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1998年,全省法院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端正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省法院明确提
出了“四个一”的指导思想,即必须始终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这一法院工作
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突出审判工作这一法院工作的中心任务,必须始终贯穿司法公
正这一法院工作的主线,必须始终抓牢队伍建设这一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全省法院
要根据这“四个一”的要求,通过开展审判工作,做到“四个维护”,即自觉维护中
央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法院形象。强调继续坚持一手抓审判工
作,一手抓队伍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全省
法院和广大干警积极响应,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保证了全省法院
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搞好司法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诉
讼案件53.67万件,审结52.67万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9%和2.3%,收结案数均创历
史最高记录。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
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71万件,判处犯罪分子2.85万人,分别
比上年增长12.3%和6.2%;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7
.87万件,一审行政案件1万余件,分别比上年增长6.0%和36.6%;积极调节经济关
系,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7.88万件,标的额达372.7亿元,案件数量比上年略有下
降,但标的额增加了27%。在经济审判中,重点加强了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济
纠纷案件的审判,共审理企业购销合同案件5.85万件,企业承包、联营、租赁、兼并
、破产、转让等纠纷案件2255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49万件,金融纠纷案件5
.41万件。在审理好经济纠纷案件的同时,各级法院立足审判积极搞好司法服务,受
到了党政领导、企业单位的普遍欢迎。
三、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9至12月,开
展了一次为期4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全省共执结案件14.18万件,执结标的
额达163.89亿元,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使全省法院在解
决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律白条”问题上实现了重大突破。
四、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各级法院在实行公开审
判制度,落实合议庭、独任庭的审判权,落实审级制度,完善案件评查制度,规范上
级法院监督指导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按照最高法院三五处乡镇设置
一处法庭的要求,加大了基层法庭设置改革的力度。年底,已有70多个基层法院完成
了法庭调整任务,全省派出法庭由过去的2400多个减少到1300多个。各级法院自觉接
受、主动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省法院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聘请了13名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邀监督员,并向驻鲁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1
400多封。
五、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强化培训管理,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根据中央政法委和
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3月份开始,全省法院普遍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整个
教育整顿活动中,全省法院共检查各类案件45万余件,查出有问题的3400多件,及时
纠正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错判案件,处理了一批违法违纪干警,清理了一批不合格
人员,纯洁了干警队伍。为切实搞好队伍建设,特别是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省法
院先后组织了21个调查组分赴各地,登门征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
部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院队伍建设问题。年内全省换届
选举,各级法院领导班子都进行了调整。省法院先后两次举办培训班,对新任院长进
行了比较系统地法律和审判业务培训。同时,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了对干警的政治思
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积极进行法院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先创优
活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1998年,全省又有三个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
国先进法院”称号,两名法官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审判工作
视图
[综述]1998年,全省法院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端正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省法院明确提
出了“四个一”的指导思想,即必须始终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这一法院工作
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突出审判工作这一法院工作的中心任务,必须始终贯穿司法公
正这一法院工作的主线,必须始终抓牢队伍建设这一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全省法院
要根据这“四个一”的要求,通过开展审判工作,做到“四个维护”,即自觉维护中
央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法院形象。强调继续坚持一手抓审判工
作,一手抓队伍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全省
法院和广大干警积极响应,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保证了全省法院
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搞好司法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诉
讼案件53.67万件,审结52.67万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9%和2.3%,收结案数均创历
史最高记录。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
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71万件,判处犯罪分子2.85万人,分别
比上年增长12.3%和6.2%;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7
.87万件,一审行政案件1万余件,分别比上年增长6.0%和36.6%;积极调节经济关
系,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7.88万件,标的额达372.7亿元,案件数量比上年略有下
降,但标的额增加了27%。在经济审判中,重点加强了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济
纠纷案件的审判,共审理企业购销合同案件5.85万件,企业承包、联营、租赁、兼并
、破产、转让等纠纷案件2255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49万件,金融纠纷案件5
.41万件。在审理好经济纠纷案件的同时,各级法院立足审判积极搞好司法服务,受
到了党政领导、企业单位的普遍欢迎。
三、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9至12月,开
展了一次为期4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全省共执结案件14.18万件,执结标的
额达163.89亿元,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使全省法院在解
决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律白条”问题上实现了重大突破。
四、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各级法院在实行公开审
判制度,落实合议庭、独任庭的审判权,落实审级制度,完善案件评查制度,规范上
级法院监督指导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按照最高法院三五处乡镇设置
一处法庭的要求,加大了基层法庭设置改革的力度。年底,已有70多个基层法院完成
了法庭调整任务,全省派出法庭由过去的2400多个减少到1300多个。各级法院自觉接
受、主动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省法院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聘请了13名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邀监督员,并向驻鲁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1
400多封。
五、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强化培训管理,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根据中央政法委和
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3月份开始,全省法院普遍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整个
教育整顿活动中,全省法院共检查各类案件45万余件,查出有问题的3400多件,及时
纠正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错判案件,处理了一批违法违纪干警,清理了一批不合格
人员,纯洁了干警队伍。为切实搞好队伍建设,特别是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省法
院先后组织了21个调查组分赴各地,登门征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
部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院队伍建设问题。年内全省换届
选举,各级法院领导班子都进行了调整。省法院先后两次举办培训班,对新任院长进
行了比较系统地法律和审判业务培训。同时,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了对干警的政治思
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积极进行法院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先创优
活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1998年,全省又有三个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
国先进法院”称号,两名法官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