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获全国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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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率领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求真务
实,争创一流。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二等功,连续三年被市委市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称号,
1995年被评为山东省法院系统行政审判、严肃执法先进单位和全省先进法院之一。1 997年最高人民
法院授予市南法院全国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的殊荣。
以审判为中心,强化服务意识、质量效率意识、司法公正意识,积极审理新类型案件,坚持严肃
执法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审判打击犯罪、调节经济和其它社会关系、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
用。五年来市南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890件,审结20946件,为公民法人解决争讼标的额人民币25.6
亿元,以出色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各级领导的好评。
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注重法官素质的提高,努力建设一支跨世纪的专家型复合型审判队伍。坚持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注于审判工作的始终,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方向和保证。支持
干警学历教育,使文化知识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全院113名干警中,具有法学硕士学位的7人,
具有法律大本学历的21人,大专学历的74人,在读研究生50人。积极开展理论调研,促进了审判水平
和法学理论水平的提高。近年来,有200余篇作品在《人民司法》《法制日报》《法律科学》《山东
审判》《政法工作研究》等刊物发表。
以制度管理为手段,不断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去管理约束每个干警,使经验管理向科学
管理转化,实现了审判管理规范化,行政管理科学化,内外监督制度化,做到工作有规范,行为有准
则,奖罚有标准,使法院各项管理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