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十五”时期山东的发展目标 山东省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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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时期山东的发展目标
总的任务是:以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方向,加快体制创新、科技
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科教兴鲁、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
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再造山东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人民生活由小康向富裕迈进,为提前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指标为:
1、经济总量。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2005年达到13150亿元,人均14100元;
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1550亿元、6800亿元和480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4%、
10%和9.5%左右。
2、 经济结构与效益。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1:49:40,高新技术占工业增加值
的比重达到20%; 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达到40%,城市化水平达到43%,农业
劳动者比重下降到40%以上;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
达到820亿元,年均增长12%。
3、投资和物价。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8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2%,
其中国有基建和技改投资年均分别增长8%和17%。 投资率保持在30%左右。直接融
资累计达到1000亿元。物价涨幅控制在3%左右。
4、 国际化水平。进出口总额达到475亿美元,占GDP的比重提高到30%。其中出
口和进口年均分别增长12%和16%。外贸出口中工业制成品的比重达到85%,机电产
品比重达到30%。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25亿美元左右。
5、 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6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60元,
年均分别增长6%;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650亿元,年均增长13%;城镇人均
居住面积提高到15平方米,农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电话普及率达到45%,人均期
望寿命74岁。
6、科技教育和社会事业。每万人拥有的科研人员达到410人,科技进步贡献率提
高到50%左右,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和研究生分别达到60万人和 3万人。城镇社会保
险覆盖率达到100%, 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数提高到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以内。
7、 可持续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5‰左右,总人口控制在9300万;耕地
保持在1亿亩左右,水资源供求矛盾明显缓解,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每年降低2
%;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逐步按环境容量实行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20%。
在完成“十五”计划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综合实力和竞争
能力明显增强,经营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更加充实富裕,
沿海及胶济沿线经济发达地区力争基本实现现代化,努力展现山东“大而强、富而美”
的崭新形象。

山东省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2001年4月11日)
一、全省总人口
全省总人口为9079.31万人, 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8439.
28万人相比,增加了640.03万人。
二、人口分布
全省人口分布如下:
济南市592.17万人
青岛市749.42万人
淄博市418.48万人
枣庄市354.66万人
东营市179.30万人
烟台市663.57万人
潍坊市849.53万人
济宁市774.03万人
泰安市533.46万人
威海市259.70万人
日照市268.62万人
莱芜市123.35万人
临沂市994.26万人
德州市529.37万人
聊城市541.19万人
滨州市356.41万人
菏泽市809.80万人

三、家庭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 全省共有家庭户2700.6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 8677.74万
人, 占总人口的95.58%,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21人,比 1990第四次人口普查的3
.75人下降了0.54人。
四、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892.78万人、占20. 58%;15~64岁的人口为
6457.09万人,占71.1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729.44万人,占8.03%。同1990
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0~ 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
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3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省人口中,男性为 4596.44万人,占50.63%;女性为 4482.87万人,占49
.3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53。
六、民族构成
全省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017.30万人,占99.3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2.01
万人,占0.68%。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628.33万人,
增长了74.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1.69万人,增长了23.23%。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302.44万人,占3.33%;接受高
中(含中专)教育的1002.02万人,占11.04%;接受初中教育的3326.14万人,占
36.63%;接受小学教育的2972.24万人,占32.74%。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
下变化: 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975人上升为 3331人; 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
7140人上升为11036人; 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 25182人上升为 36634人;具有小
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6260人下降为32736人。
全省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767.98万
人。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粗文盲率由16.87%下降为8.46%,下降
了8.41个百分点。
注:
1、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 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
记。
2、 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的集体居
住的人。
(责任编校:黄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