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2001年,是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成效更加明显、
人民群众满意程度又有提高的一年。
一、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洁自律的重点工作取得新
的进展
全省统一组织的“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教育活动,县以上纪委普遍开展的
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一把手”的谈话,收到良好效果。省纪委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召
开会议,对市和省直厅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进行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带动了
全省党风廉政教育的开展。全省共清理上交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
1162万元,有168人因不登记上交受到查处。对全省4万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了登记,对其中不符合规定的进行了纠正或处理。还对县处级以上
领导干部持有的因私护照和本人及其配偶办理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外国居留证,开展
了专项清理。同时,继续抓了清房、清车、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工作,进一步巩固
了专项清理成果。
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查办案件,办案质量和水平有新的提高
各级党政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执纪办案工作,坚持党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统
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机制,突破
了一批大案要案。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6546件次,初查核实违纪
线索11128件, 立查案件11240件,查结11270件。在立查案件中,大案要案3129件,
占立案量的27.8%。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55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
245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3969人,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743人。通过办案
挽回经济损失1.59亿元。为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各级还对全省1997年以来处分决
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32643人,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690人,占
2.1%,对这些问题已进行了纠正。
三、坚持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
风
各级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为重点,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全省取缔非法药品生产、 经营户1909个,通过换证淘汰生产、经营企业869个,清理
销毁了一批假劣和过期药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采购金额达13.24亿元, 节约资金3.65亿元。各级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加大措施,狠抓
落实, 全省共减轻农民负担7.72亿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321件。取
消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952个,涉及金额11.59亿元。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费用
负担1.52亿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
序工作,加强了对建设工程项目、国债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和粮食体制改革
情况的执法监察。
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权、钱、人”管理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取得阶
段性成果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快。省政府对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所有审批和核
准事项进行了清理,共取消1050项,精简比例达57.4%;多数市也结合机构改革,进
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了监管,使行政审批权力得
到规范。许多地方和部门注意加强生产要素市场建设,用市场机制代替了一些行政审
批项目。 全省有8个市的有形建筑市场,已经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政府采购总额达
34.22亿元,节约资金6.44亿元,节支率达18.82%;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
产权交易等制度也在逐步推行。二是财政制度改革初见成效。省直机关部门预算试点
工作进展顺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始试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向纵深发
展,全省已经基本实行了“票款分离”制度。各地各部门还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和“小金库”进行了清理整顿。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各级认真贯彻《深
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积极稳妥地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扩大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等
制度。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三务公开”、会计委派等工作也取
得新的进展。
五、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各地各部门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到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
了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政机关许多部门注意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
务工作结合起来一道去抓,同步推进;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积极主
动地抓好牵头负责的工作,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又有明显进步。各级加强了对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省委、省政府于2001年3月印发了《关于
对地厅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市、 县两级参照这个办法,从实际出发进行了检查和考核,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6个
重点加强了责任追究工作。 全省共有486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其中受到党纪政纪
处分的405名,受到组织处理的81名。
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又有新的进步
认真落实中央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
查体制, 加强了组织建设。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规定已在所有市和113
个县(市、区)落实,其他地方也正在积极创造落实的条件。省纪委加强了对省直机关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对现任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对新
提任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实行了交流任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
秉公执纪、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章丘市纪委、监察局等四个
单位和王珍宝等9人被中央纪委、 人事部、监察部分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
集体”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还有32人受到中央纪委、监察
部的嘉奖。
(陈建东)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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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01年,是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成效更加明显、
人民群众满意程度又有提高的一年。
一、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洁自律的重点工作取得新
的进展
全省统一组织的“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教育活动,县以上纪委普遍开展的
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一把手”的谈话,收到良好效果。省纪委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召
开会议,对市和省直厅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进行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带动了
全省党风廉政教育的开展。全省共清理上交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
1162万元,有168人因不登记上交受到查处。对全省4万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了登记,对其中不符合规定的进行了纠正或处理。还对县处级以上
领导干部持有的因私护照和本人及其配偶办理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外国居留证,开展
了专项清理。同时,继续抓了清房、清车、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工作,进一步巩固
了专项清理成果。
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查办案件,办案质量和水平有新的提高
各级党政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执纪办案工作,坚持党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统
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机制,突破
了一批大案要案。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6546件次,初查核实违纪
线索11128件, 立查案件11240件,查结11270件。在立查案件中,大案要案3129件,
占立案量的27.8%。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55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
245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3969人,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743人。通过办案
挽回经济损失1.59亿元。为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各级还对全省1997年以来处分决
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32643人,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690人,占
2.1%,对这些问题已进行了纠正。
三、坚持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
风
各级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为重点,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全省取缔非法药品生产、 经营户1909个,通过换证淘汰生产、经营企业869个,清理
销毁了一批假劣和过期药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采购金额达13.24亿元, 节约资金3.65亿元。各级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加大措施,狠抓
落实, 全省共减轻农民负担7.72亿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321件。取
消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952个,涉及金额11.59亿元。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费用
负担1.52亿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
序工作,加强了对建设工程项目、国债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和粮食体制改革
情况的执法监察。
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权、钱、人”管理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取得阶
段性成果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快。省政府对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所有审批和核
准事项进行了清理,共取消1050项,精简比例达57.4%;多数市也结合机构改革,进
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了监管,使行政审批权力得
到规范。许多地方和部门注意加强生产要素市场建设,用市场机制代替了一些行政审
批项目。 全省有8个市的有形建筑市场,已经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政府采购总额达
34.22亿元,节约资金6.44亿元,节支率达18.82%;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
产权交易等制度也在逐步推行。二是财政制度改革初见成效。省直机关部门预算试点
工作进展顺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始试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向纵深发
展,全省已经基本实行了“票款分离”制度。各地各部门还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和“小金库”进行了清理整顿。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各级认真贯彻《深
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积极稳妥地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扩大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等
制度。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三务公开”、会计委派等工作也取
得新的进展。
五、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各地各部门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到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
了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政机关许多部门注意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
务工作结合起来一道去抓,同步推进;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积极主
动地抓好牵头负责的工作,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又有明显进步。各级加强了对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省委、省政府于2001年3月印发了《关于
对地厅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市、 县两级参照这个办法,从实际出发进行了检查和考核,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6个
重点加强了责任追究工作。 全省共有486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其中受到党纪政纪
处分的405名,受到组织处理的81名。
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又有新的进步
认真落实中央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
查体制, 加强了组织建设。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规定已在所有市和113
个县(市、区)落实,其他地方也正在积极创造落实的条件。省纪委加强了对省直机关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对现任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对新
提任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实行了交流任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
秉公执纪、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章丘市纪委、监察局等四个
单位和王珍宝等9人被中央纪委、 人事部、监察部分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
集体”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还有32人受到中央纪委、监察
部的嘉奖。
(陈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