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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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山东省无线电事业蓬勃发展,已有各类无线电设备约45万部,名列全国
前茅。
一、积极、稳妥地做好机构的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无线电管理办事
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实际情况,配合主管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
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并向省编委上报了《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事机构设置方案》。
12月25日,省政府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无线电管理办事机构设置
的通知》(鲁政办发〔1996〕168号)。其主要精神是:保留设置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为省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市地以下政府不再
设立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为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副
厅级规格,使用事业编制,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履行《条例》规定的无线电行政管
理职能,承办全省除军队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原设的无线电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改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派出机构,名称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
室××管理处”,同时挂“××市(地区)无线电管理处”牌子,济南、青岛为处级,
其他为副处级规格,受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当地政府双重领导,业务工作由省无线
电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党务、人事、财务、物资、后勤保障等由所在市地政府管理,
各市地无线电监测站为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无线电管理处;各市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的
人员编制, 一般控制在5-8人,无线电监测站一般控制在7-15人;无线电管理在财务
上实行收支两条线。
省政府办公厅于1997年1月召开“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168号文
件。要求各市地政府、行署加强组织领导,选配好领导班子,认真搞好调整工作,促
进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发展。
二、认真完成无线电管理执法、守法大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设置使用的各类电台。
根据国家无委要求,年初省无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无线电管理执法、守法
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有关无
线电管理法规,提高设台单位和无线电管理人员执法、守法意识,为实现无线电管理
工作的科学化、 规范化、法制化创造条件。6月,召开了“全省无线电管理执法、守
法大检查总结汇报会”,17个市地无委在会上汇报交流了各自的检查情况和经验教训。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大检查中,对近万个设台单位中的277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查出各种违法设台284部、违章设台95起、查除没收非法大功率无绳电话机185部、查
处乱用频率单位97家、解决干扰19起、追缴无线电管理费20余万元;重新修改或制订
各项规章制度及整改措施120多项。
11月,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部、国家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等四部委针对少数人无视国家法规,非法设置使用电台,搞“空中沙龙”活动的现象,
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电台等问题的通知》。省无委办公室结合我省实
际,与安全、公安、工商等部门就查处的对象和范围、组织领导和分工、方法步骤和
时间安排及查处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协商,对重点线索的查处作了认真部署,并联合发
文,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采取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工作协调,努力完成各项管理任务。3月7日省无委办公室按照济南军区
和国家无委通知要求,在解放军于台湾海峡进行导弹试射期间严格进行了有关频率的
管制, 并于11日再次进行了检查、监测,确保了导弹发射成功。5月和10月,克服各
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两次解决了济南机场区域对空调度甚高频电台的干扰,确保了空
中飞行安全。
6月份, 为配合“九五”期间“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制定工作,与济南
市规划设计院共同召开了有电力、公安、广播、邮电等20多个省直部门参加的协调会,
初步制定了微波进城方案,使济南市“九五”期间城市建设中在城区上空留出了微波
通道,为通信畅通提供了保障。

(陈法庆 井明坤 孙洪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