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信访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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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省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大量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全省县以上党委、政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55
万件起, 比上年上升22.4%;其中,省委、省政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275件起,上
升18.1%。在信访量大、问题复杂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予以处理,信访案件处结率达98%,
满足了群众的正当要求,密切了党群关系,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集体上访绝大多数解决在基层。 全省县以上党委、政府共接待群众集体上访895
2起, 比上年上升25%。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超前防范,落
实责任制,使95%的集体上访解决在市地以下,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进京上访控制较好。各级各部门把控制上访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有针对性地
开展工作, 取得很大成绩。全年我省群众到中办、国办上访692起。特别是在全国重
大会议和重大节日期间,各地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控制,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没
有发生我省群众在中央、国家机关和领导人住地滋事生非的现象。对山东的信访工作,
中办国办信访局是满意的,多次给予肯定和鼓励。
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各级各部门把基层信访工作作为稳定的基础,建立了县
乡村三级信访网络,配备专职信访干部,完善工作制度;广泛开展了以争创无来省进
京上访、无越级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为内容的“三无”乡镇活动;召开了企业信访
工作座谈会,加强了对企业信访工作的指导;许多市地和部门还主动探索新路子,研
究新措施,总结推广基层信访工作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信访理论研讨活动,采取多
种形式培训信访干部;提高了基层处理信访问题的效率和质量,增强了就地化解矛盾
的能力, 各地还加强了信息调研工作,全省县以上信访部门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1万
多条,有40%被采纳,对帮助领导了解社情民意、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施信访法规取得新进展。在《信访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省里下发了进一步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通知。各地也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宣传,有的印发
布告、明白纸,张贴到村到户。普遍结合我省的《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及本地实际,
制定细则,完善制度,做好衔接工作,认真推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各级
各部门还把填写上访书面答复意见作为推行群众逐级上访的重要环节来抓,全省共填
写上访答复意见1.97万份。通过实施信访法规,增强了受理机关的责任和群众依法信
访的意识,全省信访工作正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信访工作的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各部门把加强信访工作当作大事来抓,纳
入日程,定期分析形势。大多数市地党委、政府都成立了由分管书记、副市长为组长
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许多领导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研究处理重大疑
难案件,市地县党政领导共阅批群众来信5.46万件,接待群众上访4.81万起,占受理
来信来访总量的47%。一些市地还采取了一些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有的在控制和化解
集体上访上下功夫,连续七年无集体来省进京上访;有的对信访工作后进单位实行重
点管理,奖惩兑现,扭转了被动局面;有的把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干部的政绩
和经济效益挂钩,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许多地方的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信访
部门的工作,帮助解决信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做好信访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