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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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02年,全省各级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
方针,以落实优待老年人政策、发展老年服务设施、理顺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加强基
层老龄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协调指导、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和表彰激励,做了大量
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全省老龄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老年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出台了一
系列优待老年人政策规定。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需求,省直13个部门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1997年制定的优待老年人规定进行了
修订,省政府以鲁政发〔2002〕73号文件印发全省。新优待规定扩大了优待范围,增
加了优待内容,提高了优待标准,得到全省拥护。在做好普遍优待工作的同时,还提
高了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增加了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为部分生活困难的退休干
部增发了生活补贴,进一步完善了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措施。二是认真做好农村税
费改革中减免老年人负担工作。省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税费改革试点单位减免老年人负
担的新做法,提出保持优待老年人政策连续性的建议。省有关部门先后派出8个督查
组深入各地督促检查,促进了政策落实。据统计,全省95%的农村老年人免除了出资
出劳,金额2.43亿元;453万老年人免除了新增加的农业税及附加,金额3.18亿元;
547.8万老年人免除了乡村公益事业金,金额1.15亿,以上三项合计达6.76亿元。全
国老龄办将山东省的做法转发全国。三是着力抓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社会养老
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农村“五保”制度、城乡“低保”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
完善和落实。各级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标准。全
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面达到100%,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展开,“五保”老人集中供养
率50%以上,11万多名老年人享受“低保”,部分农村开始实行养老补贴制度,各种
形式的社会救助使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四是认真抓好家庭赡养工作。
省老龄办制定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实施办法》,各级加大了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
订、兑现、监督工作,许多地方还统一制作了赡养协议书文本,建立了老年人档案。
全省已签订赡养协议456.15万份,占有子女家庭的70%,兑现率达到95%以上。省人
大和省政府还将制订《家庭赡养与扶养办法》列入了立法计划。五是加强了维护老年
人合法权益工作。省老龄办先后组织5个检查组到部分市县,对落实减免老年人负担
政策和窗口单位执行优待老年人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市也协调人大、政协对本地
区贯彻落实老年法规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视察。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
积极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涉老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司法机关对涉老案件优
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对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理和
曝光,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审结涉老案件5200多件
,减免老年人诉讼费109万元,有9791名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减免律师服务费122.
5万元,各级组织调解涉老纠纷23300多件,乡镇以上老龄部门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8
470多件。
二、组织开展城乡社区老龄工作试点,探索总结了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新经验。
全省统一组织在济南市、青岛市、肥城市开展了城乡社区老龄工作试点,试点以创建
“星光老年之家”为契机,以健全社区老年工作和活动组织为载体,以完善为老服务
体系为依托,以逐步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为目标,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省老龄办多次到试点单位具体帮助指导,专门召开了试点情况交流会,并组织试点
单位到南方省市学习考察。在试点的基础上,省老龄办和省民政厅共同研究出台了加
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的意见,将村居老年组织纳入基层组织建设之中,按照规范化、
法制化、制度化要求进行调整健全,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老年组织性质、地位、任务
不够明确,管理、活动不够规范的问题,为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事业,老年服务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编制
了《山东省“十五”养老服务业社会化规划》,提出了发展社会化养老的指导原则、
任务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并拟定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重点工程,解决资金6000万元
。从政策上支持和引导有关老年产品的企业向产业化发展,在投资贷款上优先照顾,
加强了对有关老年产品企业的信息、技术交流,引导企业生产老年人需要的产品。对
兴建的老年服务设施,在项目选址、设计审批、开工建设上优先办理,对新建老年服
务设施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和拆迁补偿费酌情给予减免。结合加强社区建设
,进一步加强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老年医疗卫生和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全省已
建立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托老所、康复站等社会福利设施4800处,形成了
遍布城市街居的社区服务网络;完成“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311个,各
级福利资金投入8934.4万元,政府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18504万元,项目总面积达27
.59万平方米,比原计划155个项目多了一倍;深化乡镇敬老院改革,改善管理与服务
,乡镇及村办敬老院已达3600多处,收养“五保”老人9.6万名;全省建立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2468个,覆盖城市人口1000余万。在政策引导扶持下,养老服务机构呈快速
增长趋势,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管理市场化的发展机制正在逐步形成。据统计,全
省有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2397所,床位11.6万张,其中社会
力量兴办的各类养老机构从上年178家增加到279家,床位数从8500多张猛增到21400
多张,相当于建国以来国办福利机构床位数的近7倍。
四、广泛开展争创敬老模范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1月份省老龄委
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争创敬老模范单位和争当敬老模范个人、模范老人活动
的意见》,明确了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模范条件及评选表彰办法。4月
份省老龄办、省人事厅、省民政厅和省委老干部局联合制定了评选表彰方案,并成立
了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组织工作。10月12日,结合庆祝老人节,召开了表彰大会,
王军民副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了重要讲话。省妇联在全省家庭中组织开展了“爱
心献老人”为主题的家庭美德实践活动,教育动员家庭成员向老人“送孝心、送健康
、送温暖、送欢乐”,并评选表彰了100名“尊老敬老好儿女”和10名“尊老敬老好
儿女标兵”。全省各级以争创活动为载体,积极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
形成了“全民关怀”老年人的新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各项老龄工作的落实。据不完全
统计,全省有99%的公园303个、99.6%的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1199个,向老年人
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级慰问老年人70多万人次,金额7000多万元;救助特困老年人1
8.4万人次,金额6300多万元;1600多名百岁以上老人和40多万高龄老人享受到政府
或集体发给的长寿、养老补贴,金额达1.126亿元。
五、组织引导老年人开展健康文体活动,促进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省老龄办与
省文化厅、广电局、体育局、大众日报社联合举办了全省老年文化体育电视大赛。组
织参加了全国老年文艺调演,全省共评选报送节目17个,获金奖4个、银奖6个、铜奖
7个,有2个节目进京参加了汇报演出。省文化厅组织全省2000多个老年艺术团队开展
了大量的老年广场文化活动,举办各类老年艺术培训班800多期。省体育局专门从体
育彩票收益中拨款支持老年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了十多个老年体育项目全省性比
赛,编印了《老年人体育锻炼科普知识》,并在农村大力推广“健步走”活动,全省
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已达450万。省老龄办还支持、指导或联合社会力量举办
了“庆祝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著名老年书画家精品联展”,“关爱老人”济南泉城广
场消夏文艺晚会,“九九重阳节送健康”咨询服务活动,创办了“中国老年网”。全
省各地进一步加强了老年教育、老年文体活动及其活动设施建设。全省县以上老年大
学有124所,基层老年学校有5700多个;县以上老年文体组织达1340多个,老年活动
中心370多个,95%的乡镇、街道建立了老年活动站,总数4800多个,60%的村居建
立了老年活动室,总数5.2万个,县以上组织老年文体比赛1850多次。
六、认真抓了老龄工作机构建设,老龄工作队伍面貌有新的改观。省老龄办列入
了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为老龄办更好地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
查职能提供了保障。全省除个别县(市、区)外,按照要求调整健全了老龄工作委员会
,明确了职责,建立了办事机构,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建立了老龄工作机构
,明确了专兼职老龄工作人员。同时,各级重视加强老龄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深入
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努力提高老龄干部的素质。省老龄办举办了新任
市、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培训班,邀请全国老龄办领导和专家学者授课;组织8个
市的350名老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和老年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各市、
县先后举办了300多期培训班,培训各类人员1.4万人次,对开阔老龄干部的视野,提
高老龄干部的素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七、老龄工作调研和老龄学术研究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重视研究人口老龄化的
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发展对策。省老龄办组织进行了养老服务机构调查,开展了“
老年优待政策调整”“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状况与对策”“贫困老人生活状况及救助工
作”“村居老年组织建设的状况与对策”等专题调研,为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提供
了依据。组织社会各界为全国“老年生活与生命质量”研讨会撰写了20余篇研究论文
,编印了《老年学研究论文选编》,建立了“山东省老龄数据库”,确定了“十五”
期间老龄问题重点研究课题。

【山东省庆祝老人节暨表彰敬老模范和模范老人大会】10月12日在济南南郊宾馆隆重
举行。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级老领导及先进代表、老年人代表、老龄干部
代表共300余人参加大会。省委书记吴官正向大会发了贺信,省长张高丽作了重要批
示,副省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军民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了重要讲话。会上,
向获得“敬老模范”称号的106个单位、97名个人和获得“山东省模范老人”称号的
99名老年人及35个“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35名“全省老龄工作先进个人”颁奖

【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2002年10月23日省政府修订印发,2003年1月1日正式实行
。根据规定,老年人不承担各种社会集资,农村老年人按规定减免税费,优先获得各
项服务,免费进公园,免费使用公厕,65岁以上乘市内公交车半费、70岁以上免费,
百岁以上每月发给不低于100元的长寿补贴金、每年进行一次免费查体。1997年山东
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优待老年人规定,这次修订,进一步扩大了优待范围,增加了
优待内容,提高了优待标准。

【山东省老年文化体育电视大赛】4月至9月,省老龄办与省文化厅、广电局、体育局
、大众日报社联合举办,以“讴歌时代、展示风采、向党的十六大献礼”为主题。大
赛于9月26日至28日在济南进行决赛,有28个代表队、56个演出单位、102个节目、1
546名老年演员参加了决赛演出。全省参与各级选拔比赛活动的老年人达4.6万人,不
仅展示了当代老年人的风采,而且推动了基层老年文体活动的开展。
(徐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