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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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综述]1998年,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突出重点,强化措
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国税工作任务。
一、超额完成了税收收入任务。1998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工商税收358.15亿
元,占年度计划的100.24%,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5.26%,增收47.4亿元。其中“
两税”收入33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08%,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5.19%,增收
44.56亿元,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并举,税收工作环境明显好转。1998年,全省各级国税
部门积极组织查补税收,并按税法规定进行了罚款和清缴欠税工作。各级进一步密切
了与公检法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涉税犯罪行为,1998年,全省共查办涉税犯罪案
件224起,涉案总值2.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70人,为国家追回大量税款。同时各
级还深入开展了执法检查,及时纠正了一些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
执法行为。在组织收入中,坚持做到完成任务但不收“过头税”,完不成任务要经得
起检查,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秉公执法,文明
办事,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法宣传,为严格执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
三、注意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税收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税收征
管,在前几年抓框架建立、抓模式到位的基础上,1998年着重于解决加强税源监控、
明确岗位职责、理顺业务流程等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征管改革有了新的进展。规范
化管理,由过去注重形式的东西较多,转变为注重实际工作效果上来,从而更有效地
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了对
分局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了班子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狠抓教育培训。各级
分层次地进行了岗前、岗位培训。全省共培训各类人员4.8万人次。三是健全和完善
机制,初步实现了由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转变。1998年全省有301名干部通过竞争走
上了领导岗位;省局管理的副县级以上干部交流轮岗29名;改进了一线人员考试上岗
制度,干部考试不合格,就要下岗学习。四是切实搞好廉政建设。在系统内部认真落
实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搞好内部财务审计;在系统外部继续聘请廉政监督员和特邀监
察员,并通过“国税行风万人评”活动,加强社会对国税系统的监督评议,行业风气
又有了进一步好转。1998年在各地的行评中有4个市、地局和33个县、市、区局被评
为第一名;有18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青岛市国税局受到了国务院的表彰,并
在全市的行评中,区、市局实现“满堂红”,市局连续两年被评为第一名。
五、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及时落实各项税
收优惠政策,1998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办理期初库存已征税款抵扣、出口退税、出口免
税、校办和福利企业优惠、外商投资企业税收返还等77.8亿元,支持了全省经济的健
康发展。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积极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运行的杠杆作用,促进
企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经济运行质量。

(宋辉)

[地税综述]1998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建立省地税局党组,全省地税系统实行垂直
管理体制。
全年全系统组织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达到208.14亿元,比上年增长15.79%,
增收28.39亿元。其中:省级收入22.07亿元,增长9.54%;市县级收入186.07亿元,
增长16.57%。
1998年,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层层实行收入责任制,分片包干,强化措施,排查税
源。加强调度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税务稽查和专项检查
力度,全面清查漏征漏管户,大力清理欠税,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强了对高
消费区、高收入群和行政事业单位等非生产领域的税收征管,不断挖掘增收潜力。全
省地税系统组织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达到208.14亿元,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
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收入目标,为确保全国工商税收增收1000亿和全省连续12年实
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9月6日,省政府以鲁政发[1998]56号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地方税
务机构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并于9月9日召开了全省地税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
议。各级地税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
持和配合,仅仅用了20天的时间,体制改革所涉及的人员、编制、机构三大交接工作
就顺利完成。10月1日,新的管理体制正式运转。
经过不懈的努力,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新的征管模式已经基本形成。在全省统一
推广了地方税收征管规程,加快了税收电子化建设,实现了省、市(地)、县(市、区
)三级广域联通。各级地税机关基本建成了局域网,部分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信息资
源共享。山东地税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成功,并投入运行,部分市地进行了电子申
报、邮寄申报等试点,提高了税收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了对交通、邮电、高新技术
产业、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大了对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
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营业税以及个体私营、涉外经济
等税收的征管力度,严格了缓缴税款的审批手续,使税收征管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需
要。各级层层建立了举报中心,充实稽查人员,严格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
分离制度,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了处罚力度,增强了震慑力。部分
市地还进行了按经济区域设置征收分局的试点,并对税务登记、行业管理、稽查组织
形式等进行了有益探索,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队伍战斗力,针对系统内不同程度存在的
作风散漫、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求实效”的作
风建设目标。从党组自身和省局机关抓起,开展了以“树立文明新风,重塑地税形象
”为主题的作风整顿。规定“无用的文件不发,无效的措施不定,无果的会议不开”
,确保“今天的事情今天办”。在省局的带动下,各级地税部门迅速行动起来,采取
有效措施,从领导班子自身抓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
了很大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争创意识不断强化。通过开展多种形式
的整风活动,把全系统的作风整顿和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引向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正确
运用手中的权力,不搞权钱交易,不收“人情税”“关系税”,努力为纳税人服好务
,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发生了很大变化。
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普遍加强了基层建设,基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是省地税
局党组及时发现和培养了优秀地税所长周士永这个先进典型,号召全系统认真学习他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从税的精神,收到了明显成效。二是狠抓办税服务厅建设
,擦亮地税窗口,展示地税形象。按照省地税局确定的创建标准,经过3个月的努力
,各级创建了18个“示范办税服务厅”,极大地带动了基层办税服务厅建设。三是县
以下基层税务部门实行了半军事化管理,严格税收工作纪律,整顿税容风纪,统一着
装上岗,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使全系统2.6万名干部职工真正成为一个团结一致、
战无不胜的战斗集体。四是从经费分配、装备配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省局和各级地
税机关积极筹措资金,优先向基层倾斜,为基层配备了计算机、摩托车等设备和工具
,改善了基层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了基层的装备水平和战斗力。五是积极组织开
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到1998年底,全省地税系统有2个单位荣获团中央表彰的“青
年文明号”,5个单位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6个单位被省文明办确定为“精神
文明示范单位”。

(刘筱庆 陈道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