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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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加快发展
市长 魏振岱
滕州市辖22个乡镇、1231个村 (居) 委会,总面积1485平方公里,全市耕地面积
7.5万公顷, 人均耕地0.05公顷。1997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8亿元,按可比价格
计算,比上年增长1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0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完
成48亿元, 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12.3%、24.2%;
完成农业增加值17.8亿元, 增长3.5%,工业增加值15.5亿元,增长10.6%,全年全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4亿元, 增长1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9亿元,增长
16.1%;实现外贸出口总额12.6亿元,增长57%;全年共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5亿元,
增长28.4%,财政支出3.2亿元,增长18.6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25元,比
上年增加95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2580元, 比上年增加229元。 年底全市总人口为
153.68万, 比上年末增加0.91万人,增长0.6%,其中农业人口125.08万,非农业人
口28.6万,人口出生率9.44‰,自然增长率为4.63‰。
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以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为
目标,着力培植粮食、油料、畜牧、果品、蔬菜、水利水产等六大支柱产业,规划发
展了沿东部、 北部山区联结几个乡镇年产15万吨的林果经济带,8个新型的市场农业
结构示范区及小麦精种高产、蔬菜、肉鸡、水产品养殖等15大基地。粮食生产在遭受
百年不遇特大干旱的情况下, 仍然获得好的收成,总产达到78.4万吨,亩产实现918
公斤。 全市蔬菜面积已发展到34799公顷, 各类饲养专业村已发展到460个,专业户
5.3万户。 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稳定发展了家庭联产责任制, 实施了
“五荒” 使用权拍卖、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拍卖等改革,全市“五荒”拍卖面积达7万
亩,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工业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着力抓了机电仪、煤焦化、建筑、建材、轻纺、食
品等六大支柱产业,促其不断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全市已形成了一批关联性强、
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信诚集团、万事达酒业集团、煤电集团、水泥集团、鲁樱
集团等11家市直工业集团,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市直工业总产值的41%;实现利税占市
直工业利税总额的71%。1997年全市共实施各级各类技改项目48个,有32个竣工投产,
完成总投资3.1亿元, 比上年增长12.8%。相继建成了高档手帕生产线、三元乙丙防
水卷材、 不锈钢紧固件生产线、保温瓶厂1万吨日用玻璃生产线等一批重点项目。加
快了新产品的开发步伐,截至1997年底,全市已确定了富光牌平板玻璃、宏图牌气相
色谱仪、滕州特窖等24种地方名牌产品。同时,大力推行了邯钢的“摸拟市场核算,
实行成本否决”等先进管理方法,使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培育市场,搞活大流通,第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兴建了百货大厦、国贸大厦、
蔬菜批发市场、 金穗商城等一批大型商业网点和专业批发市场,市场总数达155个,
其中专业批发市场25个,市场成交额达31亿元。放手发展个体私营企业,截至1997年
底,全市个体工商户达44589户,从业人员152490人,私营企业发展到629家,从业人
员11000人。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上缴税收580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1.3%。
实施外向带动战略,积极扩大利用外资。狠抓了项目的提报、筛选、论证等招商
引资的各项基础工作;坚持项目责任制,促进项目的落实;加强了与境外10余家大公
司、80余家中小公司的联系,提高了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截至1997年底全市三资
企业已发展到147家, 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5656.2万美元,其中1997年实际利用外资
达1100万美元, 三资企业1997年实现产值9.6亿元,利税7000万元。重点培植了机电
仪、建材、轻纺、化工和农副产品五大出口产品系列,加快了外贸出口产品基地建设
步伐。全市出口企业已发展到108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已发展到9家。同时,
进一步完善了开发区建设的配套政策,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了投资环境,并实
行以项目带开发,以开发促发展,基本形成了滕州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示范区、样板区。
截至1997年底,进区工商企业达198家,从业人数达12118人;进区项目投资3.2亿元。
科教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全市完成科技计划
83项,取得重要科技成果62项,国家专利59项。教育事业优先得到发展,全市共投入
7802万元, 新建校舍24421平方米,高考升学人数占枣庄市高考升学总数的44.4%;
卫生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22处乡镇全面推行了乡村卫生工作一体化管理,被国家五
部委命名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市”。

业绩·人才·信息
滕州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 滕州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在厂矿
企事业单位设立司法办公室的举措, 在120个单位中设立了司法办公室,配备了工作
人员296名, 将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参谋、预防及法律服务渗透到企业
改制的全过程。 为企业清理外欠1.26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4亿元,保障和促
进了企业转制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他们在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
方面,走出了一条成功的路子,提高了狱所改造的效果,减少了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重新犯罪率是全省最低的县市之一。滕州市司法局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努力构筑“大
服务”格局,为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整体工作得到了各级的
肯定。1997年11月,司法部为其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政法
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马士生)

全省优秀司法局长王传栋 王传栋,男,汉族,1945年生,大专毕业。1965年参
加工作,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滕州市南沙河镇、滕州市公安局工作,现任
滕州市司法局局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他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扎实苦干。1978
年11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1982年至1984年连续
3年被滕州市委、 市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自任滕州市司法局长以来,他带领党组一
班人,解决了滕州市司法行政16年的“职级待遇、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三大难题;
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在厂矿企事业内部设立司法办公室的举措, 在120个单位设立了司
法办公室,保障和促进了企业改制和经济发展,在省内外引起轰动。他在刑释解教人
员管理工作的试点中,多次在国家级、省级报刊上发表论文,探讨出了一套行之有效
的管理经验。 1996年8月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11月被省司法厅
授予“全省优秀司法局长”称号。在他的带领下,滕州市司法局的整体工作得到了各
级的肯定。1997年11月,司法部为滕州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被省委、省政
府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他本人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

(马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