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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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一、保险业务实现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003年,全省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283.81亿元,已从2001年的全国第6位跃居第4
位,同比增长26.80%。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9.11亿元,同比增长6.88%;人身险保
费收入224.70亿元, 同比增长33.34%。 财产险和人身险占全部业务的比重分别为
20.83%与79.17%。 山东省2003年的保险深度为2.28%,同比增加0.16个百分点,低于
全国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 保险密度为311.02元,同比增加64.62元,高出全国平
均水平23.58元。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456.08亿元。
二、保险市场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公众投保更加便利。2003年,全省保险市场新增太平保
险和太平人寿两家保险公司,33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其中保险代理公司26家、公估
公司3家、经纪公司4家。另外,韩国三星火灾保险公司也在青岛设立了代表处,成为
首家进入山东省的外资保险机构。 至年底,已有13家保险公司在山东省设立了637个
分支机构、2224个保险营销服务部,还有43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银行、邮政等部门
申报批准的7898个兼业代理机构。遍布城乡的保险服务网络为全省人民提供了更加便
利的投保环境。
保险产品更加丰富,保障功能更加强大。各保险公司的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各种
个性化、差异化险种日趋丰富,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投保人选择范围更加宽泛,
保险的风险管理与保障功能更加强大。仅2003年一年,山东保监局受理的新型产品备
案条款就达516个。 保险业共承担风险责任23545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56.89亿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55%,仅青岛正大集团火灾事故保险赔款就达8300万元。保险
业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得到了较好发挥。
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新《保险法》
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了保险产品费率的市场化改革,保险企业在产品开发与应用
上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产品价格趋于合理。全省的车险、航空人身意外险改革平稳
实施, 车险保费收入实现39.61亿元,同比增长13.83%,高出财产保险业务平均增幅
6.95个百分点。保监会取消的86项行政审批项目在山东省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
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持续协调发展的后劲显著增强。2003年,全省经济实现持续、
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民营经济、高新科技、
外经外贸 “三个亮点” 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公众消费需求层次发生深刻变革,
12430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和9125万人口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市场资源和广阔
的发展空间。各级政府普遍把保险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作为创建金融安全区的重要
领域和带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
献度进一步提高。许多市政府主持召开保险业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枣庄、莱芜、
聊城等地还把保险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出了促进保险业发展、规范
市场秩序的指导意见。一些不当干预保险市场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保险业不断加强
宣传工作,在普及保险知识、引导保险消费、增进维权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营造地方政府重视保险、社会各界支持保险、人民群众信任保险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保险行业形成合力,共谋发展大计
各保险公司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在山东省的分支机构
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革,为公司的整体改制上市做出了贡献。二是坚持在发展中适度调
整业务结构,优化业务质量,主动控制与防范风险,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三是
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增强管控能力,多数公司广泛开展了深入自查及整改工作,自我
发展、自我约束能力明显增强。四是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加大产品科学营销力度,加
强职工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得到改善。
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省各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开展车险、航空意外险、银
行保险、保险竞标等业务的自律工作,推进监管与自律的有机结合,并取得明显成效。
不断加强营销员的行业管理,建立了三个“电子化考试中心”,表彰保险服务明星,
建立不良信用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大力弘扬正气,惩戒失信。探索建立保险业服务质
量规范,统一行业服务标准。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政府采购、有
关部门不当干预保险经营、营销员税负等问题,为会员单位排忧解难。着力加强诚信
建设,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开展诚实守信保险公司创建活动。全省保
险行业协会工作已经成为保险市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成为促进保险业发展的重要
力量。
诚信建设成效明显,长效规范机制初步建立。推进诚信建设是实现持续、健康、
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要求,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全省保险业以强化全行业诚信理念、建设信用信息监督机制和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为重
点,以企业诚信、行业自律、监管法治、社会监督为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
声势浩大的保险诚信创建活动,在全社会中努力打造诚信行业。监管部门创办了《山
东保险业诚信建设参考》,各公司、各协会都制定和实施诚信建设方案,开展了多形
式、全方位、群众性的教育、宣传、研讨、信诺等活动,出台职业道德、行业行为规
范,完善企业内控制度,改进信息披露机制,增强诚信状况的透明度。省政府诚信建
设领导小组专门出版一期简报,刊发介绍全省保险行业诚信建设的典型做法。保监局
还组织开展了全省性的诚信建设督查活动,突出解决误导、理赔和服务质量有差距等
重点问题,逐步完善信用信息监督体系,避免走过场、搞包装,努力搭建看得见、摸
得着、离不了、求实效的诚信平台。
保险监管工作得到改善与加强。山东保监局一贯坚持监管就是服务的指导思想,
遵循监管是手段,发展才是根本目的的思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扎扎实实地为保险
企业经营创造宽松环境。一是认真总结几年来的实践,从现阶段保险市场存在问题的
成因出发,结合监管对象主要是保险分支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实际特点,不断探索监管
方式的创新,寻求保险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通过依法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
诚信建设四项措施并举,努力实现监管工作与保险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认真落实
保监会放宽中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放宽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限
制等有关规定,为保险公司加快发展速度,降低经营成本及吸引优秀人才,提高整体
素质创造条件。三是配合省体改办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全省金融情况调研,向省委、
省政府提交了保险业调研报告。联合省保险行业协会、省统计局、山东大学等单位开
展了保险业需求状况和保险消费环境调查报告,为保险业发展提出建议。四是克服人
手少,时间紧等困难,努力改善监管服务。据统计,全年共完成32个保险公司分支机
构的开业验收, 指导开展33家专业中介机构筹建验收,核准110名保险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 受理278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备案,初审80名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审批保险营销服务部256个,核准兼业代理机构168家。五是严厉打击保
险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03年,省保监局针对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加
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全年共对60个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对存在违
法违规问题的16个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累计罚款21万元。
(赵小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