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张昭立
1997年,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快实施“两个转移”(向基层和征管转移),大
力推进依法治税,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税收收入持续高幅增长。1997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179.73亿元,比上年增长25.41
%,增收36.42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59.17%,同口径比上年提高了0.51个百分点,其中工
商税收收入143.93亿元,比上年增长24.02%,增收27.87亿元;国有企业所得税28.92亿元,教育费附
加6.88亿元,连续第四年实现高幅增长,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00亿元
的目标,连续11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 “两个转移”成效明显。截至1997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实行新征管模式的基层征收机构已有
1274个,比1996年增加677个,占基层征收机构总数的58.25%;全年共新建办税服务厅209个,比上年
增加56.18%;纳入办税服务厅管理的纳税户已达全省地税系统征管总户数的79.42%,征收额占总收
入的89.78%,分别比上年增加24%和8%;稽查队伍进一步充实,稽查人员已达一线人员总数的35.89
%,大部分专管员调整了工作职责,由“专管户”变为“专管事”。另外,省地税局还加强了个体私
营建帐建制工作,税务代理工作也起步良好。
(三)税收法制工作迈出坚实步伐。通过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税务听
证制度、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等,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乱开减免税口子,随意减免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通过完善各税种的征收管理办法,推行公开办税,搞好政策咨询,处理来信来访,把税收政策原原本
本地交给社会、交给纳税人,增强了政策透明度,提高了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性。通过开展“税法进
两会”“税法下乡村”“税法进课堂”“税企共建文明年”等活动,采取部门联合发文、发通告公告、
办专刊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进行税法宣传,扩大了宣传阵地,增强了宣传效果。
通过强化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系统上下协调配合,认真组织了一年一度的税收执法大检查和
执法监察,发现和纠正了一些执法中的偏差,使全系统在规范行为、严格执法方面向前大大地推进了
一步。
(四)税收电子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各级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机构,充实了专业人员,
加强了对税收电子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同时,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加大
投入,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加快了工作进程,在网络建设、软件开发和提高应用水平方面,取得了
重大进展。截至1997年底,省与市地局之间的广域网络全部开通,省局及部分市、地、县局机关建成
局域网并投入使用,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广大税务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全省地
税系统的电子化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1997年,全省地税系统重点从业务培训入手,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
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一方面,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军转干部等进行税收基础知识培训,促其迅速进
入“角色”。另一方面,通过计算机应用、涉外税收、法制等专业培训,提高现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
操作技能。在系统内形成了一股勤奋好学,不甘落后,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操作技能的良好风气。在
全国业务考试中,烟台市地税局代表山东省参加,取得了全国地税系统第三名的好成绩。通过开展争
先创优活动,聘请监督检查员,加强检查落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避免和减少了不廉行为的发
生。许多市地还通过“竞争上岗”“下岗培训”等形式,在干部管理上引入了竞争机制,极大地激发
了广大地税干部的工作热情,大大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全省地税工作继续稳步发展
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张昭立
1997年,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快实施“两个转移”(向基层和征管转移),大
力推进依法治税,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税收收入持续高幅增长。1997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179.73亿元,比上年增长25.41
%,增收36.42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59.17%,同口径比上年提高了0.51个百分点,其中工
商税收收入143.93亿元,比上年增长24.02%,增收27.87亿元;国有企业所得税28.92亿元,教育费附
加6.88亿元,连续第四年实现高幅增长,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00亿元
的目标,连续11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 “两个转移”成效明显。截至1997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实行新征管模式的基层征收机构已有
1274个,比1996年增加677个,占基层征收机构总数的58.25%;全年共新建办税服务厅209个,比上年
增加56.18%;纳入办税服务厅管理的纳税户已达全省地税系统征管总户数的79.42%,征收额占总收
入的89.78%,分别比上年增加24%和8%;稽查队伍进一步充实,稽查人员已达一线人员总数的35.89
%,大部分专管员调整了工作职责,由“专管户”变为“专管事”。另外,省地税局还加强了个体私
营建帐建制工作,税务代理工作也起步良好。
(三)税收法制工作迈出坚实步伐。通过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税务听
证制度、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等,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乱开减免税口子,随意减免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通过完善各税种的征收管理办法,推行公开办税,搞好政策咨询,处理来信来访,把税收政策原原本
本地交给社会、交给纳税人,增强了政策透明度,提高了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性。通过开展“税法进
两会”“税法下乡村”“税法进课堂”“税企共建文明年”等活动,采取部门联合发文、发通告公告、
办专刊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进行税法宣传,扩大了宣传阵地,增强了宣传效果。
通过强化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系统上下协调配合,认真组织了一年一度的税收执法大检查和
执法监察,发现和纠正了一些执法中的偏差,使全系统在规范行为、严格执法方面向前大大地推进了
一步。
(四)税收电子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各级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机构,充实了专业人员,
加强了对税收电子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同时,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加大
投入,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加快了工作进程,在网络建设、软件开发和提高应用水平方面,取得了
重大进展。截至1997年底,省与市地局之间的广域网络全部开通,省局及部分市、地、县局机关建成
局域网并投入使用,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广大税务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全省地
税系统的电子化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1997年,全省地税系统重点从业务培训入手,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
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一方面,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军转干部等进行税收基础知识培训,促其迅速进
入“角色”。另一方面,通过计算机应用、涉外税收、法制等专业培训,提高现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
操作技能。在系统内形成了一股勤奋好学,不甘落后,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操作技能的良好风气。在
全国业务考试中,烟台市地税局代表山东省参加,取得了全国地税系统第三名的好成绩。通过开展争
先创优活动,聘请监督检查员,加强检查落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避免和减少了不廉行为的发
生。许多市地还通过“竞争上岗”“下岗培训”等形式,在干部管理上引入了竞争机制,极大地激发
了广大地税干部的工作热情,大大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