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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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结构 绘出桓台发展新蓝图
县长 王树武
桓台县辖13镇、343个行政村,总面积510平方公里,全县耕地面积50.1万亩,人
均耕地1.01亩。1997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实现49.80亿元,比上年增长11.51%,其
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7.95亿元, 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28.2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完成13.60亿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0.74%、 12.63%、 16.16%;农工建筑业总产值
106.44亿元, 其中工业总产值74.74亿元, 建筑业总产值18.04亿元, 农业总产值
13.6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1亿元,比上
年增长15%。 外贸出口供货总值9.03亿元,比上年增长19.08%。完成县级财政总收
入8972亿元。1997年底,全县总人口为47.70万人,人口出生率13.43‰,自然增长率
为6.65‰。
农业内部结构实现新突破, 夏粮空前丰收。小麦单产达517公斤,比上年亩增13
公斤, 创历史最高水平。秋粮在遭受百年不遇的台风袭击的情况下,玉米单产仍获4
51公斤的好收成。开展“十万农户上项目”活动,新增高效经济田2.5万亩,肉、蛋、
奶总量分别比上年增长7.47%、34.30%和39.45%,畜牧业产值达到5.25亿元,占农
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8.43%。 农业基本建设得到加强,圆满完成了小清河干流治理二
期工程,对乌河东分洪、南干渠中段和杏花河、人字河部分河段及涝洼地进行了疏挖
治理; 新增小麦联合收割机、玉米秸杆还田机和精播机等大型农机具559台;新建大
型林带123条,更新改造骨干林网182条,植树78万株;第三期黄淮海平原开发通过国
家验收。桓台被确定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县和农机产业化实验示范县。
工业持续增长。组织实施了结构优化战略和管理示范工程,深入开展“管理效益
年” 活动,实现镇及镇以上独立核算工业销售收入30.68亿元,利税2.95亿元,利润
1.29亿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16.29%、 12.25%和1.47%, 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
114.24%; 万祥、东岳、锦乐三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全县
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3亿元,2000台小麦联合收割机,2.4万KW热电厂续建
工程等10个重点项目相继完成投产。 完成和在建的技改、基建项目234个,增强了经
济发展后劲,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对60家企业实施了兼并、联合、租赁、拍卖和破
产,盘活存量资产1.7亿元。新组建6家国家级乡镇企业集团。股份制企业规范运作水
平提高,直接融资3.4亿元,2家企业股票在市自动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建筑业新开辟了大连、山西、陕西等省外市场。适时进行施工结构、投资方向调
整, 全县年内承接工作量22亿元,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43%;双项投入
3000万元,人均装备水平达3200元,有7家公司进入全市“建筑十强企业”行列。
财贸工作坚持增收节支并重,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征收预算外资金1878万元,比
上年增长17.92%;商流企业实现销售额7.76亿元,上缴税金56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
长12.2%和28.9%;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全县新批三资企业9家, 到位外资
1587.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9.7%;外贸出口总额285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3.70%。
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25.26亿元。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达8.8亿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很快, 新增个体工商业户5462户,私营企业143家,荣获全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先
进县”称号。
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区综合开发
面积达20万平方米, 旧城改造面积达5万平方米;建成了中心广场,形成了城区新的
风景线;桓台商厦、老干部活动中心建成投用。工行大厦、邮电82局、农信大厦、中
医院门诊楼、宾馆南楼完成了主体工程,桓台一中和博物馆投入建设,城乡容貌大为
改善,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小城镇建设“百新工程”顺利实施,建成区面积新
增31万平方米。 邮电通讯事业发展迅速,程控电话装机总容量达到5.1万门。科教文
卫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32项,35项科技成果获市级以上科
技进步奖和星火奖,推广优秀科技成果28项。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
卫生工作积极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荣获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称号。计划
生育工作完成年度人口控制目标,计划生育率和晚婚、晚育率分别达到99.7%、98.5
%和9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6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84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达419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88元和170元。农民负担控制在了上年人均纯收入
的5%以内。

业绩·人才·信息

桓台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桓台县人民法院以“建设
一流班子、培育一流队伍、树立一流形象、争创一流业绩”为总目标,紧紧围绕经济
建设这个中心,以审判方式改革为突破口,以坚持严肃执法为核心,以提高队伍整体
素质为目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抓好各项审判工作。五年来,共审结各类
案件1.7万余件,化解各类简易纠纷21800余件;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均居全市法院系
统的前列。在队伍建设中,狠抓对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廉
洁自律、勤俭节约、艰苦创业,努力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不为权势所
屈,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徇情枉法,不贪赃卖法,确保了多年来无一
人违法违纪;积极推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责权分明;
同时,积极组织干警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社会主义经济相关知识,现有大专学历生占
干警总数的85%,培养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秉公执法的法官
队伍,把法院建设成为“最公正、最讲理、最文明”的法院。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曾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1996年被省高级法院授予首批“全省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多次受到市、县委的表彰,1997年元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为该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桓台县跨入“全国村民自治先进县”十佳行列 桓台县村民自治活动是从1989年
开始在全县农村全面展开的。桓台县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走出了一
条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加强村委会建设的新路子,使村委会建设在农村改革和两个文明
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纳入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995年4月, 依据民政部颁发的村民自治示范镇和村民自治示范村的标准,全县13个
镇全部达到了示范镇标准, 321个村达到示范村标准,占全县村委会总数的93.6%,
基本达到了民政部关于“村民自治示范县”建设要求,获得了山东省“村民自治先进
县”称号。
1995年以后,桓台县继续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挂
帅、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村民自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
体负责村民自治工作的决策、协调、建章等工作。县委、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
强村民小组建设的规定》《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村级民主
政治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实行村务活动“八公开”的决定》《关于加强镇村工作
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活动内容、示范标准、检查验
收、评比表彰等各个方面,健全完善了全县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的一整套管理办法和措
施。在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中,突出重点,坚持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
主管理、 民主监督,把“四大民主”落到实处,保证了村民自治活动的健康发展。1
997年度全县村民自治活动通过了国家民政部与省、 市领导组成的考查团的验收,被
授予“全国村民自治先进县”称号,跨入“全国村民自治先进县”十佳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