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税工作继续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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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张昭立
1997年,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快实施“两个转移”(向基层和征管转移),大
力推进依法治税,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税收收入持续高幅增长。1997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179.73亿元,比上年增长25.41
%,增收36.42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59.17%,同口径比上年提高了0.51个百分点,其中工
商税收收入143.93亿元,比上年增长24.02%,增收27.87亿元;国有企业所得税28.92亿元,教育费附
加6.88亿元,连续第四年实现高幅增长,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00亿元
的目标,连续11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 “两个转移”成效明显。截至1997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实行新征管模式的基层征收机构已有
1274个,比1996年增加677个,占基层征收机构总数的58.25%;全年共新建办税服务厅209个,比上年
增加56.18%;纳入办税服务厅管理的纳税户已达全省地税系统征管总户数的79.42%,征收额占总收
入的89.78%,分别比上年增加24%和8%;稽查队伍进一步充实,稽查人员已达一线人员总数的35.89
%,大部分专管员调整了工作职责,由“专管户”变为“专管事”。另外,省地税局还加强了个体私
营建帐建制工作,税务代理工作也起步良好。
(三)税收法制工作迈出坚实步伐。通过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税务听
证制度、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等,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乱开减免税口子,随意减免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通过完善各税种的征收管理办法,推行公开办税,搞好政策咨询,处理来信来访,把税收政策原原本
本地交给社会、交给纳税人,增强了政策透明度,提高了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性。通过开展“税法进
两会”“税法下乡村”“税法进课堂”“税企共建文明年”等活动,采取部门联合发文、发通告公告、
办专刊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进行税法宣传,扩大了宣传阵地,增强了宣传效果。
通过强化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系统上下协调配合,认真组织了一年一度的税收执法大检查和
执法监察,发现和纠正了一些执法中的偏差,使全系统在规范行为、严格执法方面向前大大地推进了
一步。
(四)税收电子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各级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机构,充实了专业人员,
加强了对税收电子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同时,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加大
投入,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加快了工作进程,在网络建设、软件开发和提高应用水平方面,取得了
重大进展。截至1997年底,省与市地局之间的广域网络全部开通,省局及部分市、地、县局机关建成
局域网并投入使用,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广大税务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全省地
税系统的电子化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1997年,全省地税系统重点从业务培训入手,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
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一方面,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军转干部等进行税收基础知识培训,促其迅速进
入“角色”。另一方面,通过计算机应用、涉外税收、法制等专业培训,提高现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
操作技能。在系统内形成了一股勤奋好学,不甘落后,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操作技能的良好风气。在
全国业务考试中,烟台市地税局代表山东省参加,取得了全国地税系统第三名的好成绩。通过开展争
先创优活动,聘请监督检查员,加强检查落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避免和减少了不廉行为的发
生。许多市地还通过“竞争上岗”“下岗培训”等形式,在干部管理上引入了竞争机制,极大地激发
了广大地税干部的工作热情,大大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