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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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一)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新成就。1998年
,向国家民委和省财政争取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1200万元,积极落实优惠政策
,加大投入,增强了少数民族经济活力。成立了有300多家少数民族企业和个体私营
业主参加的山东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加强了民族企业的联合协作和信息交流
;为扶持13家民族用品定点企业,实行了三项优惠政策。省民委还组织市地民委主任
和民族企业家赴兄弟省市参观考察,探索建立跨省区民族经济协作关系。临沂、菏泽
等市地少数民族经协组织,在加快发展当地民族经济中,也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
作用。目前全省少数民族企业共计400多家,个体工商户8000多家,传统的“皮、毛
、肉”行业科技含量趋高,保持着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省民委投入165万元,积极推
进“鲁羊扶贫工程”,目前全省少数民族中鲁羊饲养总量达3万只,不少少数民族群
众靠养羊脱贫致富,在这一工程中实实在在发了“羊”财。省民委在东平县组织了鲁
羊展示赛和鲁羊养殖培训班,通过《人民日报》和省电视台扩大宣传,产生了较大的
社会影响。济南、泰安、聊城、潍坊、滨州等市地投入资金达1000多万元,进一步改
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全省280所民族中小学校教育“硬件”建设逐
步完善,“普九”成果不断巩固,教育质量有所提高。协助中央民族大学等6所民族
院校较好地完成了省内招生任务。组织了送书画下乡活动;举办了全省少数民族纪念
改革开放20周年摄影展;参加了全国木球邀请赛,并举办了全省少数民族蹴球、打陀
螺比赛;组织参加了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评奖活动,《教师
任秀禄》获专题片一等奖,《金兰》获电视剧二等奖。
潍坊、淄博等市开展了少数民族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比表彰了一批文明
民族村居和少数民族文明户。曹县梁堤头镇前刘村与商丘市李庄乡郑阁村跨省缔结“
民族团结进步友好乡(镇)村”,为妥善解决边界纠纷积累了成功经验。
全省5个少数民族人口5万人以上的市地有3个配备了市地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
23个少数民族过万人的县(市、区)有20个配备了县级少数民族干部。各市地也进一步
加大了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力度。
(二)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的指示,宗教领域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局面。省委、省
政府领导同志十分关怀宗教界上层人士,多次接见、看望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省
宗教局指导和协助省基督教“两会”和省伊斯兰教协会顺利完成换届任务。重视保护
宗教界合法权益,关心宗教界人士的生活和进步。重视帮助宗教团体培养年轻的爱国
教职人员,帮助山东神学院完成了新建、搬迁和招生工作,加大了对全省宗教教职人
员的培训力度。
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年检质量进一步提高,巩固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成果,促进了
宗教活动场所自身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综
合治理,保证了“圣母月”期间宗教活动正常化;加大了清理整顿的力度,对自封传
道人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进一步查禁取缔邪教组织,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
犯罪活动;稳妥开展宗教外事工作,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
按照省宗教局部署,全省积极开展了宗教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150个宗教团
体和宗教活动场所、200名宗教界人士被推荐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宗教界开展
了“三热爱”“四维护”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并取得显著成效。在1998年百
年不遇的特大洪灾期间,全省宗教界积极赈灾,捐款达200多万元。
(三)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省电台开办
了民族政策法规访谈节目和有奖征答活动,历时两个月,收到群众来信500多封,受
到了广泛好评。潍坊市民宗局会同普法办举办了全市范围的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
活动。威海市民宗局在市电台专栏节目系统宣传了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不少市(地
)、县(市、区)党校增设了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学习内容。
《山东省志·少数民族志·宗教志》正式出版发行。《民族与宗教工作通讯》《
齐鲁宗教》加大了宣传力度。在省级以上报刊等媒体登载的民族、宗教宣传稿件,数
量和质量均高于往年。
(四)加快了法规建设步伐,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山东
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经省法制局研究同意,已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还参与
了省人大组织的《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调研、考察和《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
理办法》执法检查,举办了民族、宗教工作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有900人参加培训并领取了考试合格证。

(于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