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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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3年,山东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是
第一责任”的理念,紧紧围绕“平安山东”建设,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
艰苦奋斗,各项工作整体向前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做
出了新的贡献。
一、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在建立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方
面取得了新成效。坚持警力下沉、措施下移,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不间断地开
展监管场所大清查、罪犯劳教人员思想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人防、物防、技防
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积极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创
新并推广了“心桥热线”“空中课堂”等教育改造新模式,实施罪犯心理工程,推行
完善劳教“三段式动态管理”,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确保了狱所秩序的稳定和监
管、生产、资产的安全。监狱系统狱内发案和罪犯脱逃率均低于往年,劳教工作实现
“四无省”目标,创历史最好水平。特别是在防治“非典”工作中,监狱劳教所全部
封闭集中管理,实现了“零输入”“零感染”。
二、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新突破。各地认真贯彻
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全省加强“第一道防线”
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司
法所的恢复重建工作。截至2003年底,全省司法所总数达到1725个,17个市中有12个
市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不断深化,工作机制进一步
规范,调解效能明显提高,以乡镇司法所为主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调解中心、
“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安置帮教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配合联动的有效机制初
步建立。全年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7万件,防止“民转刑”3054件,化解群体
性事件及上访2273件。完善监狱劳教单位与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衔接措施,建立全省
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减少了脱管、漏管。社区矫正试点
的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积极开展依法防治
“非典”法制宣传和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信用守法户”
等活动,促进了城乡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重点人群、
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在继续深
化完善莱芜经验、章丘经验等老典型的基础上,总结了济南市天桥区民族村(居)依
法治理、枣庄市峄城区“两个一工程”等新典型的经验。积极开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研
究工作,建立了山东法学人才库,组织全省法律界、法学界专家为依法治省提供智力
支持。
四、拓展与规范并重,法律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新贡献。在全省普遍开展
以“诚信服务”为主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整顿和“律师行风社会评”活动,
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律师业诚信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法律服务人员“六个不准”》,
强化管理监督,规范执业行为,努力构建法律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诚信监管、自律、
督察机制。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建立健全了法律服务加快发
展支持系统,实施“三农”、外经贸、科技园区和民营经济四个服务工程,制定出台
了县域公证处服务经济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全省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案件148万余件,
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6.5亿元。公职公司律师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为促进政府
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探索了新路子。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刑辩代理工作的协调指
导,律师参与了胜利油田“家属工”集体诉讼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在维护社会政治
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选派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到省、市、县信访值班室接访,
依法化解涉法信访案件。加强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为民工追讨欠
薪、向“非典”一线医护人员提供爱心法律援助等专项行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管
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又有新发展,机构和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树立了新形象。举办了厅党委和处
级干部读书会,在全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用“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于民”意识,
以严格公正执法为重点,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山东省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七条禁令”》,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
强法律服务队伍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加强机关
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
推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行之有效的制度。2003年,山东省司法厅机关连续第六年
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文明机关”称号,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机关作风建设年”
活动先进单位。
(程 滨 淳于兰芳)
【监狱劳教工作】 2003年,全省监狱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
发展,监管改造、监狱经济、队伍建设全面进步,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一、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全省监狱系统始终把维护安全稳定摆在各项工作的
首位,全面落实《监管改造工作规范》,提高了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开展了春季监
管秩序整顿和“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强化了狱内侦查、隐患排查、特别检查等措施,
及时消除了各种隐患。加大了安全硬件投入,提高了狱墙、电网、监控、门禁的防范
能力。加强了“三共”建设,筑牢了外围防线。深化狱务公开,严格依法办理罪犯考
核奖罚和减刑、假释,确保公正执法,从根本上保证了监狱的安全稳定。狱内发案和
罪犯脱逃均低于往年,再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教育改造工作向纵深发展。“法德结合,文明改造”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个阶段,五项教育”改造新模式成效显著,“罪犯心理工程”开始实施,法制化、
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40452名罪犯获得文化
和技术毕(结)业证书,500多名罪犯刑释后被社会企业聘用。教育改造创新工程再掀
高潮,具有时代特色、体现社会文明的新举措、新方法不断涌现。“女警中心”“空
中课堂”“罪犯权利保障委员会”“女犯健康档案”“新收犯分类鉴定制度”“再就
业指导中心”“新新网站”等等,这些成果开创了全国监狱工作的先河,增强了教育
改造工作的生机和活力。绿色生态监狱、数字化监狱、学习型监狱的创建,使各监狱
旧貌变新颜。首届育新艺术节活动活跃了罪犯的精神文化生活。全省监狱的改革创新,
在“全国监狱人权保障座谈会”和全国监狱“三化”建设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得
到了国内同行和一些资深法学专家的赞肯和好评。
三、监狱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攀升。广大干警职工抢抓机遇,狠抓发展,努力克服
了“非典”的不利影响和燃料、原材料涨价的诸多困难,加大预算管理、招标采购、
节能降耗、技术创新、物流管理、物资超市、营销代理、审计监督、效能监察等,推
行现代营销新方法及市场化运作的新措施,大大提高了监狱企业的竞争能力、发展能
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稳步攀升,再创历史新高,各项经济指标仍居全国监狱系统
第一位。
四、干警职工队伍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转变。坚持把学习作为头等大事,统领全
年工作的全过程。积极组织广大干警职工,认真学习中共十六大、“三个代表”“两
个务必”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统一思想,整顿作风,收到了良好效果。深入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干警职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廉洁勤政的思想进一步增
强。在防治“非典”期间,广大监狱干警职工表现出了视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
政治责任感和临危不惧、甘愿奉献的精神,雷厉风行、连续作战的精神,团结一致、共
同奋斗的精神,严谨求实、业务过硬的精神,成为新时期监狱人民警察整体素质的缩
影。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逐步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整体素质和执法
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共有93个单位和391名个人立功受奖,鲁西监狱被授予“全
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滕州监狱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局
机关被授予首批省级“文明机关”称号。全省监狱呈现了文明、进步、和谐、向上的
崭新景象,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有力地扩大了监狱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
了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地位和形象。
五、干警职工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改善。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现
代化文明监狱的环境建设步伐加快,初步构建了安全文明的改造环境,整洁标准的生
产环境,现代高效的办公环境,舒适清心的居住环境以及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全省
局域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多年企盼的网上办公、远程监控、信息传递、语音通信、图
像传输、远程教育已经成为现实,全省监狱系统借助不断发展的科技手段,提高工作
效率,加速了监狱工作的社会化建设。
(高建杰 孙保明 陈 进)
【全国政协在济南进行人民调解立法调研】 12月9日,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
会副主任杨振杰率全国政协调研组,就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会提出制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提案到济南市开展调查研究。调研组重点围绕人民调解组织机
构设立、调解员产生、调解规则内容、调解书执行等几个方面开展调研。
【鲁西监狱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
位”称号】 几年来,鲁西监狱干警职工认真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
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
活动,实现了监管改造、监狱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鲁西监狱继荣获“全
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一流电力企业”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国家级
荣誉后,1月14日,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称号。
【山东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七条禁令”】 1、严禁打骂、体罚、虐待罪犯、劳
教人员;2、严禁在办理罪犯、劳教人员减刑(期)、假释、保(所)外就医、监
(所)外执行等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3、严禁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劳教
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利用罪犯、劳教人员或其亲属在社会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
严禁私自为罪犯、劳教人员捎带钱物、信件和提供通讯工具;5、严禁值班、带班干
警擅离岗位、玩忽职守;6、严禁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枪支、警械;7、严禁工作日中
午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及着警服或驾驶警车从事非公务活动。对违反上述“禁令”
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辞退或开除。
【山东省法律服务人员“六个不准”】 1、不准在办理案件、公证和司法鉴定中
以任何形式私自接受委托、收受当事人财物;2、不准隐瞒、虚构、夸大办理案件、
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的事实,或作虚假承诺,引诱或胁迫当事人签订合同,收取高额
代理和办案(证)费;3、不准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代理、办理公证和司法鉴定,
或者不按时间、不按规定出庭参加诉讼、仲裁、出具公证书和司法鉴定文书;4、不
准泄露国家秘密或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5、不准要求司法人员推荐介绍案
源,或者向司法人员行贿、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6、不准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胁迫
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出具假公证书、司法鉴定文书和法律意见书。对违反上述“不
准”规定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员分别给予
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或取消执业资格处分,没收其非法所得或责令退还不当收费,
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撤职、辞退或开除。
【全省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 12月4~5日,山东省
委、省政府在枣庄市召开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会议主
要内容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
照省委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平安山东”的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
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筑社会稳定防控体系,巩固“第一
道防线”的任务和措施。
【法律援助“民工讨薪特别行动”成效显著】 2003年春节前,针对因克扣和拖
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山东省司法厅组织全省法律援助
机构开展“民工讨薪特别行动”,依法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在
《齐鲁晚报》上公布了各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电话及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专门编
制了常用法律知识、外来务工维权指南等法律小册子,发放给民工。各地相继开通援
助热线电话,举办专场咨询活动。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主动走上街头、村头进行咨询
服务,帮助特困群众签订援助协议,积极开展非诉讼调解。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
依法帮助大量民工解决了工资拖欠问题,有效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
自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咨询2448人次,涉及7000余人,标的
额达1067.3余万元。指派律师90余人,办理案件200件,讨回金额109.6万元。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帆船委员会(青岛)聘请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
单位】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帆船委员会(青岛)聘请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
问单位,琴岛律师事务所将作为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帆船委员会(青岛)的常年法律
顾问单位,承担涉及奥帆委的有关法律事务。
【昌乐县司法局在农村开展“信用守法村户”活动】 昌乐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司
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与农
村信用社等单位协调配合,在全县农村开展“信用守法村户”活动。自开展争创活动
以来,全县矛盾纠纷同比下降36%,治安案件下降27%,引进外资和财政收入同比分别
增长115%和15.5%。
(程 滨 淳于兰芳)
责任编校:杜 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