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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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持续发展
省老龄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张敬焘
进入1995年,全省已有老年人899万人,占全省总人数的10.37%,成为人口“老
年型”的省。全省老龄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五个老有”的工作目标,
取得了较好成绩。
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离退休职工的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农村老年人大部分吃、穿、住没有困难,“五保”老人得到妥善安置。继续开展了签
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工作,初步形成制度,有效地改善了家庭关系,减少了赡养
纠纷。已建成的老年公寓开始走上正常运转的轨道,有些敬老院、福利院试行了福利
性供养和有偿性供养并存的“一院两制”。部分农村实行了养老补贴和老年人退养制
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省农村50%的适龄投保对象投保,累计
收取保险费13亿元,积累基金15亿元,已有24500多人从养老保险机构领取了养老金。
老年人的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部分医院开设了老年门诊,设置了老年病房,家庭老
年医疗护理受到重视和欢迎,城市家庭老年病床继续增多。在全省基层开展了评选表
彰“五好家庭”、“好儿媳”和“孝敬父母优秀儿女金榜奖”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
会效果。老年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比较活跃,组织开展了老年文艺汇演、健身舞比赛、
服饰表演和书画展览等活动,举办了老年人运动会、门球比赛、台球比赛以及气功、
养生功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习班。组织了全国和全省第四届健康老人评选活动,全
省有15名老人获得全国健康老人称号,79名老人获得省健康老人称号。
老龄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广泛。加强了宣传报道队伍建设,各市地陆续建立了老
年报刊采编发行站,省、市地两级党报、电台、电视台中,大部分开辟了老年栏目和
节目。《老年生活报》获得全国统一刊号,《山东老年》杂志稳步发展。围绕庆祝老
人节,开展了老龄宣传月、敬老服务日、孝心行动、老龄工作评选表彰、老龄知识电
视竞赛等活动。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加强了老年法规教育,提高了广大老年人依法
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广大群众依法养老敬老的观念,一些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
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大部分乡村把赡养、扶助老人写进了“乡规民约”,司法机关提
高了对涉老案件的重视程度。
老有所为工作取得新成就。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在维护社
会治安、参政议政、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和自我服务等方面做
了大量的工作。许多老同志被聘请为校外辅导员、政策宣传员、民事调解员、特邀监
察员等。农村老年协会积极开展工作,协助村“两委”解决了许多难点问题。老年经
济实体稳步发展,全省新增老年经济实体150多家,经营额增长18%,利税增长50%。
老龄工作队伍和机构基本稳定。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了学习孔繁森、王廷
江等英模人物的活动,进行了本职工作荣誉感、建功立业、有所作为等内容的教育。
省、市地老龄机构开始改革,一些县(市、区)重新成立了老龄委办公室,充实了工作
人员。
部分市地实行了对老年人优待照顾的政策。全省已有济南、青岛、泰安、潍坊、
日照、东营、淄博等7个市和部分市地的县(市、区) 制定了对70岁以上老年人优待照
顾的政策,发放了优待证,规定了就医、乘车、游览、购物、娱乐等十多个方面的优
待照顾内容,有的市地还规定对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村提留、乡统筹、集资、基
建工、义务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政策规定的内容基本上得到落实,受到了广大老年人和群众的热烈欢迎。
调研工作比较活跃。进行了老年人供养、老年企业、老龄宣传、签订《家庭赡养
协议书》、老劳模现状等项目的调查,为党委、政府解决老龄问题提供了依据。老龄
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组织有关专家教授和老龄工作者撰写了关于老年人供养、
历史上诸子百家尊老敬老思想、 老年保健、健康老龄化等方面的学术论文101篇,其
中在全国性会议上获一等奖的1篇,获三、四等奖和荣誉奖的4篇。编辑出版了《老龄
问题研究论文集萃》一书,收入论文66篇,计40万字,编辑出版了报道老有所为先进
人物的《满目青山》一书,计68篇,35万字。
成功地承办了华东6省及京津沪三市老龄工作、 老年学会联席会议。会议于9月1
3日至17日在济南、泰安、曲阜召开,86人与会,其中有8位省级老同志。会议交流了
华东6省及京津沪3市老年人供养的经验,研究探讨了历史上诸子百家尊老敬老的思想
以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的重大意义和途径。

省老龄委专栏组稿人:王照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