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土地管理治本之策 全面强化耕地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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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土地管理局局长 徐及善
1997年,全省土地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积极促进土地利用方式
转变,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耕地保护的机制、体制、法制得到强化,土地管理及改革取得新的发
展。
(一)保护耕地力度明显加大。坚决贯彻国家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的规定,严格建设用地
审批管理,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不仅保证了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还压缩不合理建
设用地近670公顷。认真落实《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一
系列规定,建立了严格的基本农田占用审批、使用基本农田许可证、征收耕地造地费等制度,取得很
大成效。积极推进土地整理,进一步落实土地开发复垦资金和耕地占补挂钩政策,通过开发未利用土
地、复垦工矿废弃地、综合治理山丘地、改造旧村等多种途径,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全省开发复
垦用地2.8万公顷,其中耕地1.33万公顷,年内耕地净减少1.47万公顷,是1991年以来耕地减少幅度最
小的一年,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初见成效。各级对土地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的意识普遍增强,在
冻结占用耕地后,开始把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作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关键措施来抓,
摸清了建设用地的现状和家底,掌握了土地供应和调控的主动权。积极开展节地挖潜、旧城改造、旧
村改造,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除按中央规定重点
项目和解困房占用部分耕地外,其余项目全都利用了存量土地和非耕地,不但没有影响经济建设,反
而制止了扩张心态,规范了用地行为,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对1991
年以来的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清查。全省共清查1991-1996年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20.18万公顷,
查出非法用地408982宗,面积7.85万公顷,占38.9%。在非法用地中,国家建设2.88万公顷,占36.7%;
集体建设4.19万公顷,占5 3.4%;农村建设7740公顷,占9.9%。清查出闲置土地3690公顷,其中各类
开发区闲置土地2267公顷。依法处理违法用地案件262035宗,面积5.10万公顷,分别占违法用地总数
的68.9%和总面积的64.9%。其中对528件情节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处理,在社会上引起了
强烈反响。 据不完全统计,共罚款5184万元,拆除建筑物4 5万平方米,收回土地176公顷,复耕土
地620公顷。国务院联合执法检查组于10月份对山东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进行检查后给予了充分
肯定。
(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日益深化。在逐步扩大城镇土地有偿使用的基础上,行政划拨土地有偿使
用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50多个县(市、区)进行了改革,各级获得土地收益10.8亿元。土地资产
管理适应企业改制改组需要,进行了积极探索,本着依法管理和支持改革的原则,提出了“界定产权、
优化结构、妥善处置、理清关系、管理到位、服务企业”的指导思想,制订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在界定土地产权和科学评估土地价值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合理处置,盘活了土地资产,搞
活了一大批企业,对12家上市公司土地资产进行了依法处置,促进了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确保了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五)土地管理秩序有了根本好转。重视加强土地法制建设,结合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进一
步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促进了土地管理秩序好转。土地执法监察机构与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
有11个市地70个县(市、区)成立了土地执法监察队,加强了与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的联合,在各级
法院建立了土地行政执法联络员制度,有效地查处了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注重土地信访工作,及时解
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土地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明显减少,乱占滥用耕地现象得到有效遏
制,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六)土地管理业务基础工作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土地资源详查工作全面完成,摸清了土地
资源家底。11月中旬,国家土地资源详查办公室组织验收和专家鉴定,认为山东土地资源详查省级汇
总成果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并向省政府颁发了合格证书和合格铜牌。全省
城镇地籍调查基本完成,城镇和村庄土地登记发证已分别完成98%和90%,开展了土地登记代理试点
工作,部分单位还开展了土地证书年检工作,建立了日常地籍管理制度。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基本完成,
地价管理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