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价格调控 保持物价稳定 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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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局长 庞师义
1997年,各级政府及物价部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价格管理措施,为国民经济
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保持了“九五”开局以来“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势头。
(一)价格调控目标顺利实现。为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年初省政府发出了《关于1996年价格调
控目标完成情况及1997年价格调控目标计划的通报》,继续实行并完善了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责任制。
各级物价部门进一步把调控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同时坚持价格调控目标逐月通报和形
势分析等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了首长负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调控的目标责任体系和工作局
面。价格总水平在前两年明显回落的基础上继续平稳回落,省和各地都顺利完成了调控目标。全年居
民消费和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分别上涨2.8%和0.8%,涨幅分别比上年回落6.8和6.2个百分点,
是1992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二)完善政策,疏导矛盾,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围绕全省经济工作大局,拟定了《关于运用价
格杠杆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若干政策》(省政府于1998年1月13日印发实施),提出了运用价格杠杆积
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同时,抓住物价涨幅较低的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地疏导了
一些突出的结构性价格矛盾。主要是调整了石油、天然气、铁路货运、邮电资费、大中专学校学费、
桑蚕茧等价格;在整顿的基础上,调整了电力价格;进一步理顺了药品、电煤、自来水、民用燃料、
水库供水等价格;按照国家的部署,实行了粮食收购保护价;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
改革方案,进行了医疗收费改革试点。按年度计划匡算,调价总金额约40亿元。上述政策措施,对于
进一步理顺价格关系,促进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优化经济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年农产品
收购价格下降8.6%,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约扩大9%,原材料购进价格上升0.8%;工业品出厂价格上
升1.4%。
(三)“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物价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中心的整顿
价格秩序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取消了4项涉农、72项涉企收费项目。据统计,全省共取消了400多项
乱收费项目。在全面清理收费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收费管理制度。烟台市实行了中小学收费公开
卡制度,滨州地区实行了学生收费登记册制度,东营市对个体和私营企业实行了收费卡制度,收到了
较好效果。为制止餐饮业牟取暴利,规范价格行为,全省普遍开展了餐饮业价格管理评等定级工作,
通过实行毛利率、差价率控制,有效地制止了暴利行为的发生。
(四)价格调控手段进一步完善。为加快价格法制建设,全省制定实施了《山东省物价系统立法规
则(试行)》《山东省药品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餐饮价格管理办法》《山东省饲料价格管理办
法》和《山东省收费年审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青岛、烟台、淄博、潍坊、日照等地在商品房、
住宅租金、物业管理、广告服务收费、机动车修理、婚纱摄影、制止价格欺诈等方面也制定了若干规
定,价格法制体系建设有了较大进展。为加快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各地普遍加大了工作力度,已
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泰安、威海等地在资金的投向、使用方案的编制、使
用监督及使用效益评估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安丘、寿光、高密、长清等部分县市也相继
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在扶持“菜篮子”生产、保证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安定
人民生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五)价格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物价部门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中心,深入开展了农用
生产资料、成品油专项检查和宾馆饭店收费、医疗收费、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中小学收费等行业
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对电力价格检查进行了结案收尾工作。组织了明码标价宣传月活
动,开展了第五届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最佳单位评选活动。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完善了当
场处罚程序,增加了陈述申辩、事先告知程序和听证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文书格式,促进了价
格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临沂市和张店区物价局进行了价格处罚听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物价检查
人员普遍进行了上岗资格培训考核。全省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8万件,查出非法所得金额50292
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24103万元,其中,没收非法所得12415万元,退还用户10769万元,罚款919万
元,上缴财政13334万元。德州、聊城、潍坊等市地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
较好地维护了价格秩序。
(六)价格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增强。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全省对粮食、棉花
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问题,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围绕减轻企业和农
民负担,组织了多层次的专题调查,提出了清理整顿涉企和涉农收费项目的建议。围绕培植新的经济
增长点,对搞好房地产价格管理作了深入研究,完成了《促进住宅建设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价
格对策研究》等课题,并被省委宣传部以《成果要报》印发省领导参阅。配合电价改革,全省对电价
问题做了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为省政府进行电价决策和电价改革提供了较为准确的依据。根据国家
要求,对药品价格进行了全面调查,为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奠定了基础。菏泽、莱芜等地通过开展调
查研究,为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了大量的决策依据。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潍坊市制
定了《潍坊市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济宁市召开了煤气价格听证会,对新形势下的价格决策制度
进行了有益探索。
(七)价格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围绕政府关心的热点和难点,各级物价部门跳出就物价论物价的
小圈子,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分析物价形势,开展物价工作。各地普遍制定和完善了价格政务信息
工作制度,加强了对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信息输送。全年向国家计委和省委、省政府报送《参阅
件》《形势分析报告》《山东价格政务信息》等各类信息90多篇,其中40多篇被省委省府办公厅、国
家计委采用,有的上报国务院,有的作为经验材料印发全国。围绕企业关心的市场行情,各级物价部
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价格信息服务网络,价格事务工作从涉案资产价值评估,进一步向委托服务性
的价格认证工作延伸,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围绕社会关心的热点,加大了物价宣传力度。省物价局
全年接受记者专访30多次,向报纸、刊物等提供宣传稿件100多件。济南、淄博等地分别制定了加强
物价宣传工作的意见,组建了价格宣传报道通讯网络。青岛市物价局为《人民日报》提供的《奋进之
歌》,引起较好反响。日照市物价局在电视台举办物价知识竞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物价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先后推广了肥城、汶上、鱼台等市县加强农村三级物价网络
建设,青岛市加强对企业价格管理指导和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淄博、日照等市加强物价宣传工作,
黄岛区加强物价队伍建设,滕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安丘市开展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日照、德州等
市加强建设项目清费治乱等10多个先进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基础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对企业价格管理
工作的指导,经省政府同意,召开了全省企业价格管理经验交流会议,东营、青岛、济宁及40多个企
业介绍了先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提高物价干部素质,省物价局对县(市)物价部门的领导干
部和市地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各地也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培训和考察工作,大大
提高了干部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