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融业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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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 刘秀胜
1997年,全省金融部门保持了金融运行的良好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
展。
货币信贷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各级金融部门紧紧围绕经济发展需要,把握贷款节奏,优化贷
款投向,支持了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了全省经济效益的提高,较好地体现了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
的有机结合。到年底,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5 135亿元,比年初增加623亿元,增长13.8%;贷
款余额达到4664亿元,比年初增加5 88亿元,增长14.4%。新增贷款与新增存款比例达94%,比上年
提高23.7个百分点。季度间贷款比重分别为15.5∶18.7∶28.7∶37.1,投放比较均衡。新增贷款重点支
持了农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其中,新增农业贷款69.2亿元,占新增贷款的11.8%,高于国家10%的
最低目标要求;新增工业贷款126亿元,比上年多增12.5亿元,85%以上支持了我省重点工业企业的正
常资金需要。新增农副产品收购贷款88亿元,确保了全省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足额到位,不打白条。全
省银行外汇存款余额达到17.8亿美元,外汇贷款余额达到48.4亿美元,支持了企业的外汇信贷资金需
求。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短期融通资金的作用,累计发放头寸贷款360亿元,弥补了商业银行头寸不足。
同时,按照新形势下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行大额提现备案制度,有效地控制了现金投放,全
年净回笼现金84.8亿元,同比多回笼12亿元,为稳定物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金融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优化金融机构布局收到初步效果。一年来,坚持按效益原则和业务量
大小,优化调整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对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布局进行了调整,撤并储蓄所64个,撤
销“三部”502个,撤销城乡储蓄代办点54728个。撤销信托投资公司3个,撤销未经批准的保险代办
机构928个。加快了地方商业银行组建步伐,到1997年底已有济南、青岛、潍坊、烟台、淄博、威海、
临沂7家城市合作银行开业,又有5家城市合作银行进入筹建阶段。按合作制原则完成了农村信用社的
规范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在全省推广奠定了基础。对一些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村信用社进
行了优化组合,农村信用社整体经营水平有较大提高。各金融机构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了经营机制的转变,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国际收支统计申
报工作,扩大了统计申报范围,实行了新的进口付汇核销,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得到加强。
金融监管工作上了新台阶。认真开展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年活动,坚持清理整顿与规范发展并重
的监管原则,保持了全省金融秩序的基本稳定。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市场退
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对个别金融机构不按准入、退出条件和程序,擅自设立或撤销营
业网点、违法违规营业、搞帐外经营等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二是把人民银行的监管与金融机构的自
律结合起来,加强了对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的指导监督,实行了劝告书、警告书、处罚书“三书”
制度和与金融机构负责人谈话制度, 督促金融机构认真整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较好地处理了
“查、罚、改”三者之间的关系。三是稽核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先后完成了对全省工商银行、邮政
储蓄、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等16个主要现场稽核监督项目,稽核县以上金融机构5269家(次),
提出整改建议4429条。完善了监管报告分析制度,狠抓了非现场监管工作。四是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
风险。对全省金融风险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高风险金融机构进行了跟踪监测,积极依靠党委、政
府,对已发生的金融风险进行了重点化解和及时治理,使已经暴露的几起局部金融风险得到了有效控
制,没有出现大面积的支付危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股金服务
部、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违规办理金融业务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按照“一停、二禁、三管”
的要求,分别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了整改建议。依法查处了10多起非法集资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严
厉打击了金融诈骗、骗购外汇、制售假人民币等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辖区金融秩序的稳定。五是
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清理整顿了典当行,实现了人民银行与所办证券公司、国有独资商
业银行与所办信托投资公司的彻底脱钩。
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了主办银行制度,扩大了主办银行制度范围,在适当调整
原有实施主办银行制度的120户企业的基础上新增了15户工业企业和62户骨干流通企业,对农业产业
化龙头企业实行了银企联手。为推动主办银行制度的顺利实施,再贴现资金的68%优先支持了实行主
办银行制度的企业票据再贴现,有力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发展。积极参与优化企业资本结构试点,支持
了试点城市企业的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程,全省5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改制国有企业171户,
共核销呆坏帐准备金17.3亿元,盘活银行贷款21.2亿元。在13个市地开办了不定额银行本票结算业务,
扩大了不定额银行本票结算范围,方便了企业购销活动。扩大了特约联行的入网范围,有102家机构
并网运行;210家城市信用社和区域性商业银行参加了特约联行,基本上达到了县县通汇,建立了农
村信用社省辖电子汇兑系统,全省已开通电子汇兑的联社、信用社1400个,为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业
提供了更为方便、全面的金融服务。金卡工程试点获得成功,金融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银行经营管理迈出新步伐。商业银行实行了授权授信和审贷分离等制度,初步建立了较为严格的
内部控制机制,银行业经营效益有所提高。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5.48亿元,比上年增加0.4亿元。
农村信用社围绕扭亏增盈和加强业务建设,制定了经营目标责任制,大力盘活不良贷款,突出支农重
点,经营效益有了明显好转,不良贷款比年初下降了2.3个百分点,当年亏损额降至3.8亿元,比上年
减亏67.6%,亏损面比上年减少30多个百分点。
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各保险机构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拓市
场,全省保险业务总量明显增加。1997年,全省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78.5亿元,比上年增长49.3%,
其中财险保费收入40.1亿元,寿险保费收入38.4亿元;共支付赔款31.8亿元,其中财险赔付24.3亿元,
寿险给付7.5亿元,较好地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与此同时,还建立了全省保险同业公会,在
自律管理、共同发展方面迈出了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