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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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00年,全省(除标注外,以下数字均含青岛) 国有资产总量3318.38亿
元, 比上年增加302.57亿元,增长10.03%。其中,企业国有资产1645.1亿元,
占全部国有资产的49.5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392.63亿元,占全部国有资
产的41.97%; 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54.3亿元, 比上年增加3.59亿元, 增长
7.08%;建设单位国有资产226.36亿元,比上年减少11.81亿元,减幅为4.96%。

[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改革情况]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山东省财政厅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鲁政办发[2000]143号) ,对原省国资局的职能、
处室和人员作了较大调整,在省财政厅内设立了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省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内设3个职能处,行政人员29人。

[支持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认真贯彻“抓大放小”的方针,积极参与省级国有
企业改革。在对1603户省级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分布状况和效益情况等深入调查
的基础上,按照“授权一批、消化一批、下放一批、归并一批”的原则,提出了
《省级企业国有资产调整重组意见》。即对已形成规模经营,产权关系比较明晰,
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对独立性较强
且行业特殊,产权关系尚不够理顺的企业单位,经规范后实施授权经营。对省直
部门创办的资产规模小、经营困难的经济实体,由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兼并、联
合、出售、破产、股份合作等形式放开搞活。对产品、产业和经济技术关联度不
大,不作为省重点发展的一般竞争性企业,下放市地管理。对未纳入以上三种形
式调整重组的企业,组建一家资产经营公司,授权其经营管理这部分企业的国有
资产。
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改制行为。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省属国有工交企业改
革脱困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若干规定的通
知》精神,与省经贸委和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省属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合作制企
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审批问题的通知》,对改制企业资产清查、资产评估、法人代
表离任审计、债权债务落实、改制申请、产权变动或注销登记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规范了省属企业改制的审批工作,确保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

[加强企业国有股权管理]一是对全省上市公司上市前及1999年度有关指标进行
了统计,建立起了比较规范的档案资料,基本摸清了上市公司的“家底”。从统
计的55户上市公司情况看,上市前总股本227.22亿元,其中,国家股和国有法人
股143.76亿元, 占63.26%,净资产339.26亿元,平均每股净资产1.49元;1999
年底总股本279.34亿元, 其中,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160.38亿元,占57.41%,
净资产640.29亿元, 平均每股净资产2.29元。二是为7户拟上市公司完成了国有
股本设置及资产重组工作,共设置总股本18.95亿元,其中国有股18.27亿元,占
96.41%。三是积极支持上市公司配股。全年共审核了13户上市公司的配股方案。
其中,有7户完成了配股,共募集资金(产) 达18.75亿元,配股前总股本12.14亿
元,国有股7.19亿元,占59.23%;配股后总股本13.87亿元,国有股7.53亿元,
占54.29%。配股前后国有股比例下降4.9 4%。四是完成了股份制企业1999年度
报表的编制统计工作。 共统计股份公司173户,总股本207.99亿元,其中,国家
股75.65亿元, 占36.37%;国有法人股52.04亿元,占25.02%;累计分红17.36
亿元,募集资金137.11亿元。五是规范了国有股权登记工作。在对全省上市公司
国有股权登记情况调查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国有股权登记的通知,要求股
份公司的国有股持股单位,通过山东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国有股股权登记事宜,
并报省国资部门备案,作为办理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必备文件。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加强资产评估管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一是对评估
立项、合规性审查实行了三规范。即:规范评估报告格式,明确申报材料由资产
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及评估明细表三部分组成;规范审核方式,对中介机构的
执业资格、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评估方法的选用和评估报告有效期推行合规性
审查,改变了过去直接对评估结果审核确认的做法;规范审核制度,制定了资产
评估项目抽查复核办法,对评估项目进行具体抽查、打分、定级,提高了评估机
构的执业质量。二是加强了立项、合规性审查的程序管理,严把政策关和审核质
量关,对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委托方或占有方三者全面实行承诺函
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增强风险意识。三是加大了对资产评估项目制度的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调整了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项目的管理事权,加强了破产企业的评
估项目管理。
据统计,全年共办理省级(不含青岛)资产评估立项198项,合规性审查112项,
评估前全部资产账面净值266.89亿元,负债107.93亿元,调整后账面净值270.62
亿元,负债113.40亿元;评估后全部资产价值307.08亿元,负债111.41亿元。资
产价值比评估前账面净值增加36.46亿元,平均增值率13.47%,负债比评估前账
面值减少1.99亿元。
圆满完成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一是完成了全省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产
权登记年检工作。据统计,全省(不含青岛市)共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
检查991 9户, 登记资产总额5592.20亿元,负债总额3999.34亿元,国有资产总
额1350.05亿元(含国有法人资本134.52亿元) 。其中非金融企业9908户,国有资
产1319.58亿元, 分别占全部登记户数和国有资产总额的99.89%和97.74%。实
现利润27.38亿元, 其中, 盈利企业5500户, 占全部户数的55.45%, 盈利额
110.15亿元;亏损企业4419户,占全部户数的44.55%,亏损额82.77亿元。办理
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21875户,登记资产总额1506.06亿元,负债总额426.12亿
元,国有资产总额1080亿元。固定资产总额943.9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87.36
%。土地占用面积1157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8785万平万米,车辆61478辆,
专用仪器设备546615台。二是完成了全省企业重新占有产权登记工作。按照财政
部关于企业重新占有登记和换发新的产权登记表 (证) 工作的统一部署,提出了
《全省企业重新占有产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企业重新占有登记工作
规程》,实行集中办公、集中会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支持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强了政府机构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为防止
省直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与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
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确定撤
销、合并的单位,要成立资产清查小组,负责本单位全部资产的盘点、清理、登
记造册、上报审批及移交等项工作。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资产的盘盈、盘亏以及
呆账、坏账,要认真登记造册,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二是完成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统一划归省级管理工作。根据《山东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精神,在对全省(不含济南、青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全
面清查的基础上, 办理了资产上划手续。共划转资产总额27.42亿元,负债总额
7.56亿元, 国有资产总额19.86亿元。同时,指导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出台了
《山东省工商行政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理顺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
管理体制,明晰了产权关系,明确了分级监管责任。三是积极参与了大众报业集
团、山东旅游集团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山东大学信息产业集团等设立、
组建,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地
方中波转播台成建制划转省级广电部门统一管理工作,提出了资产重组、资产划
转等方面的意见,推动了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

[加强公物拍卖机构管理]为切实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
强了对全省公物拍卖中介机构的管理。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
责指定公物拍卖机构,从法律上赋予了省国资办指定公物拍卖机构的职能,严格
按照《拍卖法》依法对其进行管理的职能。根据有关规定和全省公物拍卖机构现
状,提出了今后指定、管理公物拍卖机构的具体实施意见。认真部署了1999年度
和2000年度公物拍卖机构年检工作,并逐户对其进行了年检,对拍卖行为不规范
的提出了处理意见。根据年检情况,重新指定了25家公物拍卖机构,并对其从事
公物拍卖业务提出了严格要求。为增强指定公物拍卖机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省
高级人民法院及时转发了省国资办指定公物拍卖机构的文件,并对2001年度公物
拍卖机构的指定工作进行了部署。

(邵泽武 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