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满完成交检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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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交通检查在交通行业管理中的行政执法职能,巩固其地位和作用,促
进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山东省对交通检查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设置的
122处交通稽查站, 除在个别重要路段保留26处外,其余96处成建制转为交通稽查大
队,实行区域性检查,同时市地设交通稽查支队,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全省共组建
交通稽查支队17个, 其中12个支队为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3个待明确为副县级事业
单位, 2个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交通稽查站和大队大部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各交通
稽查站(队)共有专职交检人员近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