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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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一、落实“八条规定”措施得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扎实
全省共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安装住宅电话91430部,对不符合规定的33
058部作了处理;清理公费配备移动电话52490部,处理了不符合规定的20967部,共
收回资金3700多万元,可节约话费2.49亿元。全省共压缩各类会议8685个,节约会议
经费4919万元。压缩或取消庆典活动2150次,节约经费4120万元。压缩或取消检查、
评比、达标活动3907次,节约经费5088万元。省里制订了《接待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
办法》。在全省推广了接待费财务单独列项制度。制止新建、装修和购买办公楼104
4栋,节约资金14.98亿元。制止公费出国(境)旅游,压缩或制止团组738批、2600人
,节约经费5994万元。结合住房制度改革,解决领导干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的问题,
清退多占住房4800多套,制定了有关超标准住房的处理意见。
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大,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
年内,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5677件次,比1997年上升6%;初查核
实违纪线索15746件,同比上升6.6%;立案10993件,同比上升4.1%;结案10427件
,结案率为94.3%;共处分9713人,同比上升5.2%,其中党纪处分8281人,政纪处
分2196人。全年查办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查处大案要案。全省共查办大案要案
2750件,占立案量的25%,比1997年上升24.2%。其中,查处万元以上经济案件244
0件,同比上升44.2%;查处贪污、受贿、侵占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105件,查处挪用
公款在百万元以上的22件。二是严肃查处“三机关一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的案件。共立查“三机关一部门”案件1950件,比上年上升30%,占全年立案总数的
17.7%。省纪委立查地(厅)级干部违纪案件14件,县委书记违纪案件2件,目前已对
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全省立查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254件,处分195人。三是积
极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纪案件。全省共立查5716件,占立查案件的52%,比上年提高
1%。其中立查受贿、贪污性质的案件2752件,占经济案件总量的48.1%;立查金融
和企业领导人违法违纪案件2627件;立查渎职、失职、严重官僚主义,给国家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的案件1212件,同比上升3.4%。此外,还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12
4件,侵犯党员、公民权利案件399件,违反中央八条规定的案件278件。
三、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深化,行业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年内全省共取消乱收费、乱摊派和各类达标、升级项目574个,可减轻农民负担
9.39亿元。共立案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件214件,给予152人党政纪处分。一些地方大
力精简乡镇、村的机构和人员,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全省乡镇分流编内人员1.3
万余人,清退编外人员8.6万余人,可减轻农民负担近2亿元。全省从清理取消收费项
目入手,完善证卡管理制度,实行挂牌保护,加大举报督查力度。省政府公布取消了
9项收费项目,年内可减轻企业负担30多亿元。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全省共查处
“三乱”案件187件,有60多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全省基本实现了所有公路无“三乱
”的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对城建系统的供水、供热、供气、公交、环卫等5个行业实
行承诺制和创建文明窗口示范活动。
全省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231个,查出管理使用不当和违规违纪金额6.21亿元,
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53亿元,立案查处346件,处分违纪人员227人,移交司法机关
处理21人。
四、在治本上下功夫,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新的进展
各级贯彻落实省委转变作风的“十条意见”,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机关思想
作风整顿”和“民心工程”等活动。在全省范围进行了“领导干部要在党风廉政建设
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教育,2.8万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党风廉政
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各级及时制订有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规定,规
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参与对领导班子换届、考核、测评和干部
调整交流、招考的监督。省纪委共派出40个组100多人次,协助组织部门对有关班子
、干部进行考核评议。具体工作抓了3个方面:一是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
从事经商活动。全省共清理政法机关所办企业1294个,其中撤销782个,移交84个,
保留232个,解除挂靠关系196个。完成了政法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的任务
。二是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省县以上公、检、法和工商四部门以及许多具有
执收执罚职能的部门都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10月底结束。各级公、检、法、
工商部门应入库资金1.43亿元,已入库9875.9万元,入库率为69%。全省共清理预算
外资金帐户3.4万余个,撤销1.5万余个,查处违纪金额5.9亿余元。三是建立有形建
筑市场工作。全省17个市地和47个县(市)已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共有7392个工程项
目实行了招投标,占应招投标项目的98.4%。多数地方实行了政务、厂务、村务公开
,有的还建立了会计委派和政府采购制度。

(省纪委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