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山东省法学教育工作者协会 资料库:山东年鉴 章节:山东年鉴199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2/article/1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2/article/1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山东省法学教育工作者协会自1997年正式开展工作以来,曾先后组织部分 会员到河北、内蒙等地考察法学教育工作,学习兄弟省市开展法律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为落实省政 府赋予司法行政机关主管法学教育的职能,协会于1997年对全省的法律人才需求和法律人才培养现状 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为发展我省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事业提供 了决策依据,促进了全省法学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的开展;协会还创办了25期法学教育信息,宣传、 交流了各市地的法学教育情况,使会员之间保持联系、沟通信息,对协调指导各会员单位的法学教育 各项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到1997年底,协会共发展团体会员50个,个人会员185人。省委常委、原 政法委书记张惠来、省政协副主席崔惟琳应邀担任协会名誉主席。 (王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