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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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宇培杲
1995年,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努力加强自
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全年共新收各类诉讼案件41.1万件,审结40.6
万件,分别比上年增长8.76%和8.96%。通过审判活动,为全省改革开放、经济发展
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1万余件,判处刑事犯罪分子2.69万余人。各级法院把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了杀人、
抢劫、强奸、流氓、重大盗窃、绑架勒索,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集团犯罪。
围绕惩治腐败,加强了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审判,坚持依法从严的方针,严厉打击了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活动。全年共审结一审经济犯罪案件3274件,判处
经济犯罪分子2493人,审结犯罪数额万元以上的大案982件,其中10万元以上的96件;
判处县处级干部18人, 厅局级干部3人。各级法院还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了危害改
革开放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保障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和发展。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措施。结合审判
工作,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层调解人员,指导调处纠纷,对判处缓刑、
管制和免予刑事处分的犯罪分子回访帮教,对预防和减少犯罪,防止矛盾激化,维护
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199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6.97万件,审结16.76万件,结案标
的额177.4亿元。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
积极审理商品、金融等各类市场中出现的案件,全年审结购销合同纠纷案件7.16万件。
同时妥善审理了与深化企业改革有关的案件, 审结企业破产案件422件,审结企业联
营纠纷案件591件。 及时审理了涉及农业生产和农村改革的纠纷案件,审结农村承包
合同纠纷案件1.85万件和大量的乡镇企业经济纠纷案件,依法制裁了生产销售伪劣种
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认真审理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结
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纠纷案件99件,强化了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公正审理了涉外、 涉港澳台和海事、海商案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24件,审
结海事、 海商案件514件。审结了担保、信用卡、融资租赁、期货贸易、信托居间以
及股票、 债券、票据等新类型案件157件。各级法院积极参与经济领域的综合治理,
全年共组织干警1.4万人次, 组成2921个巡回法庭,深入到5172个企业和单位,指导
调处经济纠纷近2.46万件,清理债权债务7亿多元,帮助完善经济合同1.8万件,为企
业培训法律人员7112人,促进了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三、强化保护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18.84万件,审结18.72万件,及时疏导了市场经济
条件下出现的新的矛盾纠纷,促进了人民内部团结。努力推进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调
整行政法律关系,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972件,审结6373件。通过审理行政案件,
维护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
加强告诉审查和再审工作,提高了审判监督质量,全年共受理再审案件3181件,审结
3048件, 依法纠正错判案件572件。处理人民来信4.06万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4.9 0
万人次。积极改进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受理执行案件7.93万
件,执结7.19万件;在执行活动中,较好地纠正了滥用强制措施,特别是非法扣押人
质的错误做法,维护了法律权威和执法的严肃性。
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确保审判任务完成。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大局的观
念。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开展审判工作,坚持打击职能与调节职能相结合、审
判案件与拓宽服务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认真处理法律标准与生产标
准的关系,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从而使审
判职能作用得到了更加全面、充分的发挥。二是针对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在全省法
院系统广泛开展了“严肃执法年”活动。发动广大干警深入进行了严肃执法大讨论,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了严肃执法的自觉性;联系实际,突出解决少数干警办关
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的问题;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
干扰执法的问题;滥用强制措施、非法扣押人质解决经济纠纷的问题等,取得了较好
的效果。三是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方针,组织广大干警认真
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学习新颁布的《法官法》,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落实中政
委的“三项禁令”,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同时加强了对
干警的业务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审判工作任务的圆满完
成。

业绩·人才·信息
[莱州市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近年来,莱州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
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提供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大力加强干警的队
伍建设、廉政建设,全面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队伍建设上,
该院以强化党建工作为主线,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幸福观,提高了
干警的政治素质。他们制定、实施了30多项保廉措施,并狠抓部署监督,严格规范和
制约干警的执法行为,全院连续16年没有发生违法和较严重的违纪事件,确保了严肃
执法,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上,该院以改
革审判方式为突破口, 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效率、质量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199 0
年至1995年6年间, 共审结各类案件2.87万件,年均结案4777件,年结案率始终保持
在98%以上。该院还积极改善执法条件,完成了审判庭和标准化法庭建设任务,每处
法庭都配备了1辆警车、 2至5辆摩托车,安装了电话,部分中心法庭还购买了微机、
复印机等, 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自1990年以来,该院及院党支部连续6年被莱州
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党支部”、“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双文明单位”等荣誉
称号,1991、1993年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1995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集
体一等功。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获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原系临沂
市人民法院,是个老先进典型,50年代就曾出席过全国司法战线先进集体大会。改革
开放后,特别是近几年来,该院提出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
奋斗目标, 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和内部科学管理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
995年, 该院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
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年内结案8001件,其中经济纠纷和债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达
2.1亿元。 他们坚持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12处基层
法庭认真开展了四项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每庭建立一个经济司法联络员培训中心,对
辖区内的乡镇、村居企业的司法联络员进行定期培训;二是每庭建立一个民间调解组
织业务指导小组,在对调解干部搞好传、帮、带的同时,每年集中进行二次业务培训;
三是每庭建立一个五类外执犯跟踪帮教网络,成立办公室,选聘帮教员,签订帮教协
议,建立帮教档案,预防重新犯罪;四是每庭每年协助驻地党委政府以开展法制宣传、
清理三角债和理顺承包合同为切入点,依法治理一个落后村,为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
经济发展做了突出的贡献。该院自1990年以来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二次,集体二等功
二次,199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

[青州市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青州市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
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工作,许多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的前列。一
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持社会稳定。该院刑事审判工作参与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的经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该院积极探索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服务的新路子,在各乡镇建立起了“民间纠纷协调委员会”,为维护农村稳定发挥了
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二是竭尽全
力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先后为企业培训特邀陪审员651
人,成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进行重大经济决策的好帮手;提出的许多司法建议进入
了各级领导的科学决策; 近几年先后为11个系统的486家企业追回欠款2.83亿元。三
是该院行政审判、执行工作连年保持了全省法院排头兵地位,告诉申诉工作重在抓基
础、 抓预防,连续5年无进京赴省上访案件,1994年全国法院告申工作现场会在青州
召开。四是从严治院,狠抓队伍建设,确保严肃执法。自1990年以来,全院被高院、
中院记一、二、三等功的个人36人次,记集体二、三等功的庭室16个,连续20多年未
发生违法违纪事件。近年来,该院先后被各级党委、上级法院授予30多项荣誉称号,
199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

[马来福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高唐县人民法院院长马来福同志自1976年任县法
院院长、党组书记以来,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十几年如一日,廉洁为官、勤政为民,艰苦奋斗、无
私奉献,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公仆本色。他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开拓进取,不断创新,
奋力拼搏,积极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多做贡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政治思
想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的新路子,使法院干警经受住了改革开放的各种复杂环境的考
验,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由于工作成绩突出,1991年被省高级
法院晋升一级工资,1992年被评为省党史建理论学习优秀学员,1993年当选为省六届
党代会代表,1994年被评为县“十佳公仆”,1995年被地纪委授予“全区廉洁勤政先
进个人”,被地委、行署授予“廉洁勤政先进集体”、“模范执法先进集体”,被地
区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分别授予“队伍建设先进单位”、“科学化管理先进法院”、
“严肃执法先进法院”,被评为地区和省级“文明单位”。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授
予马来福同志“全国法院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