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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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概况】建国后,全省环境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
步发展。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以整治地面环境为主的阶段(1949-1972) 。全省没有设立专门的环境保
护机构。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环境保护工作只限于地面环境的整治。在城市中,
结合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和市政建设,治理了部分污染严重的污水坑、塘;疏
通和整治了下水道和沟渠河湖。在广大农村,结合兴修各种水利设施、植树造林,
改造了自然环境。
50年代后期,全省各有关部门、厂矿企业开始了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尝试。
并取得了初步效果。 以1971年为例,全省共实现综合利用项目480个,回收各种
产品24万吨。既减少了公害,又为国家创造产值6400余万元。为总结经验,山东
省于1972年底,召开了“三废”治理综合利用会议,会议拟定了《山东省“三废”
管理暂行办法》。
二、有计划地进行“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阶段(1973-1978年) 。为加强对
“三废”治理的领导,1973年初,成立“三废”治理办公室,同年改为环境保护
办公室。1973年12月,山东省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会后成立了省环境保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4年1月) 。济南、青岛、淄博等市(地)也相继成立了
环境保护机构,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成立后,重点抓了“三废”治理
和综合利用。 全省在工业废渣集中的8个地区,建起了44个各种类型的建筑材料
厂; 各钢铁厂建起了水淬矿渣设施。在农村办起了小煤矸石砖厂150多个。1974
年全省利用各种工业废渣制砖4.4亿多块, 并利用赤泥生产水泥,利用煤矸石烧
石灰, 生产无熟料水泥或作水泥掺合料等。到1975年4月,全省共处理各种废渣
1200余万吨,减少占压土地1200余亩,节约煤炭9万多吨。
在抓“三废”治理的同时,进行了海洋污染的调查。1974年10月,国家在烟
台成立了南黄海北部海域石油污染联合调查组,于1975年进行了六次海上调查。
先后调查了631个站位点(次) ,采集样品1.22万个,投放漂流卡片6200张。并对
沿海码头、炼油厂等16个单位,和烟台地区沿海9个县(市) 的36个渔业大队进行
了实地调查。同时还开展了油污对水产资源和海洋生物影响的调查研究。此外,
通过消烟除尘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了全省工矿企业的消烟除尘;推广了机械系
统电镀废水的处理经验,促进了工业废水的污染治理。
三、防治结合、管治结合、综合整治的新阶段(1979-1986年) 。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以后,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全省的环境
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主要标志:一是加强了领导,扩大了队伍,增加了
设备。1979年11月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升格为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各地市
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至1986年底,全省共有环保职工2830人,其中科技
业务人员1364人, 占总数48.2%。各级环境监测站也大都建立,共有监测车108
辆,主要仪器、设备2245台(套)。二是省和各市(地)运用各种手段加强了环境管
理,贯彻了“以管为主、以管促治、管治结合”的方针,开始从人治走向法治。
三是在污染治理方面强调“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开始从工业“三废”
治理走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单项工程的污染防治,走向区域、流域的污染防
治。四是从单纯的污染治理,走向资源、能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自然环境,特别
是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①全省“三废”处
理能力和综合利用利润,企事业用于污染治理的投资逐年提高 (详见附表) 。到
1985年底,全省工业废水处理率达22.4%;工业粉尘回收率达41.8%;工业废渣
综合利用率达2 7.8%。 ②全省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实行环境影响
评价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1981年全省执行“三同时” 的工程占71.4%,1985年达到100%。③全省生态环
境保护得到加强。截止1985年底,全省林地面积达3000多万亩;农村建沼气池30
多万个;省划定了6个自然保护区,10个鸟类保护区和5个风景名胜区。
【环境监测及环境现状】1986年全省已开展工作的环境监测站有92个,其中
县级站7 7个, 市、地级站13个。各市、地级站已全面开展了例行监测。分别对
省控26条主要河流, 7个湖泊, 15座水库,15个酸雨监测点,4个县生产的粮食
(残毒含量)、以及县以上驻地的大气、噪声、饮用水等进行了监测,初步形成了
省、市(地)、县(市、区)三级监测网络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体系。开展了放射性
本底水平调查, 采集土样17 80个,重3560公斤;水样240个,12000多公斤,取
得了54360多个数据。
据监测,地面水普遍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小清河、京杭大运河、卫运河
污染在加剧。 小清河监测断面年均最高超标值: 溶解氧未检出;生化需氧量为
84.42毫克/升; 化学需氧量为135.51毫克/升;挥发酚类为0.163毫克/升;石油
类为10.511毫克/升。 与1985年相比,除溶解氧均未检出外,其余各项污染指标
均有明显升高, 分别为1985年的1.26,3.26,1.40,14.32倍。淄河、朱龙河、
孝妇河、白浪河、老运河、城河的溶解氧(最低值)、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
挥发酚类年均最高值分别为0.02, 4.90, 0.27, 1.01,0.39,1.00毫克/升;
239.78, 88.63,185.00,75.72,2 6.35,116.50毫克/升;392.92,119.02,
138.72,56.24,38.02,237.6毫克/升;1.141,0.089,0.327,0.015,0.028,
0.140毫克/升。卫运河监测断面的化学需氧量年均最高超标值达1176.17毫克/升,
是1985年的2.33倍。昭阳湖监测断面的化学需氧量年均最高值为54.67毫克/升,
是1985年的2.93倍。其他河、湖污染指标有升有降,大体维持在1985年的水平。
全年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氮氧化物污染不严重;二氧化硫浓度与1985年相比,
有半数以上城市有所下降。但超过国家大气浓度限位三级标准的仍有淄博、青岛、
济南、泰安、枣庄、济宁等市。总悬浮微粒含量,与1985年相比,也有比较明显
的下降。据10个城市监测,总年均值下降1.324毫克/标立米。但大多数城市的年
均值仍超国家三级标准, 其中聊城、济南尤为严重,分别是国家三级标准的3.6
与2.6倍。全省大气降尘浓度超国家三级标准的有7个市地,但潍坊市有明显好转,
浓度比1985年下降了10.63毫克/升。
全省饮用水水质基本良好。据对省控12个市地驻地的自来水、工业企业自备
井和民用井(共39眼)的监测,氰化物超标的占12.8%,硬度超标的占17.9%,挥
发酚类超标的占2.6%

山东省综合治理效果统计

┌────┬───────┬──────┬────┬──────┬────┐
│项目年份│“三废”综合利│各企业用于污│新增废水│新增废气 │新增废渣│
│ │用利润(万元) │染治理的投资│处理能力│处理能力 │处理能力│
│ │ │(万元) │(吨/日) │(标立米/时) │(吨/年) │
├────┼───────┼──────┼────┼──────┼────┤
│1980 │2347 │113680 │2815877 │293512 │ │
├────┼───────┼──────┼────┼──────┼────┤
│1981 │644 │4677 │162849 │146491 │464641 │
├────┼───────┼──────┼────┼──────┼────┤
│1982 │1018 │3685 │376598 │1132290 │6740 │
├────┼───────┼──────┼────┼──────┼────┤
│1983 │1927 │4892 │468221 │239680 │590500 │
├────┼───────┼──────┼────┼──────┼────┤
│1984 │2628 │6036 │430652 │5964706 │336700 │
├────┼───────┼──────┼────┼──────┼────┤
│1985 │3893 │8260 │469825 │15021031 │702747 │
├────┼───────┼──────┼────┼──────┼────┤
│ │ │ │ │ │ │
└────┴───────┴──────┴────┴──────┴────┘

全省城市噪声污染。济宁市特殊住宅区白天噪声超标13.8分贝;青岛市特殊
住宅区、居民文教区白天噪声分别超标15和12分贝。工业集中区白天噪声超标严
重的有聊城、青岛、泰安、枣庄。泰安市居民文教区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白天噪
声分别超标12和1 3分贝。城市夜间各类区域噪声超标比较严重的有潍坊、济宁、
德州等市。
全省降水监测点PH年均值小于5.6的有青岛、烟台、特别是青岛,连续5年检
出酸雨,降水PH最低值逐年下降,1986年为3.35。
全省对济南、济宁、潍坊、聊城等市(地)的小麦、玉米的六六六高残留区的
土壤、田间作物、粮库粮食进行了六六六农药污染的常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粮食中六六六含量均低于国家允许标准。
【工业污染调查】从1985年开始,全省对14个市(地)的39个行业中6464家县
属以上工矿企业进行了监测、调查,基本摸清了全省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及其分
布情况。查清了省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海湾和海域的纳污状况,建立了全
省工业污染源数据库和档案库,为综合防治提供了基础资料。这6464家工矿企业
共有职工人数285万人,全年工业总产值472亿元,利润45亿元,综合利用产品产
值3亿元, 环保经费5000万元。全年消耗电160亿度,煤2200万吨,油305万吨,
燃料气折标煤333万吨, 焦炭55万吨。共有锅炉6739台,已改造3340台,工业窑
炉6164台,已改造1096台。全年用水总量61亿吨,其中新鲜水13亿吨,重复用水
47.77亿吨重复用水率为77.78%。
据调查,全省1985年工业废水量为10.3亿吨,处理量为1.77亿吨,处理率为
17.24%;达到排放标准的为23.72%;全省万元产值排放量为218吨/万元。工业
废水排放量最大的是济南市:1.51亿吨,其次为临沂地区:1.28亿吨;第三位是
泰安市:1.05亿吨。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是化学工业:2.49亿吨 (其中化
肥占60%);第二位是造纸工业:1.33亿吨(其中造纸黑液为400万吨);其次是纺
织工业:7388万吨;电力:7009万吨;食品:4935万吨;冶金工业:4.434万吨;
饮料:4.355万吨。
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35.05万吨,其中悬浮物、COD (化学耗氧量)
BOD(生物需氧量)为132.52万吨,占总量的98.13%;挥发酚、石油类、氨氮、苯、
苯胺等有机物排放量为1.15万吨,占0.86%;硫化物、氰化物、氯化物等无机物
为1.16万吨,占0.86%;六价铬等重金属为245.8吨,占0.018%。废水中污染物
排放量最多的是潍坊市,其次是烟台市、临沂地区、青岛市、济南市。废水中污
染物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是造纸,其COD排放量占全省COD总量的一半以上,悬浮物
占1/3, 其次是饮料、化工、食品、煤炭。据全省94条河流、2个湖泊、167座水
库、 12处海湾调查统计,其中纳污河流79条、水库16座,湖泊2个、海湾12处。
经综合评价认为主要纳污河流有34条,其中小清河为第一位,纳污量占全省纳污
总量的29.2%; 大汶河为第二位占7.1%,其次是虞河占4.7%,潍河占4.6%,
沂河占4.5%; 主要纳污湖泊是南四湖;主要纳污水库有峡山、庵里、墙夼、白
浪河、岸堤等五个水库;主要纳污海湾为莱州湾和胶州湾,其中排入莱州湾主要
污染源77个, 分布于18个行业,工业废水1.5亿吨,排入胶州湾的主要污染源12
个,废水量为3542万吨。其中青岛油漆厂、青岛碱厂、青岛染料厂是重点污染源,
负符比占70%以上。

工业废水污染源调查(1985)

┌────┬───┬──────────┬─────────┬─────────┐
│市地 │企业数│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日排5千吨以上企业 │日排1万吨以上企业 │
├────┼───┼──────────┼─────────┼─────────┤
│全省合计│6464 │103074.95 │123 │38 │
├────┼───┼──────────┼─────────┼─────────┤
│济南 │764 │15173.39 │22 │7 │
├────┼───┼──────────┼─────────┼─────────┤
│青岛 │834 │9976.14 │7 │4 │
├────┼───┼──────────┼─────────┼─────────┤
│淄博 │383 │8133.89 │7 │4 │
├────┼───┼──────────┼─────────┼─────────┤
│枣庄 │223 │7995.01 │11 │5 │
├────┼───┼──────────┼─────────┼─────────┤
│东营 │52 │1903.39 │3 │2 │
├────┼───┼──────────┼─────────┼─────────┤
│烟台 │932 │9890.90 │8 │3 │
├────┼───┼──────────┼─────────┼─────────┤
│潍坊 │685 │9954.76 │13 │1 │
├────┼───┼──────────┼─────────┼─────────┤
│济宁 │431 │7991.18 │12 │3 │
├────┼───┼──────────┼─────────┼─────────┤
│泰安 │300 │10541.89 │15 │4 │
├────┼───┼──────────┼─────────┼─────────┤
│惠民 │249 │1603.43 │2 │0 │
├────┼───┼──────────┼─────────┼─────────┤
│德州 │415 │2730.72 │1 │1 │
├────┼───┼──────────┼─────────┼─────────┤
│聊城 │384 │2546.75 │4 │0 │
├────┼───┼──────────┼─────────┼─────────┤
│临沂 │456 │12823.16 │17 │4 │
├────┼───┼──────────┼─────────┼─────────┤
│菏泽 │356 │1810.36 │1 │0 │
├────┼───┼──────────┼─────────┼─────────┤
│ │ │ │ │ │
├────┼───┼──────────┼─────────┼─────────┤
│ │ │ │ │ │
└────┴───┴──────────┴─────────┴─────────┘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4378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燃烧废气2619亿标准立方米。
生产工艺过程排放的废气经净化处理的达2077亿标准立方米。全省排入大气的废
气中主要有害物质: 二氧化硫78万吨, 氮氧化物25万吨,烟尘60万吨,氟化物
3104吨,硫化氢2 451吨,一氧化碳47万吨,氯化氢573吨,铬酸雾54吨,氨5442
吨,铅12吨,氰化氢1 07吨,甲醛71吨,硫酸雾613吨,碳氢化合物1万吨,还有
乙醛、苯、硝基苯等。
废气排放量最大的是淄博市,占全省废气总量的31.8%,其次是青岛市,占
12.1%,再次是济南市,占10.9%。
电力、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建材、黑色金属冶炼、机械是排放废物的主要行
业。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977万吨,其中煤矸石、尾矿渣、工业垃圾4项
约占总量的84%, 排放量较大的有淄博、 泰安、烟台、济南、临沂、青岛等市
(地)。固体废物利用量为495万吨,处理量为1357万吨,历年堆存量为2.7亿吨,
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全省工业粉尘生产量为208万吨,回收量为156万吨。
全省有害废弃物产生量为170万吨, 其中最主要的是废原液及母液,占总量
的85%,主要产生于淄博市。有害废弃物的利用率为64%。
全省有污染治理设施1153套(台) ,其中废水治理设施520套(台),工业废气
处理设施313套(不包括锅炉除尘装置),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其他处理设施320套。
【环境保护两大战略重点】城市和工业污染的防治,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是近年来环境保护战线的两大战略重点。
一、城市和工业污染的防治:污水治理。潍坊市1986年安排废水治理项目38
个,投资占治理项目总投资的69%,竣工后,可增加废水处理能力3.78万吨,节
水579.7万吨。 济南市对工商河、护城河水流域进行了综合整治,市区面貌发生
了显著变化;青岛市湖岛河污染整治工程开工,潍坊市区的白浪河、枣庄市区的
东沙河城区段都拟定了综合整治规划。
消烟除尘。 全省22个城市共有锅炉7545台, 已改造4891台,其中1986年改
943台,达标台数为5272台。共有工业窑炉1876台,已改造693台,其中1986年改
177台, 达标台数为688台; 共有茶水炉7876台,已改造5738台,其中1986年改
1227台,达标台数为6264台。为解决城市煤烟型大气污染问题,许多城市还采取
了发展煤气、 推广型煤、集中供热、联片采暖和热电联产等措施。全省有5个城
市开展区域集中供热; 6个城市进行热电联产;14个城市推广联片采暖,总供热
户数为3.34万户, 其中1986年新增2.96万户,总供热面积达758万平方米,其中
1986年新增364万平方米,减少烟囱4 31个。
城市噪声管制。淄博市机动车辆结合年审已全部更换成低音响喇叭、沿街店
铺的高音响设备拆除了90个,全市平均降低噪声7.5分贝。
1986年, 全省共安排工业污染治理项目861个,补助治理资金4292万元,完
成治理项目778个, 补助资金3867万元。全省通过工业调整、技术改造、整顿了
一批污染严重、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关停并转了小电镀、小造纸、上硫磺、土炼
油等266处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全省坚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新建项目“三同时”的规
定。全年拟投产的7项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百分之百。据对11个市(地)
348项小型基建、 技措投产项目的调查,“三同时”执行好的占79.1%,执行一
般的占6.3%,没有执行的占13.8%。
二,乡镇企业环境调查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全省开展了乡镇企业环境状
况的调查和污染严重单位的典型调查。1985年通过调查摸清,全省共有乡镇村办
工业743 31个, 工业总产值115.6亿元,年排污水总量2.5亿吨,达标率为6%;
废气排放总量为785亿标准立方米;废渣750万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有剧
毒污染品的工厂6 79个。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在起步, 共建设了7个农业生态试验点,开展了试
点单位生态模式的研究。
【南四湖流域的污染防治】南四湖流域现有工矿企业4000多个。这些企业每
天排放废水约53万吨, 其中排量较大的有129个。有县级驻地以上城镇27个,每
天排放生活污水约14万吨。大部分废、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湖中、致使湖区受污染
水面达10万余亩,并处于不断发展的趋势。
为促进湖区的经济开发,保证国家南水北调的水质,根据山东省委、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建设南四湖第一、二次现场办公会精神,成立了山东省南四湖
环境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拟订了委员会职责范围和南四湖水源保护办法 (初
稿);编制了南四湖综合防治规划,决定在南四湖及其附近地区建立水源保护区,
严禁使用有机氯农药,严禁新建污染水源的工程设施,对现有排污的工矿、企事
业单位, 实行限期治理, 在湖区安排了15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环保补助投资
182.5万元; 并审定了第一批近湖区的13个重点污染源提报的治理方案,逐厂落
实,进行治理。
另外,为确保南四湖水位的相对稳定,省制定了开源节流实施方案,决定兴
办引黄济湖工程,增加湖水容量。
(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