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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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1995年工作概况
1995年的宗教工作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
的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贯彻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为契机,
推动了宗教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初见成效,全省宗教形势是稳定的。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了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保证了全省宗教工作
按照党中央的方针、路线、政策,健康、顺利地进行。“宗教无小事”、“全面正确
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
会相适应”,已进一步深入到广大党政领导及干部心中,同时极大地鼓舞了宗教工作
干部,成为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精神力量。
(二)统一部署,认真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基本完成。根据国务院“宗教活动
场所登记工作3年完成” 的要求,我们结合山东实际情况,制定了贯彻法规、依法登
记的分阶段计划,并在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部署。由于宗教法规宣传面广,
登记试点工作细,基本情况摸得准,工作班子力量强,确保了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登记
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到1995年底,全省应登记的3920处宗教活动场所已近90%依法
进行了正式登记或临时登记,除个别市外,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已基本完成。
(三)通过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使宗教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构成了一级抓一
级、一环套一环的宗教管理体系,发挥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组织、爱国宗教团体的
积极作用,使95%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纳入依法管理范围,95%以上的信教群众自觉
到依法登记的活动场所过宗教生活,有效制止了混乱现象。先后查禁和取缔了“血水
圣灵全备福音教会”等邪教组织,打击了“被立王”、“耶稣家庭”等非法组织的残
余势力,整治了佛道教活动中杂乱无序和封建迷信问题。
(四)深入宣传《爱国主义教育纲要》,广泛开展了全省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要求和上级指示精神,我们编
印了5000余册爱国主义教育学习资料,分发至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活动场所,利用
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组织专项纪念、研讨活动;宗教界举行了
和平祈祷法会、礼拜和弥撒等纪念活动。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了评选爱国爱教先进集体
和个人的活动。山东神学院和山东省圣神修院组织了歌咏比赛、参观党史馆、博物馆
纪念抗战50周年展览、祭扫烈士陵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宗教界
通过座谈会、讨论会,盛赞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班禅转世的英明决策,声讨了
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言行,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五)推动了爱国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的队伍建设。会同省委统战部对全省爱国宗
教团体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在信教群众较多且条件具备的地方建立健全爱国宗教团
体,并依法进行了社团登记。通过各级爱国宗教团体,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在
政府周围。与此同时,还着重抓了宗教团体建章立制、完善自我管理机制的工作,使
其更好地在政策和法规指导下自主开展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宗教团体加
强了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通过院校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了他们的爱国主
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教育,加强了宗教学识和自身修行
的教育,巩固和发展了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六)积极开展友好交往,抵制境外宗教渗透。1995年,我省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
交往有了新的进展,先后接待了来自美国、德国、荷兰、菲律宾、印尼,以及港、澳、
台的宗教人士百余人次,其中有天主教澳门教区主教林家骏和香港道联会副主席周铭
等知名人士。 王神荫等多位宗教界人士应邀出境访问或出席宗教庆典,4名青年教职
人员公派留学, 6位穆斯林赴沙特朝觐。在积极推动宗教方面对外交流的同时,我们
针锋相对地抵制了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及时制止了部分外资企业搞宗教活动;
对韩国宗教人员的非法聚会活动给予了严肃地处理,通过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了
沿海地区海关、边防、旅游、经贸和三资企业等方面的反渗透工作。
(七)及时稳妥地处理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1995年年初,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
妥善处理了个别报刊登载伤害穆斯林感情文章的事件,避免了矛盾的激化。枣庄市宗
教工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第一线,采取果断措施,劝阻教育信教群众,及时制止
了极少数人非法聚会的企图。年底,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及中央和省
委领导指示,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在积极协助寻查、收缴辱教坏书《奇异的性婚俗》的
同时,及时、反复的在伊斯兰教上层人士中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省局还对重点
市地的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确保了我省穆斯林群众情绪的稳定,避免了该书可能诱
发的事端。

(省宗教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