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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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3年,全省各级党政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努力推进改革、加快发
展、保持稳定的同时,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的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各级纪委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解放思想、干事创业、
加快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取
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教育,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全省广大党员干部
积极投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
性。省委召开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报告会,激发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艰苦奋
斗精神和干事创业热情。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继续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
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全省组织38.4万余名党员干部观看《一心为民的好干部郑培民》
和《李真贪污受贿案剖析》等电教片,统一组织了廉洁从政知识测试,广大党员干部
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专项清理党政机关
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工作基本结束,涉及干部职工8万多
名,清理出违规金额3474万元,已全部作了纠正和处理。对全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
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进行专项清理,通过调换、拍卖、改变用途等方式进行
纠正和处理。继续抓了清理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制止用公款大
吃大喝,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工作。
二、持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办案工作又有新进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的要求,严格依纪依法办
案,强化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查办案件工作保持了平稳发展的势头。2003年,全省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6731件次。立查案件11402件,同比上升2.5%,其中立查
大案要案2910件,占立案总数的25.5%。立查经济案件4963件,占立案总数的43.5%。
给予党政纪处分10243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212人。给予撤销党内
职务以上处分的3026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19亿元。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审理
工作,提高了办案质量。坚持实事求是,查核举报失实的信访件,为一批党员干部澄
清了问题,还以清白。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清理取消收费项目28项,涉及金额2077万元;降
低收费标准17项,涉及金额483万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403件,涉及金额2638万元,
给予94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全省97%的县级以
上医疗机构参加集中招标采购,金额达20多亿元,降低了部分药品的虚高价格。认真
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深入治理不合理收费,共减轻农
民负担近20亿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件1041件,处分305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
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共停办报刊42种,划转8种,兼并2种,实行
管办分离6种。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得到巩固。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民主评议
行风、优化经济环境”活动,促进了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
四、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
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由省级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累计取消267
项,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90项,精简比例达75.3%;全省17个市、116个县(市、区)
建立了行政审批中心或政务大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便利。全省行政事业性单位全
部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省一级所有部门和市一级政法、行政执法部门全部推
行了部门预算。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些用人上的不正之
风得到纠正。各地逐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进
入市场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
任审计,广泛开展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工作。公用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公开办
事制度,维护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
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在抗击“非典”斗争中,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全
省共有64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被追究领导责任的165人,为落实中央和省
委关于防治“非典”各项决策提供了纪律保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共
受理效能投诉9116件,有2138名公务人员因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认
真参与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
理土地市场、住房基金、就业和再就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治“非典”捐赠款
物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执法监察,保证了政令畅通。
五、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党内监督工作又有新拓展。为了形成对领导
干部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执政为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省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和
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意见》及《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省
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实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办法(试
行)》《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的意见(试行)》。
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对26个省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继续实行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省委
组织部共同参与,省纪委常委同33名新任市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
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9099人次。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分两批对
淄博、聊城、威海、莱芜四个市进行巡视试点,探索和总结了一些经验做法,为今后
的巡视工作打下了基础。
六、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认真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
支持,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围绕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部署、分解和实施;
督促、帮助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整体合
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保证了
全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第一要务”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
践不断创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
导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实践和理论研讨活动,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
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的认识。由于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落实措施
得力,反腐倡廉工作既落实了中央要求,又体现了各地各部门特色,充满了新的生机
和活力。围绕贯彻落实省八届五次全委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省纪委、省监察厅出
台了《关于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十条意见》,加强了工作指导。广大
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增强了为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第一要
务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八、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省纪委常委率先垂范作表率。在省委和中央纪委的
正确领导下,省纪委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
会、开展理论研讨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带动了全
省纪检监察系统的学习。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先后组织了两次大的调研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定了《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议
议事决策规则》,使常委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认真实行民主生活会制度,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省纪委常委自觉遵守中
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家
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健全省纪委机关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完善内部监督的制度、规定和纪律,加强了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为全
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了表率。
(陈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