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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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办法》 。 为贯彻执行新
《办法》,搞好婚姻登记工作,省民政厅和省委宣传部、省妇联,团省委、省总工会、
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达了《关于宣传贯彻〈婚姻登记办法〉
的联合通知》。省和各市、地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进
行广泛宣传。到1986年底,各市、县、区对婚姻登记员普遍进行了培训,通过考核有
2642名婚姻登记员取得了合格证书。全省以农村乡镇和城市市区为单位共建婚姻登记
处2483个, 占应建总数的98.3%。有113个县、市、区建起了婚姻登记档案室。婚姻
登记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1986年全省共办理结婚登记76.27万对,其中复婚2331对,
外国人与中国公民结婚6对,华侨同国内公民结婚7对,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公民结婚15
对。 办理离婚登记6480对,其中涉外离婚登记1对。全省共清理出不登记同居和重婚
等非法婚姻5.56万对,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已进行妥善处理的占84.6%。
根据新《婚姻登记办法》利民政部的要求,1986年7月1日正式启用了全国统一的
《婚姻状况证明》 。 12月5日省民政厅召开会议, 对启用全国统一的《结婚证》、
《离婚证》 、 《夫妻关系证明》、《解除夫妻关系证明》、《结婚登记申请书》、
《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
书》等8种婚姻证件进行了具体研究和部署,确定全省1987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8种新
的婚姻证件。

(白刚)
【殡葬改革】 1986年全省共火化尸体33.45万具,火化率达到73.8%,是历史上火化
率最高的一年。 其中火化率在70%以上的有烟台、青岛、济南、潍坊、淄博、泰安6
市和临沂地区。与此同时,对旧葬习俗进行了改革,丧事简办的新风尚在全省许多地
方逐步形成。
山东省殡葬改革工作自60年代初开始推行,由城市到农村逐步开展起来。1982年
省委提出“平掉坟头,推行火化”的要求,1984年省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
办发(1983)7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共产党员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1985年省府
制定了“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确定全省都属
于推行火葬的区域。各地也普遍制订了开展殡葬改革的规定。到1986年底,全省累计
火化尸体352万余具。
为促进殡葬改革工作全面发展,1986年上半年针对全省旧葬习俗有所抬头的现象,
对17个县、市进行了改革旧葬习俗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省民政厅与郓城县
民政局在郓城县张营和泮渡两个乡进行了破除旧葬习俗,建立新葬制度的试点,初步
探索了节俭文明办丧事的路子。全省采取了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办法,着重对火化
率较低的地方加强帮助指导。菏泽地委、行署多次召开县、市领导人会议,研究分析
本区殡改工作比较后进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发动群众,使工作有了较大突破。
省民政厅在该地区的郓城县召开了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他们的经验,
提出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的具体要求,推动了全省殡改革工作的发展。1986年菏泽地区
火化率达到33.5%,比1985年上升20.9%;东营市和临沂地区的火化率分别比1985年
增长15.1%和12.3%。

(白刚)
【邹县成立婚嫁服务队】婚嫁服务队是邹县一些文明村庄为抵制大办婚事的旧习俗而
兴起的。经过县委、县政府总结、推广,这一形式很快得到全县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1986年,邹县有630个村建起了婚嫁服务队(占全县889个村的70%),共为2100多对青
年承办了文明、节俭的新式婚礼。
婚嫁服务队是群众性组织。一般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或团支部书记担任队长,吸
收有文艺专长和活动能力的青年、妇女代表参加。服务队在充分尊重当地健康民俗和
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本着文明、节俭、热闹的原则为结婚当事人承办婚礼,即:包迎
送新娘、包接待宾客,包举办婚礼仪式,包举行联欢会,包控制酒席桌数和标准。婚
礼仪式由服务队主持,向新郎、新娘赠送科技书籍;栽植新婚纪念树;参观村容村貌,
勉励新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举办联欢会或电影晚会。服务队以本村青年之家为依
托,配有锣鼓、彩旗、彩绸、录扩音机等服务设备。经济条件好的村,还备有接送新
娘的迎亲车。 这样举办婚礼,一般只需300元左右,既符合当地群众的经济条件和民
情风俗,又新颖活泼,文明健康。

(韦安洲 白刚)
【嘉祥县郑山村成立婚丧理事会】嘉祥县纸坊郑山村农民前几年大办婚丧事的风气盛
行。这种陋习,不仅助长了封建迷信思想,毒化了社会风气,而且增加了农民负担。
为改变这种状况,村党支部、村委会于1986年成立了“婚丧理事会”,在尊重健康民
俗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具体指导和革新婚嫁丧葬事宜,为群众排忧解难。理事会成
立以来,破除了封建陋习,树立了社会新风。村里一女青年原打算婚事新办,遭到双
方父母反对,经理事会做工作,打通了父母的思想只花了几十元钱就办了喜事。过去
村里死了人大都土葬;有的虽火化了,但仍要披麻戴孝发大丧。理事会主持操办丧事
后,全部实行火化,并杜绝了发大丧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理事会的成立,刹住了铺
张浪费风, 减轻了农民负担。他们共主持操办了红白事33件,平均每起花钱310元,
同1984年相比,平均每起减少890元。

(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