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农业机械化 资料库:山东年鉴 章节:山东年鉴198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article/6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00/section/1/article/6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农业机械化发展概况】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事业是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发展 起来的。建国至1957年,山东主要是增补小农具和推广半机械化新式农具,并建 立了第一批国营拖拉机站。1958年至1978年,全省在推广改良半机械化农具的基 础上,重点发展排灌机械。到1970年,全省农用拖拉机达到9133台,各类排灌动 力机械19.13万台; 进入70年代,由国家投资或贷款重点扶持,使全省98.4%的 公社和71%的生产大队相继建起拖拉机站和农机队。到1978年,全省农机总动力 达到1085.3万千瓦,拖拉机15.57万台,机引田间作业机械16.94万台(件),农副 产品加工机械38.4万台,机耕面积382.01万公顷,机播162.94万公顷,机电灌溉 面积348.23万公顷。 分别占总耕地面积的52.36%、22.33%和47.73%。此间农 机化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有偏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的现象。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农机化事业开始走上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轨道,进入全 面发展的阶段。 1986年, 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538.41万千瓦, 比1978年增长1.34倍, 比 1985年增加237.86万千瓦, 增长10.34%;农用拖拉机达到45.7万台,比1978年 增长1.94倍,比1985年增加7.47万台,增长19.53%;农用汽车发展到4.02万辆, 比1985年增长17.4%; 各类机引田间作业机械45.46万台 (件) ,比1985年增长 15.18%; 农业机械总值达到78.05亿元, 比1978年增长4倍多, 比1985年增长 17.37%,占农村固定资产总值的49.73%,平均每个农户466.82元。全省农机总 值、总动力、拖拉机马力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动力以及大中型拖拉机台数、农用 汽车台数等指标,居全国首位。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表(一) ┌──┬────┬────┬───────┬────┬───┬───┬────┬───┐ │年份│农机总值│农机总 │拖拉机 │农用汽车│柴油机│电动机│机引田间│脱粒机│ │ │(亿元) │动力 ├───┬───┤(辆) │(万台)│(万台)│作业机械│(万台)│ │ │ │(万千瓦)│万台 │万千瓦│ │ │ │(万台件)│ │ ├──┼────┼────┼───┼───┼────┼───┼───┼────┼───┤ │1949│/ │0.37 │/ │/ │/ │/ │/ │/ │/ │ ├──┼────┼────┼───┼───┼────┼───┼───┼────┼───┤ │1952│/ │1.18 │0.0018│0.04 │2 │/ │/ │0.008 │0.012 │ ├──┼────┼────┼───┼───┼────┼───┼───┼────┼───┤ │1957│/ │4.34 │0.07 │1.69 │2 │/ │0.007 │0.25 │0.018 │ ├──┼────┼────┼───┼───┼────┼───┼───┼────┼───┤ │1962│/ │48.69 │0.38 │11.69 │283 │1.2 │0.6 │1.14 │0.204 │ ├──┼────┼────┼───┼───┼────┼───┼───┼────┼───┤ │1965│/ │70.46 │0.47 │15.08 │280 │/ │1.4 │1.2 │0.4 │ ├──┼────┼────┼───┼───┼────┼───┼───┼────┼───┤ │1970│/ │198.44 │0.91 │21.26 │301 │/ │5.6 │1.23 │2.4 │ ├──┼────┼────┼───┼───┼────┼───┼───┼────┼───┤ │1975│/ │662.52 │6.29 │106.51│974 │40 │17.8 │5.41 │11.6 │ ├──┼────┼────┼───┼───┼────┼───┼───┼────┼───┤ │1978│/ │1085.30 │15.57 │247.73│2694 │55.7 │28.3 │16.94 │17 │ ├──┼────┼────┼───┼───┼────┼───┼───┼────┼───┤ │1980│32.1 │1371.81 │22.66 │371.48│7084 │59.6 │37.2 │28.42 │20.8 │ ├──┼────┼────┼───┼───┼────┼───┼───┼────┼───┤ │1985│66.5 │2300.55 │38.23 │573.22│34216 │81.8 │70.3 │39.47 │35.3 │ ├──┼────┼────┼───┼───┼────┼───┼───┼────┼───┤ │1986│78.05 │2538.4 │45.7 │646.1 │40156 │89.1 │75.13 │45.46 │39.53 │ └──┴────┴────┴───┴───┴────┴───┴───┴────┴───┘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表(二) 单位:万公顷 ┌──┬──────────┬──────────┬───┬────┬────┬────┐ │年份│机耕面积 │机播面积 │机收 │机械植保│机械铺膜│机电灌溉│ │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 │ │合计 │其中小麦机耕│合计 │其中小麦机播│ │ │ │ │ ├──┼───┼──────┼───┼──────┼───┼────┼────┼────┤ │1952│0.39 │/ │/ │/ │/ │/ │/ │0.003 │ ├──┼───┼──────┼───┼──────┼───┼────┼────┼────┤ │1957│17.51 │/ │0.54 │/ │/ │0.11 │/ │2.41 │ ├──┼───┼──────┼───┼──────┼───┼────┼────┼────┤ │1962│100.97│/ │0.56 │/ │0.002 │0.015 │/ │15.33 │ ├──┼───┼──────┼───┼──────┼───┼────┼────┼────┤ │1965│111.75│/ │7.24 │/ │/ │/ │/ │45.63 │ ├──┼───┼──────┼───┼──────┼───┼────┼────┼────┤ │1970│129.99│/ │/ │/ │/ │/ │/ │141.65 │ ├──┼───┼──────┼───┼──────┼───┼────┼────┼────┤ │1975│254.6 │/ │39.59 │/ │1.71 │/ │/ │285.85 │ ├──┼───┼──────┼───┼──────┼───┼────┼────┼────┤ │1978│382.01│321.67 │162.94│/ │12.62 │/ │/ │348.23 │ ├──┼───┼──────┼───┼──────┼───┼────┼────┼────┤ │1980│456.32│267.5 │184.10│179.35 │35.63 │/ │/ │363.24 │ ├──┼───┼──────┼───┼──────┼───┼────┼────┼────┤ │1985│443.18│332.66 │135.33│132.28 │35.86 │27.74 │0.90 │387.10 │ ├──┼───┼──────┼───┼──────┼───┼────┼────┼────┤ │1986│459.53│344.22 │145.52│142.01 │52.39 │35.23 │1.26 │84.65 │ └──┴───┴──────┴───┴──────┴───┴────┴────┴────┘ 农业机械的大量增加和广泛应用,使农业的动力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装备 水平明显提高。1986年,全省万亩耕地拥有农机总动力2430千瓦,比1978年增加 1438千瓦。 拖拉机每台平均负担耕地面积由1965年的1693公顷,1978年的46.87 公顷,减少到15.2 4公顷。农机动力在整个农业动力结构中的比重 (按每劳力相 当于0.1马力, 每役畜相当于0.6马力折算) , 由建国初期的0.15%,1978年的 77.54%, 提高到87%。1986年,全省机耕面积达到459.53万公顷,占总耕地面 积的66%,比1985年增长3.7%;机收52.39万公顷,比1985年增长46.1%;机电 灌溉面积达到384.7万公顷, 占总耕地面积的55.2%;机播145.52万公顷,机械 植保35.23万公顷, 机械化半机械化铺膜3.45万公顷,都比1985年有不同程度的 增长;谷物脱粒、农副产品初加工和农业运输等已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或半机械化。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山东省逐步建成了一个覆盖全省、布局合理、纵横 相连、多层次、多功能的农机化管理、供应、维修、人员培训科研及推广服务的 体系。到1986年底,全省从事农机管理服务的人员达到176.34万人,其中县以上 1.99万人,乡镇3.6万人。 (范竹韩永平) 【农机所有制与经营形式的变革】1957年前为国有国营阶段,全省建立了36 个拖拉机站。1958年至1979年,农业机械为国家、集体所有制相互并存时期,70 年代社有社营, 特别是队有队营迅速发展并占主导地位。到1979年,全省19.43 万台拖拉机, 社有社营的占8.4%。队有队营的占88.4%。进入80年代后,随着 农业机械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和国家允许农民个人购置、经营农业机械,出现 了国家、 集体、 个体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新格局。1986年,全省 45.7万台拖拉机中, 国营的2990台,占0.65%;乡镇经营的7564台,占1.7%; 村统一经营或承包给个人经营的6.15万台,占13.46%;合作经营的214台;户有 户营的38.43万台, 占84.09%, 其中联户经营5.72万台, 占12.51%。因此, 1986年,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出现了两个新特点:一是村队所有的农业机械已由前 几年的下降趋于稳定,并在部分经济发达、劳力转出多的地区和单位开始回升。 至1986年底, 村队集体所有的农机总值达23.9亿元,比198 5年增加1.18亿元, 增长5.2%, 占当年全省新增农机总值的10.2%。二是农机专业户稳步发展,经 营效益有新的提高。1986年,全省农机专业户发展到19.79万户,比19 85年增加 4.5万户, 增长29.5%。其中农机维修专业户6333户,增长33.3%;农机耕作、 运输、农产品加工专业户19.16万户,增长29.5%。农机专业户年总收入(不含维 修专业户)13.67亿元,占全省农机经营总收入的41%,纯收入6.47亿元,创历史 最高水平。 平均每户纯收入3379元,其中5000~1万元的2.93万户。比1985年增 加5650户;1万元以上的4709户,增加26户。 (范竹韩永平) 【基层农机管理体制改革】1983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全省各级农机管理 机构全部改为事业性质的农机管理总站或服务公司 (为了便于工作,此后个别市 县又改为农机管理局) ,负责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安全监理、油料分配、人 员培训、科研与技术推广、修配、试验鉴定和农机供应等工作。近几年来,各级 农机部门为强化基层管理服务体制,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基层农机组 织建设。 1986年底, 全省2 263个乡镇建立了农机管理服务站, 占乡镇总数的 90.8%;建立农机队、组、协会或配备农机管理(技术)员的村4.23万个,占行政 村数的47.4%。二是大力开展农机有偿服务,加强自身建设。1986年,全省开展 有偿服务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733个, 有偿服务总收入2284万元。服务项目由 机具维修、供应,扩展到信息咨询、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机具检测等。通过开 展有偿服务,一部分原来管理无手段、服务无实力、办公无场所的农机服务站, 提高了服务能力。有的已发展成为乡村农机化的管理服务中心。三是由单纯管理 型转向管理服务型,寓管理于服务,实行行政手段和经济杠杆并用,法规制约和 技术服务相结合。自1984年起,在全省着力推行了农机作业统一领导,统一种植 计划、统一调配机具、统一耕种、统一作业质量、统一供应油料、统一收费标准 和“合同制”等管理措施,到1986年,实行这些管理措施的乡镇达1200多个,占 乡镇总数的49%。同时,还针对农业机械大量增加,机械技术状态普遍较差的问 题,在全省加强了农业机械的技术监督。1986年,全省共检审拖拉机24万多台, 占应检审量的82%;结合安全监理,对7万台“12马力”拖拉机和“195”型柴油 机进行了功率、油耗检测、调整,使功率平均提高0.76千瓦,马力小时耗油降低 37.3克。 (范竹韩永平) 【四条农机服务线初具规模】山东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绩,农机供 应、维修、培训和科技推广四条服务线基本形成。一是农机供应服务线。1986年, 全省市地县农机供应公司达到131个, 乡村农机供应网点发展到2139处,比1985 年增加330处; 二是农机维修服务线。全省县级国营农机维修企业73处,县乡农 机维修监查员954人,乡村修理点1.09万个,比1985年增长22.35%,修理人员发 展到4.45万人; 三是农机培训服务线。全省有农机化学院、农机化学校各1所, 农机职工中专3处,市地县农机化学校(培训班)120处,教职工1895人;四是科技 推广服务线。1986年,省地县农机技术推广站、研究所达119个,试验鉴定站1处, 专职科技推广和鉴定人员649人。 各级农机服务组织立足农业,面向农村,服务 农民,为农机化事业和农林牧副渔各业提供综合服务。1986年,全省供应到农民 手中的农业机械55万台 (件) , 各类零配件2.4 2亿元; 为农村修理各种机具 179.77万台(件) ;培养出大中专农机人员600名,培训农村农机管理干部、驾驶 员和其他农村急需人员9.26万人;为70个厂家、20多个品种的机械进行了技术推 广、生产鉴定和产品质量检验;推广各类新技术、新机具21项11.71万台(件) , 其中有些项目如小麦半精量播种,棉花、花生地膜覆盖等机械化技术,已在农业 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范竹韩永平) 【农机安全生产有新起色】山东省在农业机械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农机事 故明显减少。 1986年与1985年相比,农机事故由259次减少到205次,下降20.85 %; 重伤、死亡人数由267人减少到205人,降低23.22%;千台拖拉机肇事次数 由0.68下降到0.45;农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由15.82万元减少到10.14万元。1986 年, 山东省、地、县三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发展到137个,专职农机监理员达到 725人, 当年全省换发拖拉机牌证29万多副,占拖拉机拥有量的65%;检验、审 核拖拉机24万台、驾驶员23.5万人,分别占应检审量的82%和83%;96%的县市 区经当地政府批准进行了路查;部分单位还开展了脱粒机的牌证发放和安全管理 工作。 (范竹韩永平) 【农用柴油分配到机到户】全省农用柴油自1984年起实行新的供应制度。农 用柴油的分配管理由农机部门负责,渔业用油由水产部门负责,供应由石油部门 负责。首先理顺了分配管理体制。到1986年底,全省县以上农机部门和94%的乡 镇建立了农用柴油分配管理组织,县乡两级配备柴油专管人员3751人,其中乡级 3402人。二是认真落实《山东省农用柴油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分配管 理制度。保证了农田作业、无电区和抗旱救灾用油。全省还因地制宜地实行了票 证结合、凭证供油;按作业合同供油;以机为主、联户编组、指标到户、供油到 机;全年指标一次性分配到户等办法。并要求乡村对上级分配数量、本级分配原 则、 对下分配方案实行“三公开”,张榜于众。全省还在290个乡镇建立了农机 供油点。实现了农用柴油管理、供应、节约一体化。 1986年,全省用于农业的柴油总计达70.66万吨。 (范竹韩永平) 【农机商品纯销售额突破10亿元】1980年以前,山东省农机供应企业经营长 期亏损, 仅1979-1980年两年就亏损1700万元。自1981年起,全省农机供应企业 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农机供应企业开始扭亏为盈。1983-1985年, 全省131个农机供应企业连续3年实现无亏损单位, 1986年仅有1个县亏损。农机 系统商品纯销售额逐年增加,1984年为7.9亿元,1985年增加到8.6亿元,1986年 又超过10亿元, 实现利润3 443.6万元。其中烟台、潍坊、临沂三个市地纯销售 额超过1亿元。 (范竹韩永平) 【31个市县区拖拉机拥有量超5000台】继1985年临沂、平度、荣成、文登、 掖县、金乡、章丘、日照、胶南、栖霞、莱西、诸城、昌邑等13个市县的拖拉机 拥有量达500 0台以后, 1986年又有安丘、寿光、济宁市郊区、泰安市郊区、莱 芜、新泰、肥城、郯城、莒南、胶县、淄川、临淄、滕县、莱阳、海阳、乳山、 蓬莱、 招远等18个市县区超过5000台, 总计达31个。这31个市县区共有拖拉机 20.65万台,占全省拥有量的43.92%,相当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全省拖拉机 总数的1.3倍。临沂、荣成、平度、文登四县市拖拉机超万台。 (范竹韩永平) 【临沂市出现3200个农机联合体】临沂市农民为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新形势, 自愿组织起来,从1983年开始到1986年底,共集资1500多万元,购买拖拉机3300 多台, 组成了3200多个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农机联合体,参加农户达2万多户, 占全市总户数的8%。 其中发展较快的郑旺、太平、九曲等乡镇,已分别有50% 的农户和70%的拖拉机参加了联合体。农机联合体规模不等,一般由几户或十几 户集资购置拖拉机及配套机具,合作使用。联合体内各成员户平等相处,入退自 由。联合体的负责人和会计由成员户民主选举,内部按人口或土地面积集资购置 农业机械或带机入股。机械由专人操作、维修、农忙为联合体成员户作业,不收 费或少收费,农闲从事运输等其它作业。联合体的收入除支付操作人员的报酬和 作业成本外,一部分留作资金周转,一部分按股分红。 (范竹韩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