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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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截至1999年底,全省老年人口1097.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2.35%,比上年
增长1.94%。
一、认真做好庆祝国际老年人年的各项工作,增强了社会老龄意识和敬老、养老、
助老意识。省政府批转了省民政厅、省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庆祝国际老年人年的意见》,
10月15日召开了“山东省庆祝国际老年人年暨老龄工作表彰大会”。各级加大了老龄
宣传教育的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在全体公民中开展尊老、敬老、助老教育。省老龄
委办公室与省人事厅共同组织了“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省和市地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报刊普遍开设了老龄工作栏目,增加了宣传报道的
篇幅和时间,营造了关心老年人、重视老龄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促进了尊老、敬老
浓厚社会风气的形成。省老龄委办公室与省人事厅、省教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
妇联共同组织开展了“爱老助老献爱心活动”,与省民政厅共同组织开展了“救助特
困老人活动”,省领导带队深入到10个县的部分乡村,看望慰问了10个乡镇敬老院的
老人和100多名特困老人, 发放救助金10万元。省老龄委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评选“孝
星”活动,129名在敬老、养老、助老方面有特殊贡献的“齐鲁孝星”受到表彰奖励。
二、加强了执法工作,推动了老年法规政策落实。全省把《老年法》列入了“三
五”普法教育内容,省老龄委办公室组织了全省老年法规知识竞赛,省司法厅和省老
龄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规定了对老年人
实施法律援助的机构、对象、形式、程序等问题,并确定每年的“老人节”前一个月
为“老年人法律援助月”,全省律师事务所的每位律师每年为老年人免费办理涉老案
件2件。
《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得到了全面落实。全省半数以上老年人领到《山东省
老年人优待证》,部分市地根据实际增加了优待优惠内容。老年人进公园、乘坐车船、
就医、购物、文化娱乐等,能够享受免费或优先优惠的待遇。全省百岁老人全部领到
了政府发放的长寿补贴。许多市(地)组织医疗部门为老年人进行了免费查体、建立了
健康档案,组织电信部门为老年人优惠安装电话。
三、加快养老体系建设,提高了养老保障水平。全省继续开展了签定《家庭赡养
协议书》活动,充实了赡养内容,提高了赡养标准,实行了司法公证,进一步发挥了
家庭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感情慰籍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行养老保险制度,
进一步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省老龄委办公室与太平洋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联合
开展了老年人出行平安保险活动。各级高度重视退休职工养老金的社会发放工作,做
到了及时足额兑现。部分单位建立了发展老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制定了扶持老年公益
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省老龄委办公室与省人事厅联合建立了老年人才信息库,举办
了老年人才招聘专场。
四、加强老年人思想文化工作,丰富了老年人精神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
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一系列指示,加强了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省和济南市老龄委于“九九”老人节在济
南泉城广场举办了大型“老年文化广场”活动,8000多名老年人进行了文艺体育表演,
上百个单位进场开展咨询服务,吸引了10多万市民参与。省及各地普遍组织了老年文
艺汇演、体育比赛、征文、书画展评等活动,推动了老年活动多样化、经常化。省老
龄委组织召开了“庆祝建国50周年及国际老年人老年英模座谈会”,部分获省部级和
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老英模和受省政府表彰的“模范老人”代表参加了会议。省老
龄委办公室同省艺术馆联合举办了“老年书画艺术展”,评选出了“山东省老年人书
画百佳作品” 。省老龄委办公室和省妇联组织开展了“健康老人”评选活动,100名
身体、智力等方面优秀的老年人当选。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颁布]12月16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该《条例》确定了老年人
受全社会尊重和关心的社会地位,规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内容以及老年事业经费、
老年设施建设、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惩处办法、老年法规执法主体和授权制定具体优
待老年人政策等问题,使全省老龄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迈进了一大步。

[山东省庆祝国际老年人年暨老龄工作表彰大会召开]10月15日,山东省庆祝国际老
年人年暨老龄工作表彰大会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各市地和四大企业的老龄委主任、
办公室主任,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山东省模范老
人”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王照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