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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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厅长 梁德超
1997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
成就。
(一)监狱、劳教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全省现有29个监狱单位,8个劳教所。1997年新收押收容
罪犯和劳教人员16151名和2197名。释放罪犯14276名,解教劳教人员3550名,刑释、解教时的改好率
保持在95%以上,监所秩序持续稳定,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了暴乱、哄闹狱所等重大恶性事故,罪犯和
劳教人员脱逃率分别控制在0.06‰和0.16%左右,是全国最好的省份之一,并创造了连续8个月无罪犯
脱逃的好成绩。监狱劳教经济已连续4年扭亏为盈。全省已有2个监狱和2个劳教所被司法部命名为部
级现代化文明狱所,3个监狱和3个劳教所建成了省级现代化文明狱所。
(二)法律服务工作迅猛发展。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477个、执业律师4701人,公证机构164个、公
证人员1093人,基层法律服务所2412个、基层法律工作者8836人。律师机构形成了国资所、合作所、
合伙所、个体所四种形式和省、市、县、乡四个层次并存的格局,有16个市地成立了律师协会;44%
的公证处改为事业单位,10个市地成立了公证员协会,协会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逐
步完善。全省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万余家,
公证证明的范围扩展到150多项,公证文书发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年全省法律服务人员共办理各
类法律服务事项423万余件。法律援助工作进展顺利,省及10个市地、12个县区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
总数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左右。全年全省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981件。依法审
查批准11个设区的市成立了仲裁机构。
(三)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学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全省“三五”普法进展顺利。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向
高层次、深领域发展。举办了省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次,县以上干部法制讲座1068次,听讲5.8万人;
领导干部学法已走向经常化、制度化。全省半数以上的市地、县区推行了部门普法执法责任制,所有
市地、县区全部制订并实施了依法治理规划,80%以上的行政村推行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依法治
厂、治校铺开面均达70%。全省初步形成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省法律学校、省警官学校和华东政
法学院山东函授站、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山东函授站为主体,以各市地法学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的法学
教育网络。1997年全省法学成人学历教育毕业4469人。全系统共有1 5976人接受了各种教育培训。
(四) 基层基础工作更加牢固。全省已建立司法所2502个,占应建数的97.3%,有专职司法助理员
2837名。“两所”分离达61%。全省现有10万多调委会、100万多名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64%的县市
区建立了“大调解”网络。许多地方建立了联合调解组织,大中型企业普遍成立了司法办。全年各类
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32.85万件,成功率为96.1%;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死亡1423起,涉及1852人,
防止“民转刑”案件2255起,涉及3843人。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有新的进展。全省8 5
%的县区和部分市地建立了安置帮教协调机构,创办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153个。
(五)理论调研和法学研究工作有新的突破。省法学会、省监狱学会、省劳教学会及七个协会理论
研讨非常活跃。曾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肯定的司法行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两个体系”理论,
在1997年已将理论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编著成《司法行政两个体系理论与实践》和《求索集》
两本书,司法部肖扬部长亲自为这两本书作序。省法学会及下属13个学科研究会近5年共获全省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21项,省法学优秀成果奖92项。
(六)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各单位狠抓学历教育、专业证书教育和短期培训,干警的法律
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全省司法行政干警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一般干部、科级干部
和处以上干部分别达到了60%、70%和80%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日趋合理,整
体效能得到加强。根据党章规定要求,符合条件的85%以上的基层单位建立起了党组织。党风廉政建
设取得新进展,干警违纪率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低的省份之一。1997年,有3个单位被司法部荣记
集体一等功,有6个单位被司法部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1名同志荣立个人一等功,受到本系统及有关
部门表彰的达到7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