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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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金融事业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 刘秀胜
1995年,是我省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顺利起步,金融监管力度加大,金融改
革稳步推进,金融事业全面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省金融系统较好地处理了金融改
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金融秩序更加好转,金融宏观调控的目标基本得到实现,各
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金融业务在规范中保持较快发展。各金融机构在整顿、规范的同时,不断拓展新
的业务,促进了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筹集融通资金有了新的突破。去年全省各金融机
构共增加存款880亿元, 年末余额达3424.4亿元,比上年增长34.6%,其中城乡储蓄
存款增加596亿元, 增长37.2%。资金自求平衡能力有了明显增强,到年末全省存差
已由上年的4亿元扩大到295亿元。贷款发放体现了支持发展、调整结构、增进效益的
要求。各级金融机构坚持把促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与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有机地结
合起来,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全省各项贷款增加516.3亿元,
年末贷款总额达到3065.3亿元, 比上年增长20.3%。在贷款投向上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农业贷款增长高于全部贷款增长水平。全年新增农业贷款39.8亿元,比上年多增
加18.2亿元,增长35.6%,比全部贷款增长幅度高15.3个百分点,支持农业生产增加
值增长8.4%; 二是工业贷款体现了效益原则。较好地落实了择优限劣的贷款政策,
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不积压的企业和优势产业、大企业集团给予了重点支持。
全年新增工业贷款100.6亿元, 比上年增加26.1亿元,增长18.4%,比全省工业总产
值增长幅度高4.8个百分点; 三是中长期贷款注重了保重点。全年共增加中长期贷款
60.4亿元, 比上年多增加5.7亿元,保证了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的资金需要,支持了名
牌产品战略的实施;四是加大了对外向型经济的贷款投入。全年对外贸企业及三资企
业增加贷款28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外汇贷款余额达37.8亿美元,比上年增加4.7
亿美元。货币回笼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现金收支相抵,净回笼现金27亿元,改变了
我省近20年来连续净投放的局面,对抑制通货膨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外汇外债管理
成效明显。 全省外汇指定银行共结汇57.9亿美元, 售汇36.3亿美元,结汇大于售汇
21.6亿美元,全年外汇交易24.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2%。加强了外债管理,全年外
债签约17.9亿美元,债务余额为48.3亿美元。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全省实现国内外保费总收入40.2亿元,增长23.2%;全年共处理赔案60多万起,各项
赔款支出20.7亿元,增长15.2%。
金融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各级金融部门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规范促发展,积极
稳步地推进金融改革。一是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完善。按照政策金融与商业金融分离的
原则, 组建了省农业发展银行;批设了130家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报经总行批准,济
南、青岛两市开始了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二是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开始起
步。 各级银行认真贯彻1995年6月份全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试行了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推行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更加关注信贷资产质量和自身经营效益
的提高,工作的重点转到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来。三是人民银行职能
转换逐步到位。人民银行各分支行的工作已转到重点抓监管上来。据统计,1995年全
省人民银行系统共开展各项日常检查1170余次;开展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后续稽核
961次,共稽核金融机构2693家;组织对18667个金融机构进行了年检;下半年重点开
展了清资金、清机构、清帐户、清房地产信贷业务等四项清理工作。对查出的各种问
题,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大都进行了处理。四是金融法制建设更加健全。1995年是国家
出台金融法律最多的一年。各级金融部门抓住“四法一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关于惩治全社会金融犯罪分子的决定》)
相继出台的有利时机,利用多种形式,狠抓了金融法律的宣传工作。据统计,全省参
加宣传的干部职工达6.3万人次。 同时还举办了多种类型的条法培训班和知识竞赛活
动,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的意识明显增强。五是信贷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各级金融部
门注意改变单一信用贷款的方式,扩大了票据贴现、抵押、担保等贷款所占的比重。
全年各级银行累计办理贴现贷款92亿元,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41.8亿元,分别比上年
增长1倍多。
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各级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了学习建设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孔繁森、王廷江、韩素云等先进事迹的活动。在全省
金融系统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并组织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报
告团到各地进行了巡回报告。开展了学习济南工商银行文明服务活动。结合敬业爱岗
教育,开展了评选、表彰全省金融系统职业道德“双十佳”活动。反腐倡廉取得阶段
性成果。查处金融领域大案要案的工作有了较大突破,用公款吃喝玩乐的歪风得到了
有效遏制,对超标小汽车逐级进行了清理。“三防一保”工作进一步加强。整个金融
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善。

[金融管理工作]1995年,全省人民银行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金融监管,促进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上来,保持了全省金融秩序的基本稳定,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
发展。
一、认真贯彻适度从紧的货币信贷政策,金融形势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目标发展。
一是按照新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分类监测,加大了对全社会信用总量的
控制。对国有商业银行,认真执行限额指导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坚持以限额
管理为主,督促其认真执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到年末,全省工、农、中、建、
交、 中信及农发行贷款增加额421.7亿元,控制在各总行下达我省贷款计划之内,对
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按月对各项比
例指标进行监测。 年末,城市信用社存贷比例62.9%,比总行规定比例低2.1个百分
点; 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比例98%;自营存贷比例131.5%,比年初下降了39.5个
百分点。二是加大了现金管理和工资基金监督的力度,在对现金的投放回笼计划实现
指令性计划管理和行长责任制的同时,加强了现金管理检查,实行大额提现报批制度、
控制不合理现金支出,加强了工资基金监督,并对以放宽现金管理为条件搞破坏性竞
争的金融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理, 较好地控制了货币投放。 到年末,全省净回笼现金
27.4亿元,与总行下达投放44亿计划相比,多回笼71.4亿元,改变了我省20年来连续
货币净投放的局面。
由于强化了信贷规模监控和有效地控制货币投放,对抑制通货膨胀起了积极作用,
全省物价上涨幅度平稳回落,年末为14.2%,控制在15%的计划幅度之内。
二、依法规范金融秩序,金融监管取得新的成效。一是金融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了对金融机构及营业网点的审批管理,鼓励金融机构按业务量和效益原则优化分
支机构,1995年共审批筹建商业银行分支行12个,支行以下办事处、分理处73个,撤
销储蓄网点46个,规范邮政储蓄网点151个;新批组建农村信用社130个;撤销信托办
事处、代办处71个,证券营业部4个,国际业务部、信用卡部200多个。严格了金融机
构主要负责人任职的审查,分级建立健全了主要负责人资格档案和业绩档案,保证了
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资格审查的严肃性。二是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
管。建立健全了货币供应量监测制度和相应的分析指标体系;组织力量对全省利率执
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违反利率政策、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进行了
认真处理; 全省共年检金融机构1.8万个,受检面达到98.8%,按照对非银行金融机
构进行重新登记的要求,对全省45家分支机构进行了检查评估。全面开展了帐户清理,
重新确立帐户56.7万个,其中基本存款帐户34.8万个,一般存款帐户16.4万个,撤并
违规多头开立的基本帐户和长期不动户2.6万个, 并对所有基本帐户核发了开户许可
证。三是加大了稽核监督力度。组织完成了对全省各级人民保险公司的常规稽核,对
各金融机构证券回购业务及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情况的专项稽核等10余
个大型的现场稽核项目,非现场稽核和对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督工作也有较大进展。
全年共稽核金融机构1001个(次) ,查出各类违规违纪金额527亿元,对查出的问题依
法进行了及时纠正。
三、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全年银行办理结汇57.9亿美元,
售汇36.3亿美元。 全省共清理逾期未核销外汇9.8亿美元,年底逾期核销额为9.16亿
美元, 比上年下降8%,促使企业盘活人民币资金70多亿元。会同审计部门对非银行
金融机构境外融资、外汇贷款投资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对全省已发证的8000余家外商
投资企业的资本金到位情况、外汇帐户的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使中外双
方资本金到位率由上年的28%提高到42%。加强了境外投资管理,对全省32家企业境
外投资项目进行了外汇风险审查,审查外汇金额1600多万美元,进一步开拓了国际市
场。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