人均收入达1395元/人,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4.2%,比
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吸纳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68.4万人,比上年增加30.7
万人。民营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不仅带动了乡村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扩大
了社会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而且带起了一大批现代化的新型城镇
和经济强县,推动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加快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创造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固定资产投资】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下,各地努力改善投资环境,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省出现了新一轮的投资热潮,成为民营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
推动了产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以专业村、产业镇、经济园区和胶东半岛制造业基
地建设为重要载体的投资高速增长,各类投资主体扩大投资的动力显著增强,特别是
民间资金、省外资金向民营企业的投资扩大。2003年,全省民营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
资1779亿元,同比增长75%,其中,引进资金610亿元,同比增长99.5%,占投资总额的
34.3%,提高3个百分点;企业自有资金810亿元,同比增长62.6%,占投资总额的45.5
%, 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 金融机构贷款229亿元,同比增长70.9%,占投资总额的
12.9%,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3.4
%, 比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46893个,投产项目42238个,其中70%以上是新
建项目,新建项目投资达1265亿元,占总投资的71.1%,扩建、改建项目不足30%。
【利用外资】 尽管4、5月份的“非典”疫情对民营企业出口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但全省民营企业出口仍然保持了较高增长速度,利用外资也实现了新突破。2003年,
全省有出口产品的民营企业达15796户,比上年增加699户;完成出口交货值1321亿元,
比上年增长29.8%,其中自营出口652亿元,占出口交货值的49.4%,比上年提高4.1个
百分点。五大类出口产品分别完成出口交货值:食品类294亿元,比上年增长24.6%;
纺织服装类260亿元,比上年增长34.7%;工艺品类179亿元,比上年增长42.1%;轻工
类160亿元,比上年增长26.0%;机械类155亿元,比上年增长40.9%。民营企业与外商
及港澳台合资合作新签协议项目2699个,新签协议投资额85.4亿美元,外商实际投资
额43.2亿美元,协议投资额和外商实际投资额分别比上年增长39.8%和64.9%。单个项
目的平均协议投资额由上年的131.4万美元提高到316.5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
项目明显增多。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迈出新步伐, 全省民营企业境外办企业
达到391户,境外办企业累计投资达42.5亿元。
【规模企业】 积极引导和扶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资本纽带实现联合,加
速优势企业规模膨胀。 重点对营业收入前100名私营企业、 前100名出口创汇企业和
100名科技型民营企业实施重点调度, 在资金、技术、上市等方面给予扶持。全年全
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到12715个,同比增长37.5%,实现营业收入占民营经济总收入
的34.2%; 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民营企业1086个,同比增长50.2%,实现营业收入占民
营经济的19.3%。 其中1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由39户增加到62户;20亿元以上的民营
企业由13户增加到18户。全省涌现出万杰、金锣、南山、丛林、新牟、鲁花、力诺、
皇明等一大批规模较大、主导产品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强的民营企业。大型骨干企业
和企业集团的持续增长,带动了乡村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带起了一大批现代
化的新型城镇和经济强县,推动了农村的两个文明建设,加快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在抓大扶强的同时,注重培育区域型特色经济。引导各地立足资源、区位和传统技术
优势,选择、培育出各具特色的主导行业和拳头产品。
【园区建设】 2003年,民营企业工业园区在清理整顿中进一步规范完善。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
70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等4部委《关于清理
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发改外资[2003]2343号)文
件精神和《山东省园区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试行),对民营经济园区进行清理、撤
销、整顿、规范,同时从园区经济总量、土地集约利用、水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
面进行综合考核,促进了民营经济园区在整顿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
2003年全省民营经济园区实现的营业收入、 出口交货值分别占全省民营经济的20%和
41%,园区用地进一步规范,投资、产出效益和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企业改革】 2003年重点抓了对改革不规范、不彻底的企业进行二次改革工作,
引导乡村集体企业改革向深层次发展,不断壮大民营经济队伍。发挥民营经济优势,
积极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参与公有制企业改革、改造、改组,
加大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力度。引导改制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搞好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建立起适应市场竞
争的运行机制,增强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质量管理】 全省各级民营企业主管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在全省民营企
业中培育出了一批社会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名
牌企业。 2003年创全国乡镇企业名牌重点企业30户,总数累计达到107户。自1999年
农业部开展创名牌重点企业活动以来,山东省一直名列全国乡镇企业第一名。2003年,
全省民营企业(乡镇企业) 创中国名牌产品7个,占全省中国名牌产品总数(40个)
的17.50%; 山东名牌产品48个,占山东名牌产品总数(242个)的19.83%。全省民营
企业(乡镇企业)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取得突破性进展。2003年新增著名商标126件,
占全省新评著名商标数的52.05%,首次超过国有及其它类型企业著名商标数。全省民
营企业 (乡镇企业) 著名商标累计达到200件, 占全省著名商标总数(571件) 的
35.20%。
【服务体系建设】 适应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全省以信用建设为载体的信用服务
业开始起步。 至2003年底全省民营企业担保机构达51家,总注册资金9.1亿元,开展
担保业务846笔, 担保资金12亿元,初步缓解了部分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全
省开展了首批诚信守法民营企业、 乡镇企业评价活动,命名了107家企业为“全省诚
信守法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受到企业和社会的欢迎。为解决民营企业同行业间不正
当竞争,避免无序发展,各市相继成立了民营企业行业协会,这些协会大都由主管部
门牵头组织,企业自愿参加,协会组织不占政府序列,不占编制,负责人由会员选举
的企业家担任,具有民间性、自律性、公益性、专业性和市场性,共同制定行业发展
规划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维护行业内部公平竞争,增强了企业间的
协作和信用。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为帮助民
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先后组织举办 “首届山东民营企业优质产品上海展销会”
“山东民营企业赴浙江经贸考察活动”“山东中小企业赴美国经贸考察”“香港中小
企业商机博览会”“山东省民营企业人才招聘洽谈会”“山东省民营企业产学研洽谈
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亮点论坛”等活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开通了山东中小企业网站,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政策、法律服务。与有关部门联合
组织举办了首届全省民营企业文艺调演、全省民营企业书画展,进一步掀起发展民营
经济的高潮。
【政策措施】 为了把中共十六大精神落到实处,结合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情
况, 省委、 省政府在2002年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鲁发
[2002] 3号文)基础上,2003年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
问题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就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若干问
题再作明确详细规定。《补充规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充分体现国民待遇原则。
重点解决了进一步对民营经济放开、放宽、放活和降低门槛问题,包括放开投资领域,
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对民营经济
开放;放宽土地使用政策,在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前提下,优先安排民营
企业用地计划;放宽新设立企业注册登记限制,降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允许分
期到位,限期补足;放宽已设立企业登记限制,放宽对出口型、科技型私营企业限制。
对企业出资比例、改制企业变更登记、私营企业冠省名、民营业者城市落户等方面的
限制进一步放开。在经营范围、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等方面,明确规定对民营经济与
公有制经济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二是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大对民营经济财政
扶持和融资支持,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方面规定更加具体。如规定省、市、
县三级财政都要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民营经济
发展基金。省财政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要求金融机构适当下
放审批权限,建立“贷款回复时限承诺制度”,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规定各
级政府都要拿出一定资金,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对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中
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 3年内免征营业税等。三是在鼓
励事业单位人员从事民营经济方面有了较大突破。如允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国
家规定范围内兼职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四是鼓励民营企业在参与国有、集体中小企业
改革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明确规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从竞
争性领域退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民营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民营企
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公有制企业改制、改组,在偿还贷款、职工安置、费用收取、企业
税收等方面,享受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的优惠政策。五是强调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从
业者的社会地位。规定对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在评选劳模、职称评定、推荐选举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等方面要一视同仁。从2003年起,省政府每两年评选表彰100家
先进民营企业和1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 六是在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等方面的
政策规定更加明确。主要有优化政务环境,清理各类收费项目,提高收费透明度,减
轻企业负担。建立民营企业投诉机制;简化办事手续,建立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
民主评议机制;加快行业协会建设;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尊重、支持、促进发展
民营经济的舆论氛围等。2003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民营企业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
况的专项视察工作,省政协也展开了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调查研究,为民营经济
发展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