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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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一、维护稳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维护稳定工作,
加大了改革、发展的力度,集中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
展,为维护稳定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密切了
党群干群关系,为维护稳定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各级政法部门及时粉碎了境内外
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依法坚决打击了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
宗教活动;依法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妥善处置了大量群体性事
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
重视,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
面。四级“两会”、省七次党代会和重大节日、重大经贸活动期间,全省没有发生大
的问题。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各级政法部门始终将刑事犯罪置于高压之
下,先后组织了两次全省性的集中打击行动,开展了打击走私、盗抢机动车犯罪,打
击卖淫嫖娼,禁毒及“收枪治爆”等一系列专项斗争,整治了一批治安混乱的地区和
单位。1998年,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11.93万起,其中重大案件3.28万起,抓获犯罪
嫌疑人5.34万人,分别比1997年增加19.6%、21.3%和19.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
健全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和一票否决
制,普遍对综治委和综治办进行了充实调整,狠抓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省
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覆盖面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登记管理率达到90%
以上,罪犯和劳教人员改好率达到95%以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分别达到80%和7
5%,铁路护路里程达到1859公里。
三、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政法机
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十条意见》。各级政法部门都从实际出发,转变思想观念,拓宽
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措施,在执法中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
统一。全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2768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近3亿元;公安机关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200余起,涉案总值达15亿元;法院系统受理
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8.02万起,审结17.88万件,标的额373亿元。企业保卫、律师、
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
四、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省委举办了第七次省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省
及各地成立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80多个。全省已有6000多万名普法对象接受了普法教
育,40万名科以上干部参加了普法考试。狠抓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6个市(
地)、106个县(市、区)、1129个乡镇共开通1240条专线电话。市(地)、县(市、区)全
部制订并实施了依法治理规划,90%以上的行政村推行了依法治村,依法治厂、治校
的铺开面达到70%以上。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更加规范
,制度更加科学,保持着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五、政法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全省统一部署,对政法队伍进行了集中教育整
顿,基本上达到了中央和省委提出的目标要求。省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政法
干警十条禁令》,狠抓了司法公开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设。落实中央关于“收支两条
线”和政法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工作也取得重大成果,如期实现了中央要求的目标。

(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