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 深化改革 促进盐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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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盐务局局长 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 胡新基
1997年全省盐业系统共有工业企业148个,其中系统内大型企业8个,中型企业17个。全系统职工
人数为4.5万人。1997年全系统完成工业总产值(不变值)16.17亿元,比上年增长12%; 系统内实现工
业增加值3.78亿元,比上年降低1%;完成销售收入7.51亿元, 比上年增长6.5%;出口创汇6338万元,
比上年增长52%;实现利税9583万元, 比上年增长5.9%;完成技术改造18项,投入技改资金2340万
元,比上年降低41%。截至1997年,全系统固定资产净值达到10.61亿元。
1997年,全省共生产原盐841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52.96%,优一级品率100%;生产溴素4.43吨,
完成年计划的129.7%, 优一级品率100%。全年销售原盐671.8万吨,产销率为82.9%;年末库存原盐
524万吨;销售溴素4.25万吨,产销率达97.6%。
一、 食盐专营管理体制确定, 专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1997年5月19日,省政府以鲁政发
[1997]37号文件确定了山东省的食盐专营管理体制,明确规定“山东省盐务局是省政府的盐业主管
机构,统一负责全省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业管理工作”,从而为全省食盐专营
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政策依据。一个以省盐务局为中心,辐射产盐区、非产盐区市县盐业主管机构
和食盐定点生产、分装企业的食盐专营体系基本形成。
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食盐产销计划。为保证计划落到实处,在全省食盐专营管理体制尚不够顺畅
的情况下,坚持依据年度计划和用户的申请,每月平衡、调度,将食盐月度分配调拨计划下达到产销
企业,并据此核发食盐运输准运证和防伪碘盐标志。
狠抓碘盐质量,确保向社会提供合格的加碘食盐。一是协助国家部委局食盐专营工作检查组,对
全省食盐产销计划、“三证”管理、产品质量、盐价政策及盐政执法等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组织了全省15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年检,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质保体系的完善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二是
统一碘剂进货渠道,由省盐务局统一进货、统一供应,保证了碘剂质优价廉。全年共为生产企业供应
碘剂17吨。三是严格防伪标志的使用和管理。派专人负责碘盐标志的发放和管理,提高国家统一印制
的防伪碘盐标志的使用率。
加强食盐专营舆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提高全社会对食盐专营和食用碘盐重要意义的认识。
针对第一季度全省碘盐普及情况较差的问题,省盐务局邀请新华社山东分社的记者采写了专稿《我省
实施全民食用碘盐计划进展迟缓盐业部门呈请各级政府关注》 , 在《山东内参清样》上刊发,引起
了省领导的重视。充分利用“3.15”“5.5” 两个宣传日活动,广造声势,大力宣传碘盐常识和碘缺
乏危害知识,提高群众食用碘盐的自觉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碘盐工程进展较为顺利。到1997年底,全省加碘盐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10.8万元,完成总投资额
的32.1%。其中设备购置费完成936.67万元,其余为企业自筹的土建工程投资。
二、强化生产质量管理,加大结构调整力度。1997年的原盐生产工作重点放在了原盐质量管理上。
5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鲁盐质量杯”活动,并对全省工业盐、食盐、溴素等主要产品进行了
质量监督抽查;6月份组织了春产大检查;8月在潍坊举办了化验员培训班,加强了产品质量监控和检
测力度。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
海产养殖虽然仍未摆脱虾病的困扰,但在虾病防治、多品种养殖、新品种开发方面都取得较好成
绩。1997年全省共有育苗水体1.4万立方米,其中放养中国对虾7.2亿尾、日本对虾2.64亿尾、扇贝苗11
亿只、梭子蟹300万粒。总计产中国对虾620吨、日本对虾30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在’97北京国际海洋展览活动中,山东盐业做为全国盐业行业唯一独立展出的单位,以丰富详实
的文字图片资料和60多种实物,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示了山东盐业近年来在开发、利用海洋方面所取得
的丰硕成果,以及原盐生产、盐化工开发、海产养殖在全国同行业中的领先水平。展览取得良好效果,
省盐务局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抓财务,促管理,加快资金回笼。加强财务管理,完善承包经营。1997年,把经济指标完成
情况与干部的考察紧密结合,与工资奖金直接挂钩,增强了港站和二级公司的危机感和工作压力。经
过多次调查、 座谈、 协商,对承包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调动了各单位的积极性,顺利签订了
1997年的承包经营合同。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理顺产权关系。1996年盐业运销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得原省盐务局(省
盐业总公司)对市(地)、县(市、区)公司的拨款变为投资。为确认这部分资产的变化,省盐务局对省级
国有资产进行了产权登记,对23个独立法人单位实行了单独登记,其余未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仍
由省盐务局汇总登记。这样,资产的管理就由省盐务局单独管理变为同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双重管理,
加大了资产管理力度,为加强盐业运销企业的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保障。
清理沉淀资金,狠抓清欠工作。省盐务局将清欠工作列为全年工作重点之一,专门成立了清欠班
子,采取上门催要、经济诉讼等一些较有力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昌乐、龙口两个转运处全年
收回计划时期形成的老盐款3500万元;还清了外省横联资金1200万元(至此,山东盐业外欠横联资金全
部还清);收回基层单位欠交的横联借款60万元。
四、盐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适应盐业行业管理政策的变化,根据《行
政处罚法》的要求,在《山东省实施〈盐业管理条例〉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盐业管理办
法》(送审稿)。《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省政府对省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省政府第84号
令明确了省盐务局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山东省盐政管理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政出多门的局面到此结
束了。省盐务局是盐政工作唯一的省级主管部门,这为进一步强化全省盐政执法和市场管理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省盐务局恢复成立了盐政执法大队,从基层单位抽调精干力量,
加大对私购私销私运等盐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办大案要案,有效地震慑了不法分子,对维
护盐业市场的正常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强化全省盐政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先后组织了三
期盐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并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达346人。通过培训和验换执法证,盐政队
伍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行动。为传达省政府37号文件精神,整顿一度混乱的盐政秩序, 6月份召开
了全省盐政工作会议;10月份,又召集了市地盐政工作负责人会议。使各市县盐政机构负责人澄清认
识,统一思想,对省内两个准运证、两种防伪标志、两个调拨计划的混乱局面有了正确认识,齐心协
力管好市场。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2.06万起,没收违法盐斤4.24万吨。
五、完善对两碱工业盐和小工业盐的运输及合同管理。针对工业盐特别是1000万吨两碱工业用盐
供需合同签订过多过滥、履行较差以及公路调运中存在的问题,省盐务局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
省工业盐管理的通知》,着力抓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工作,规范了合同的备案、签章、审核,严
格了小工业盐准运证、两碱工业盐通行证的核发、回收。对小工业盐继续按照计划管理的要求,严格
控制和核定用盐月度计划,按量核发证件,确定销区流向,实行准运证调运。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本
着为基层服务的原则,在部分市地进行试点,对小工业盐进行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结算,规范
小工业盐流通渠道,防止其冲击食盐市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这些措施,扭转了省内运销秩序
混乱的局面,强化了调控手段,有效地减少了工业盐对食盐市场的冲击,保障了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日照盐业

1997年, 日照盐业经济运行质量大幅度提高,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46.6%,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26.9%, 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5.8%,实现利润大幅度提高。生产在连续遭受龙卷风和强台风暴
潮袭击的严峻情况下,通过大力推行新工艺、新技术,坚持以质量求生存的宗旨,夺得了原盐的优质
高产,产量同比增长50.3%,各类盐产品销售同比增长44.1%,基本实现了产销平衡。原盐优一级品
率达到了1 00%,食盐经省监测站检验达到一级标准。
日照市盐务局在全省率先理顺食盐专营体制,实行了人财物、产销存统一管理。自90年代以来,
相继成立了莒县、五莲盐务分局(盐业分公司),在东港区先后设立石臼、岚山、城区、碑廓四个食盐
批发经营点,市局与他们签定了食盐专营目标责任状。全局上下推出了下乡宣传、检测服务和盐政稽
查三位一体的新举措。以宣传为切入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使群众认识到食用碘盐的好处,杜绝了
非碘盐的流入。与此同时,不断加强食盐销售网络的建议,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制度,服务质量有了明
显的提高。在盐政执法方面,不断加大对国家盐业法规的宣传密度与力度,使食盐专营工作逐步形成
了政府重视、人大监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1997年共计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2091起,
查获私盐872.4吨,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盐业违法行为,使辖区内的碘盐普及率达到了86%。年底通过
省级验收,日照市城乡居民碘缺乏病防治已达控制目标,盐业为此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许家烈)

烟台市盐务局(烟台市盐业公司)

烟台市盐务局(盐业公司)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盐业管理和
食盐专营工作,辖4个产盐区(市)盐务局和6个直属分局(分公司)。拥有固定资产6.26亿元,职工5628人。
199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55亿元,同比增长25.3%; 工业增加值6947万元,增加7.9%;销售收入2.05
亿元,增长47.4%;实现利税2077万元, 增长114.5%。主导产品产量:原盐66.23万吨,工业溴4207
吨,纯碱5万吨。目前,跨行业发展较快,拥有塑料异型材、轿车刹车盘、溴系列二次产品、水产品
加工等10多个系列60多个品种。非盐产业的比重占盐业经济总量的50%以上。
1997年,全局认真贯彻省政府37号文件精神,争取烟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府于8月28日下
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 也颁布了相应的文件和配套政策,
形成了法规与地方政策相配套的专营法规体系。至年底,11个县(市、区)均设立了盐业主管部门和专
营机构,在组织和体制上为食盐专营提供了可靠保证,使该市食盐专营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
期。食盐销售秩序大为改观,全市碘盐普及率达85%,人均碘盐占有量达到全省第5位。
进一步完善工业盐销售体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全市实现一个“统”字,即统一思想、统一
价格、统一对外。团结起来,共同走向市场。1997年共销售原盐44万吨,在全国产大于销的局面下,
实现了产销平衡,促进了全市盐业经济的发展。
盐政管理工作中,提出了两个转变,即:盐政管理由初级向高级转变、执法行为由人治向法治转
变,建成了一支“思想红、作风硬、技术精、执法严、党信赖、人民爱”的盐政执法队伍。全年开展
各种宣传活动41次,发放宣传材料44万份,出动宣传车35台次,查处违法案件2551起,查获违法盐产
品1328.35吨。

(邢剑秋)

山东昌邑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1995年成立的现代企业集团, 共有4个紧密层以上企业、20多个松散层企业, 职工5000
余人,固定资产达2.5亿元,注册资本8581万元,主要产品包括原盐和盐化工两大系列16种产品。1996
年被认证为国家大型一档企业。1997年,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上级
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面对盐产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大力进行改革,推动两个转变。通
过建立集团内部的“大财务”运作机制,提高了规模经营水平;主导产品采取抓住质量、放开生产的
方针,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狠抓塑苫工艺、溴素配料等的技术改造,开创了生产管理新局面;市场营
销着重于发挥规模优势,加大集团统一销售力度,推行稳定省内、巩固东北、开辟南方市场的策略,
收到显著成效。经过艰苦努力,集团整体经济素质得到较大提高,两个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全年
生产原盐61.6万吨,溴素5940吨,六溴苯胺540吨,同比分别增长3%、4%和180%;销售原盐53.6万吨,
溴素5924吨,产销率分别达到87%、 99.4%;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37亿元,完成
工业增加值3095万元; 实现利税2237万元,比上年增长5%。各项指标均创昌邑盐业历史最高水平,
荣获山东一轻系统明星企业、潍坊市文明单位和昌邑市明星企业荣誉称号。

省盐务局专栏租稿人:于本杰 钱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