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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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概况】1949年4月,山东省成立了第一个国营建筑企业-山东省建鲁
营造公司, 1950年1月改称为山东省建筑工程公司。这段时间,各市、地也相继
组建了国营建筑工程公司,并将分散的木、瓦工人组织起来,纳入工会组织,逐
步形成了合作施工企业。这些企业配合国营企业,在医治战争创伤和恢复国民经
济的建设中做出了贡献。1952年,省内开始出现具有集体企业性质的“木瓦社”、
“建筑社”、私人营造厂,大部分与国营企业合营;一部分停业的营造厂,其技
术力量迅速为国营和集体企业吸收。1953年,山东成立了省建工局,全省建工系
统拥有国营建筑工程公司13个,职工3.36万人。1954年,国营公司共拥有机械设
备399台,广泛普及了钢筋混凝土施工技术,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650元/人。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省内工业建设项目逐年增加,电力、水利、交通、煤
炭等工业系统相继建立了国营施工队伍。勘察、设计队伍也逐步从施工企业中分
化独立出来,成为建筑业的一个分类。施工企业内部分工越来越细,出现了混凝
土、钢筋、油毡等新工种。大部分建筑企业还设有木工厂,铁工厂、砖瓦厂、石
料场、汽车运输队等附属厂、队,提高了技术装备和综合生产能力。国营建筑施
工队伍稳定在2.9万人左右。 许多地、市、县成立了第一批县级集体建筑公司,
集体企业人数达到了2.5万人。 这个时期,国营建筑企业的素质和施工能力有了
很大提高,企业内设有计划、技术、材料、劳资、财务等管理机构;规章制度也
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开始执行劳动定额、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实行计件工资,
法定利润。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建筑队伍膨胀。到1959年全省建工系统国营企业职工
达到6.45万人。在“大跃进”的口号下,打乱了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技术培训
和技术管理跟不上施工任务要求,企业素质下降,各项规章制度被冲垮,不讲经
济核算,否定建筑业的法人地位,建筑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全员劳动生产
率, 1958年是358 5元/人,1961年下降至1363元/人。由于当时经济困难,全省
压缩基建投资,缩减建筑队伍,至1963年,省建工系统国营企业职工仅存1.88万
人。
1963年至1965年的三年调整,建筑业恢复了计件工资制,进一步完善了规章
制度,加强了经营管理;提高了机械化施工水平。在行业内,还注意改革旧工艺。
推行新技术。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和大型砌块建筑等新技术开始推广,过去建筑业
习惯的肥梁、胖柱、深基础、重屋盖的建筑结构得到改造。全省建工系统国营企
业人数增加到2.15万人。
“文化大革命”时期,建筑业遭到严重摧残,全省建工系统连年亏损,1974
年,亏损额高达986.55万元。当时为保证重点工程完成,依靠组织会战,在极为
困难的情况下,建成了莱芜钢铁厂、山东拖拉机厂、胜利油田、齐鲁石化公司、
第二化肥厂、鲁南化肥厂、黄岛油港、青岛八号码头等建设项目。这一时期,建
筑行业老企业中派性斗争激烈,经营管理差,集体企业开始进城施工,人数增加。
1971年,全省县集体企业职工达到5.99万人。同时,乡镇建筑队伍也有所发展。
1976年, 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省建筑业进入了大发展阶段。
1981年,全省建筑企业进行了有计划的整顿和改革,实行了经济责任制、施工队
承包责任制,改革了用工制度。1984年开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推行了百元产值
工资含量包干等制度,搞活了建筑市场,全省建筑业迅速振兴。至1986年底,山
东省建筑业总人数达到132万人。 其中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87个,职工24.8万人
(内有国家部、委直属驻鲁建筑、安装企业42个,职工15.18万人;地方国营建安
企业45个,职工9.62万人) ;县以上集体建安企业187个,职工13.86人;乡镇建
筑企业3438个,从业人数79.37万;勘察设计单位330个,职工1.41万人;市政建
设队伍7.48万人。另外,还有部分专业户组织的季节性建筑队伍。
【建筑业改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4年以来,全省建筑业
作了几方面重大改革。
一是积极推行了招标承包制,开放了建筑市场。1985年,有10多个省、市和
8个国家部、 委的施工队伍进山东承包工程。1986年,全省实行招标承包制的工
程共810项,建筑面积280万平方米。设备安装和勘察设计也开始实行招标投标制
度。
二是实行了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据1985年统计,国家、企业和职工
收入分配的比例为4∶3.1∶2.9。
三是实行固定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相结合的用工制度。据全省建工系统国营
建筑安装企业统计,1985年,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占全部职工的34.2%;1986年
上升为3 7.7%。
四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到1986年底,全省各市、地、县均已建立了建
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专职人员共542人。1985年和1986年,全省各级质量监督站
接受监督的工程8024项, 建筑面积1153万平方米, 共发现和处理较大质量问题
131起。1986年,省建委和省建筑总公司颁布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和《山东省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并对专职人员进行了审查。
五是进行了资质审查。1984年开始,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营业
管理条例》,对全省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进行了资质审查。
这一工作到1986年中结束, 共批准一级施工企业18个,二级27个,三级275个,
四级以下34 60个。批准甲级勘察设计单位17个,乙级67个,丙级126个,丁级以
下77个。1986年下半年,又开始对全省混凝土预制构件厂进行资质审查,同时对
其技术人员进行考试,合格后发证。这一工作尚在进行中。
六是在勘察设计和建筑科研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从1985年开始,逐步建立
健全了制度,规定了各项收费标准,落实了技术经济责任制。
【建筑市场整顿】建筑市场开放后,对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
均起了很大作用。 但在激烈的竞争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1986年3月成立了
由省建委和省建工总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山东省整顿建筑市场领导小组,从
端正经营思想、提高工程质量入手,全面开展了建筑市场的整顿工作。8月31日,
省政府颁发了《关于搞好建筑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10月至11月省建委和省建
总公司组织了检查团, 在13个市、地和中建八局中共抽查了271项工程。检查中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检查结果为:竣工项目合格率21.8%,优良率2.42%;在
建工程合格率为51%, 优良率为2.8%。通过市场整顿,1986年,共取缔有违法
行为的集体设计事务所3处, 拆除重建不合格工程19项,处罚工程质量低劣及违
犯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360个,罚款42.91万元;取缔不合要求的建筑队
148个。 表彰了济南第四建筑公司等设计施工单位。
【乡镇建筑队伍】1986年,经省建筑总公司资质审查,获得批准的乡镇建筑
企业共3 438个, 从业人数79.37万人。 其中四级以上企业1195个, 拥有职工
46.74万人。乡镇建筑企业中,属建工系统的3397个,从业人员78.16万人;属房
管、城建和其它系统的41个企业,共1.21万人。从分布地区看,以泰安、潍坊、
青岛、淄博四个市所属区、县人数较多,占全省乡镇建筑业总人数的57%。从区、
县看,以桓台县和曹县人数最多,但由于经营管理方式不尽相同,经济效益差别
甚大。
被彭真委员长称为“建筑之乡” 的桓台县、1986年有240个建筑队,建筑业
有长期固定职工3.5万人, 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248名。总从业人数超过5万人,
拥有固定资产4900万元。施工机械4234台,达5万马力,人均装备率810元,在全
国16个省、市承担施工任务,能承建20层以上楼房。1980年至1986年,该县建筑
业总产值从4800万元增至3.05亿元。1986年劳务总收入1亿元,竣工面积136万平
方米。
地处鲁西南的曹县, 近年来乡镇建筑队伍也迅速发展。1985年,共有122个
建筑队, 总从业人数3.5万人,先后进入北京、天津、甘肃、陕西和东北等16个
省、市的建筑市场,1985年获得劳务收入2480万元。曹县乡镇建筑队伍行业部门
领导和相互间的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作得不够,因此在智力投资、设备更新和各项
管理制度方面,与桓台县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省建工总公司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