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圆满完成交检体制改革工作 资料库:山东年鉴 章节:山东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2/article/2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2/article/2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为充分发挥交通检查在交通行业管理中的行政执法职能,巩固其地位和作用,促 进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山东省对交通检查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设置的 122处交通稽查站, 除在个别重要路段保留26处外,其余96处成建制转为交通稽查大 队,实行区域性检查,同时市地设交通稽查支队,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全省共组建 交通稽查支队17个, 其中12个支队为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3个待明确为副县级事业 单位, 2个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交通稽查站和大队大部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各交通 稽查站(队)共有专职交检人员近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