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融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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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刘秀胜

1996年是我省金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金融秩序明显好转,金融事业全面发展的
一年。年内,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的持续、
快速、健康发展。
(一)金融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1996年,在认真执行适度从紧货币政策的同时,
积极落实停办新的保值储蓄、两次调低存贷款利率等金融预调、微调措施,收到了预
期的政策效果。各项存款增势逐季减缓,货币流动性明显增强,贷款总量增长适度,
国有商业银行、其它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的贷款都控制在规模或比例之内。与之同
时, 加大了对货币投放的控制力度, 全年累计净回笼现金72.6亿元, 同比多回笼4
5.3亿元, 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回笼计划。由于措施得力,年末全省广义货币供应
量M2 (流通中的现金加储蓄存款加企业存款) 比年初增长23.5%,狭义货币供应量M1
(流通中的现金加企业活期存款)比年初增长18.2%,基本达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
为控制物价上涨创造了条件。 全省商品零售物价总水平同比上涨7%,实现了自1993
年以来首次物价涨幅低于经济增长。
(二)各项金融业务取得明显进展。一是信用总量迅速扩大。到年末,全省各项存
款新增885亿元,增长26%,余额达到4294亿元,新增贷款623亿元,增长20.1%,余
额达3680亿元。同时,注意按经济运行节奏把握贷款投量,上半年新增贷款238亿元,
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8%, 比上年同期提高8个百分点,贷款掌握前紧后松的状况有所
改进。 二是保证了全省经济发展的重点资金需要。工业贷款新增113.6亿元,同比多
增13亿元,重点投向了有市场、有效益、讲信誉、不积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
团。农业贷款新增95.8亿元,比年初增长63%,高出全部贷款增幅43个百分点。技术
改造贷款增加49亿元, 同比多增18.9亿元。 三是外汇业务发展较快。新增外汇贷款
4.7亿美元, 余额达45.2亿美元。全省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68亿美元,售汇41亿美
元。全年外债新签约额25.3亿美元,实际用汇22.5亿美元,外债余额达60.6亿美元。
四是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全年实现保费总收入52.7亿元,增长28.5
%,各项赔款支出26.6亿元,增长6%,特别是在菏泽等7市地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之
后,及时给予办理赔款3亿多元,促进了灾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三)金融体制改革取得明显突破。一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全省农村信
用社于10月底与农业银行顺利脱离了行政隶属关系。 增设了141家农业发展银行分支
机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初步形成。二是完成了人保公司的改革工作。省、市地、
县三级共设财险分支公司166家,寿险分支公司119家,为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打下了
良好的基础。三是商业银行体系进一步健全。华夏银行济南分行和济南、青岛两市城
市合作银行已正式挂牌营业, 潍坊、淄博、威海、烟台、临沂等5市城市合作银行也
已进入组建验收阶段。青岛国际银行已正式营业,成为我省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四
是基本实现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顺利撤并了农、中、建三家省分行所办的信托投
资公司和潍坊市信托投资公司。对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及四个市地信托投资公司分别
进行了股份转让或增资工作。对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所办34个证券交易营业部进
行了转让或撤并,基本完成了山东证券公司、烟台证券公司、潍坊证券公司、省国债
服务部的合并、增资及改制组建工作。五是外汇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国际收支统计
申报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运转良好, 自12月1日起,实现了人民
币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
(四)金融监管工作明显加强。一是严格了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改进了机构审
批办法,坚持按规划、按条件、按程序审批金融机构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做到了严格把关,并建立了金融机构档案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档案。二是规范了
监管程序,建立和完善了非现场监管制度、金融机构年检制度及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
制度,对被监管机构实行了报表资料专收制度,并对金融机构经营及风险状况及时进
行分析、反馈,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关于制止存款业务中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若干准则》和《严肃金融纪律,严禁非法提高利率的公告》,有效抑制了存款业
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了多起违规办理金融业务和乱集资等行为,维护了
金融秩序的稳定。三是加大了金融稽核监督力度。全年完成22个现场稽核监督项目,
稽核县以上金融机构824个(次) ,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对中国银行、中信实业
银行、 城市信用社进行了常规稽核,对6个县的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进行了专项稽核。
向被稽核监督单位提出整改建议3900条。四是基本完成了违规经营、帐外经营的清理
并帐工作。1996年组织专门力量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违规经营情况进行了重点稽核,
基本查清了帐外资产和负债的规模,并精心组织了帐外经营的并帐工作,为规范商业
银行的经营行为打下了基础。五是继续清理了证券回购业务。到年底,全省证券回购
和返售证券余额已分别由1995年10月的29.6亿元、30.7亿元下降到5.1亿元、9.7亿元,
分别下降了83.1%、68.4%。六是积极开展了外汇业务监管。对外商投资企业、金融
机构外汇业务及全省所辖1994、1995年度开立和使用的外汇帐户地行了全面年检,进
一步规范了外汇经营行为。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省金融系统在金融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服务领
域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承办了团中央和各总行司
联合召开的争创青年文明号表彰大会暨学济南工行、济南建行现场会。济南工行、济
南建行、桓台农行、龙口中行等单位的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涌现了一批省级、市地
级文明服务的窗口单位,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在抓好窗口服务的同时,狠抓服务
延伸,各国有商业银行认真落实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10项措施,重新实行了驻厂信
贷员制度, 在120户大型企业试办了主办银行制度,发放贷款103亿元,比协议额多6
亿元。改进了结算手段,提高了结算效率。商业票据业务在规范的基础上得到了较快
发展,银行办理承兑汇票达522亿元,累计办理贴现164亿元,再贴现72亿元。银行卡
网络中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青岛票据清分中心和省辖特约联行正式投入运营,各行
的电子汇兑系统进一步健全,全省结算网络体系更加完善。
切实加强了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三防一保”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干
部职工的全局观念、法纪观念,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而且使金融系统
案件发案率比上年下降16%,涉及金额减少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