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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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00年,全省政法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法轮功组织体系已被摧
毁,极少数顽固分子依法受到打击处理。
(二)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密切配合,不断加强情报信息和侦察、控制工作,
依法及时粉碎了境内外敌对势力的一系列渗透、破坏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
全。
(三)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探索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
矛盾的新机制。在全省农村推广了建立乡镇调解中心的经验,建立了依法化解农
村矛盾纠纷的新机制。在城市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以
社区为依托、以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的城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格局。积极
开通了表达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了群体性事件。
(四)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200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贿赂
等职务犯罪案件3150件,比上年上升12%;查办党政机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459件, 比上年增加82.9%;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
用职权等犯罪要案177件,比上年上升47.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7亿元,比
上年上升25.8%。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
(一)深化“严打”斗争。严打的重点,始终对准那些有组织犯罪、流窜犯罪、
暴力犯罪和流氓恶势力,以及重大盗窃、杀人、伤害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
多发性犯罪。2000年,全省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2045起,判处罪犯34820人,劳
教4529人。年内,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精心组织了打拐专项斗争,
集中开展了对娱乐服务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专项治理活动,查处了一批拐
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和赌博案件。对公路交通治安秩序进行了整治,全省公路
沿线的犯罪案件大幅度下降。
(二)开展农村整治。在全省推广了沂水等地把解决农村突出治安问题,同整
顿农村后进班子、处理信访问题、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实党在农村的政策
结合起来,进行“五位一体”综合整治,集中整治了一批后进村,收到了良好效
果,90%以上的后进村改变了面貌。尤其是在治安方面,许多村实现了无刑事案
件、无治安案件、无集体越级上访、无村民犯罪,农村治安形势进一步稳定。
(三)狠抓城市防范。以打得狠、控得住、防得牢、管得严为目标,切实加强
城市治安防范功能。城区治安出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
(四)积极开展基层创安活动。随着活动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的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确保了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五)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省92%以上的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
法制辅导员; 9月份,省委政法委和济南市联合举办了“关爱明天--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展览”,有50多所大中小学校先后组织学生参观,观众总人数超过10万。
加大了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集中治理,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远离“三厅一台”
和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为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预
防违法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努力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依法严厉打击了走私骗汇、制假贩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
罪活动。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调节职能,依法处理各种经济纠纷案件,
特别是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及国企改革、金融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等案件的审理力
度。全年共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5.60万件,诉讼标的额达361.3亿元。切实加
强了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办理业务数量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四、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坚持不懈地加
强政法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00年,有177个单位、887名个人受到中央
政法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1198个单位和7195名干警荣立一、二、三等功;
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分别比上年下降14.5%和15.8%。

(省委政法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