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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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生活]1995年,我省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在连年提高的基础上又向前迈进了
一步,收入继续增长,消费持续高涨,消费心理和消费模式日渐成熟和合理。
一、 收入增幅持续提高。1995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3953.04元,
比1994年增长23.6%, 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5.8%。这样,整个“八五”期间,
我省城镇居民收入成倍增长, 增幅达1.8倍,年均递增23%。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较快
的主要原因,一是在于部分地区上年调资未兑现部分在1995年初得到集中发放,带动
了居民总收入的增长。1995年,全省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生活费收入的比重为77.7
%, 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二是随着从事第二职业的人数增多,兼职收入增长较
快;三是部分事业单位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职工工资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四是国家对离
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进行了调整。
从目前我省各地市城镇居民收入状况分析,1995年达到或接近小康标准的市越来
越多。在被调查的17个城市中,东营、青岛、威海、烟台、济南、潍坊、滨州、日照、
淄博等9市人均收入均超过4000元, 其中东营和青岛超过5000元,分别达5666.3元和
5357.4元。初步判断,2000年实现小康的目标在这些地区可以提前达到。
二、消费支出增长较猛,消费质量提高。1995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
3285.48元,比1994年增长24.7%,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6.8%,比收入实际增幅
高1个百分点;整个“八五”期间,我省城镇居民消费增长1.6倍,年均递增21.7%。
与此相对应,1995年我省城镇居民消费倾向也比往年有所提高,消费支出占生活费收
入的比重达83.1%,但居民对于生活必须的吃、穿消费比重为45.2%,比1994年缩小
0.7个百分点, 而用于精神娱乐、美化环境、住房设施等方面的享受与发展资料的消
费比重日趋上升,反映出居民消费质量的提高。
1.更加注重合理、科学的膳食。虽然食品价格尤其是肉、蛋、菜等与人们生活息
息相关的商品价格涨幅较大,但城镇居民的消费质量并未因此下降,在消费量上没有
出现大的波动。调查表明,1995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达1484.4元,比上年增
长22.7%, 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8%。其中,主食消费明显下降,而各种副
食品消费增加, 如猪肉13.3公斤,牛羊肉为1.59公斤,水产品为7.2公斤,分别比19
94年增长8.7%、2%和13.2%,各种滋补品、营养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等消费
更加旺盛。
2.购房需求更为明显。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住宅的商品化趋势日益明显,房租的
提高及售房优惠条件的出现,更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目光。1995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
用于购房与建房方面的支出为228元,比上年增长27.8%;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
提高了0.2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装修房屋支出也呈高速增长的态势。1995年,我省
城镇居民人均用于装饰方面的支出为43元,比上年增长54.5%,并且这种消费已逐步
从高收入阶层转向一般居民家庭。
3.耐用品消费注重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目前城镇居民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已
不再局限于新、老四件的购买,正在向多层次、多方面拓展,用于娱乐的摄像机、影
碟机、高级音响等商品,用于健身的各种器材,方便、快捷的厨房电器等均以前所未
有的速度进入居民家庭。 截止1995年末,全省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摩托车8.7辆,中
高档乐器9.1架,录像机17.3台,组合音响8.1台,脱排油烟机40.5台,分别比1990年
末增长2倍以上乃至更多。
三、住房条件明显改善。1995年我省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调查表明,
1995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12.3平方米, 比1994年增长3.5%,比1990年增
长17.1%。 1995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在8平方米以上的占被调查户的83.5%,比
1994年扩大3.2个百分点,比1990年扩大16.3个百分点;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
的户,由1990年的9.7%,缩小为1995年的1%。从住房设施的配套程度来看,独用自
来水的户为90.4%, 有浴室厕所的户为27.5%,有集中空调设备的户为1%,使用管
道煤气的户为28.4%,分别比1994年提高1.3、4.2、0.3和1个百分点。家庭拥有电话
设备的户在成倍增长,1995年我省城镇居民百户电话拥有量为29.4部,比1994年增长
1.2倍。
从目前城镇居民消费来看,尽管质量、水平上提高了一个档次,但消费中仍然存
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梯度型消费模式并未真正形成,趋同性、攀比性仍占主导地位,
重物质轻精神的消费行为尚未改变,以及部分离退休和效益不好企业职工减收等问题
成为困扰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障碍,有待于今后加以解决和给予正确的引导。

[农民生活]1995年,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各级领导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
视,我省农村各业得到迅速发展,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改善,货币结存量增加。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15元。1995年我省各级党政把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小
康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加大了农村改革的力度,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完
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走上致富路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使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得
到持续、快速的发展,为本世纪末农民实现小康提供了有力保证。1995年全省农民人
均纯收入达到1715.09元, 比上年增加395.36元,增长30.0%,扣除价格因素后增长
6.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位居第十位。与“七五”末相比,增长1034.91元,
增长1.5倍,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6.5%,是历史上增长速度较快的时期之一。
在1995年农民纯收入中, 现金纯收入为1051.43元,实物纯收入为663.66元,分别比
上年增长34.2%和23.8%。
1.家庭经营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1995年我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
为1230.56元,比上年增加269.29元,增长28.0%。其中,从第一产业得到1104.81元,
比上年增长28.8%; 从第二产业得到38.67元,增长20.7%;从第三产业得到87.0 8
元,增长21.1%。其中,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的89.8%来自于第一产业,而第一产业
中有88.2%来自于种植业。 因此, 在现阶段, 种植业仍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产业。1
995年农民从种植业得到的纯收入为974.68元,比上年增加237.57元,增长了2.2%。
其原因,一是当年农产品产量增加,二是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
2. 乡村经济实力增强, 劳动者报酬收入增加。 1995年人均劳动者报酬收入为
408.97元,比上年增加114.13元,增长38.7%。劳动者报酬收入的增加主要来源于两
个方面:一是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我省乡村
企业发展迅速,以追求高效益的第二产业为主,形成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新格
局,带动了农民收入的提高。1995年我省农民人均从企业得到的报酬为269.42元,比
上年增加99.27元,增长58.3%。其中,第一产业收入为40.0元,增加12.07元,增长
4 3.2%;第二产业收入为150.57元,增加56.62元,增长60.3%;第三产业收入为78.
84元, 增加30.58元,增长63.4%。二是“八五”时期,各级领导普遍重视农村教育
事业的发展以及农村领导班子的建设,加大了在这方面的投入,提高了民办教师和村
干部的工资。 1995年,农民人均从集体组织中得到的报酬为127.76元,比上年增加2
6.52元,增长26.2%。
3. 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加。1995年全省农民人均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为8
2.82元, 比上年增加12.96元,增长18.6%。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的增加,主要
是由于利息收入与其他财产性收入增加所致。
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608元。1995年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扣除储蓄借贷)为
1608.32元, 比上年增加355.73元, 增长28.4%; 比 “七五” 末的686.87元增加
921.45元,增长1.3倍,年均递增18.5%。
1.出售农副产品是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据调查,1995年我省农民出售农副
产品的现金收入为931.06元,比上年增加174.60元,增长23.1%,其增加额占全部现
金收入增加额的49.1%。其中,出售种植业产品的现金收入612.54元,增长27.1%;
出售牧业产品的现金收入292.98元,增长18.1%。在种植业收入中粮食占42.4%,蔬
菜占22.2%。
出售农副产品现金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副产品价格提高。据调查,1995年我
省粮食、棉花、油料、蔬菜、猪肉、蛋类的出售价格分别比上年增长54.6%、16.3%、
9.6%、39.1%、27.5%、18.2%,人均出售金额分别增长31.1%、3.2%、28.4%、
41.2%、11%和30.9%。
2.劳动者报酬收入增加是农民现金收入增加的另一个重要渠道。我省乡村企业的
发展,使劳动者的报酬收入逐渐增加,并成为农民现金收入增加的另一个重要渠道。
1995年我省农民人均劳动者报酬收入(现金)为403.99元,比上年增加114.02元,增长
39.3%,超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幅15.5个百分点,其增加额占全部现金收入增加额
的32.1%。 其中从集体组织中和从企业劳动得到的现金收入分别为124.52元和267.8
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5%和59.1%。
3.货币结存量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为货币结存量的增加提供了坚
实的基础。1995年末,我省农民人均存款余额达424.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5%,
比“七五” 末增长2.1倍; 人均手存现金为613.62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4.7%,比
“七五” 末增长1.2%。农民货币结存量的增加,为进一步提高生产和生活水平创造
了有利条件。
三、农民消费水平稳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为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奠
定了物质基础。1995年全省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338.46元,比上年增加342.74元,
增长34.4%,扣除价格影响后实际增长9.9%;与“七五”末相比增长1.4倍,年均递
增19.6%,扣除价格因素后年均递增5.8%。其特点是:
1.生活消费各项支出全面增加。据调查,1995年我省农民生活消费支出中,人均
用于食品的支出为748.68元,比上年增加171.98元,增长29.8%,比“七五”末增加
451.57元,增长1.5倍;人均衣着支出102.03元,增加26.67元,增长35.4%,比“七
五”末增加49.2元,增长93.1%;人均居住支出208.63元,增加58.1元,增长38.6%,
比“七五”末增加102.9元,增长97.3%;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73.68元,
增加20.31元, 增长38.1%,比“七五”末增加44.85元,增长1.6倍;人均医疗保健
支出40.25元, 增加9.54元,增长31.1%,比“七五”末增加23.12元,增长1.3倍;
人均交通通讯支出为43.05元, 增加22.63元,比上年增长1.1倍,而“七五”末仅为
0.34元; 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人均106.08元, 增加29.79元, 增长39.1%,比
“七五”末增加73.35元,增长2.2倍。
2.消费质量明显提高。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及生活消费总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农民的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消费结构日趋合理。(1) 吃:1995年人均消费肉禽及其制
品7.64公斤, 比上年增长3.4%;水产品3.08公斤,增长27.8%;干鲜瓜果类18.5 1
公斤,增长3.0%。(2)穿:注重美观、大方、款式新颖、面料好、档次高。1995年农
民人均购买呢绒、绸缎、棉毛及卫生衫裤和皮鞋的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3)住:
1995年末农民人均住房面积21.56平方米, 比上年增加0.41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和
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为19.04平方米。(4)用:1995年末百户农民拥有电视机89.88台,
比上年增加4.4台; 电冰箱6.93台,增加1.81台;摩托车9.93辆,增加3.98辆;洗衣
机11.40台,增加1.5台;电风扇112.57台,增加9.45台。
3.消费观念发生变化,消费领域进一步拓宽。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渐打破了农民
传统的消费观,消费领域日益拓宽,主要表现在:一是加速了与外界的交流。据调查,
1995年农民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为43.05元, 增长1.1倍。其中:交通费和邮电费4.9
元,增长33.5%;通讯工具为2.51元,增长3.3倍;交通工具为33.47元,增长1.3倍。
二是住房装饰热升温。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农民在住房装饰方面的投资增加,1995
年人均支出3.67元, 比上年增长1.1倍。三是对金银珠宝饰品和化妆品的需求日益上
升。 1995年人均化妆品和金银珠宝饰品支出0.73元和1.16元,比上年增长37.7%和2
倍。

(省统计局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