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证处为国有企业兼并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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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10日,山东省公证处办理了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企业兼并案,主任公证员于荣双、公
证员刘疆,现场依法监督了中国石化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兼并山东淄博化学纤维厂和淄博石油化工厂的
签字仪式,当场发表公证词,并对《协议书》进行了公证证明。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
国,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在现场讲话中对公证证明作了充分肯定。《法制日报》在头版头条对此作
了报道。
省公证处对此项公证申请十分重视,从确认兼并双方的主体资格入手,重点审查有关部门的审批
手续、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兼并的意见、有关中介组织的审计报告和意见书以及双方准备签署的协议
书。查阅、搜集、分析了所有与兼并有关的资料文件,依法逐一进行研究评判,对这起国有企业兼并
行为提供了严格的公证监督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使得年销售收入超过150亿元的齐鲁石化公司兼并
亏损近19亿元的淄博化学纤维总厂和亏损2.64亿元的淄博石油化工厂活动顺利完成,兼并资产额达30
多亿元。
近年来,山东省公证处先后办理了济德高速公路、潍莱高速公路、潍坊利用世行贷款项目等重点
建设项目的公证,并向三联集团、省汽车销售中心、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提供经常性的公证服务。据
统计,年内共办理有关公证事项近3000件,内容涉及企业联营、拍卖、工程建设招投标、企业租赁、
资产经营、公司重大会议、公司章程等。公证已经成为企业改组、改造、改制的护航者、保护神。

(袁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