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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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业发展概况(1949-1986) 】建国初,山东总人口中80%以上是文盲,学龄儿
童入学率为20%左右。 1949年,全省仅有高等学校7所,在校生3969人,专任教师48
4人; 中等学校100所,在校生5.3万人,专任教师2026人;小学2.74万所,在校生19
3万人, 专任教师4.6万人;幼儿园30所,在园幼儿2603人,专职教育员122人。全省
总共有大、中、小学和幼儿园2.76万所,在校生198.9万人,专任教师4.8万人。在校
学生仅占全省总人口的4%。
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教育制度,
教育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以1957年在校学生数与1949年相比,高等学校增长2.2倍;
中等学校增长6.2倍; 小学增长1.5倍。大、中、小学在校生达530.43万人,增长1.7
倍。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特别是成人教育,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1958-1960年, 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
针,高等学校进行了教学、生产劳动、科学研究三结合的初步实践,大、中、小学普
遍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 推行“两种教育制度, 两种劳动制度”,创办了一批半工
(农)半读学校,开创了新的办学形式。由于当时“左”的错误的影响,教师的积极性
受到挫伤,教育质量下降,各类学校盲目发展,超越了经济和社会的承受能力。
1961-1963年, 教育事业进行了调整。裁并了部分学校,精简了少数教职工,并
贯彻了教育部草拟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育重新走上了稳步发展的轨道。 到1965年,全省高等学校在校生达到2.2万人,中
等学校在校生88.7万人,小学在校生达到996.7万人,分别比1949年增长5倍、16倍和
4.2倍。学龄儿童入学率上升到86.6%。半工(农) 半读学校,特别是半工(农)半读中
等职业学校增长迅猛。 1965年全省这类中专学校在校生达4万人,农、职业中学在校
生28万多人。 成人教育也有了较大进展。全省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达1.5万人,成人
中等学校在校生达183.75万人, 成人初等学校在校生达95.14万人, 扫盲班学员达
261.46万人。
“文化大革命”中,教师队伍倍受摧残,规章制度悉遭破坏,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高等学校有半数以上曾被搬迁撤并,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校舍家俱等财产遭到严重
损失,1966年到1970年,全省高等学校停止招生长达五年。各类半工(农)半读学校几
乎全被砍光,农业中学所剩无几,中等专业学校减少1/3以上,普通中学却畸形膨胀,
中等教育结构和办学形式单一化。各级学校的校舍,被占用的达44.26万平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截至1986年底,省委、省政府先
后召开了15次大型教育工作会议,下达了22个关于教育的重要文件,就普及小学教育、
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等,
制订和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并逐年增加了教育经费。据统计,1986年包括
教育费附加在内的全省教育事业费达到14.18亿元,比1976年的3.09亿元增长3.5倍。
各地集体单位和人民群众捐资助学,为改变办学条件做出了贡献。1986年,全省已有
113个县、 市、区达到了普及小学教育的标准,占县、市、区总数的82.5%;全省学
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86%;农村小学实现校舍“六配套”的已达70%。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
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工作已经开始起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率达到了69.4%。自
1979年开始的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别是农村中等
职业技术教育走在了全国前列, 全省各类高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已达到31.95
万人, 占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比重 (82.37万人) 已由1976年的4.6%上升至
38.52%。
高等学校实行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办学,培养能力有较大增加,招生数达3.02万
人, 在校生达9.24万人,分别比1976年增长2.4倍和3.3倍,比1949年增长20.5倍和2
2.3倍。 自1980年开始,对高等教育结构和专业进行调整,本、专科比例倒挂和文、
理科比例失调的现象有很大改变。高校科研取得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
成人教育发展到了一个新水平。 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达到11.91万人,第一次超
过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1979年开始兴办的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已在全省形成网
络;自1984年开始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有首批专科毕业生3600多人;成人中等
专业教育有了很大发展,在校生共达16.13万人,占成人中等学校在校生总数 (32.97
万人)的49%;成人初等教育和扫盲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
建国37年来,山东建立了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相配套、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
并行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造就了一支宏大的教师队伍, 培养了大批建设人才。到
1986年, 山东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14.8万所,比1949年增长4.4倍;在校学生
和在园幼儿达1606万人, 比1949年增长7.1倍;在校生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已由1949
年的4%上升至20%以上。 1986年全省共有教职工93.4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75.74万
人,分别比1949年增长16倍和14.6倍。
37年来,全省共培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2.55万人,相当于旧中国1912-1947年
36年毕业生总数7264人的31倍; 共培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2.98万人,成人中
等专业学校毕业生3.9万人。共有普通小学毕业生3594.11万人,其中受完初中教育的
1733.26万人, 受完高中教育的468.94万人,受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128.75万人;
全省共有成人中学毕业生169.35万人,成人小学毕业生375.17万人,扫除文盲、半文
盲1670.48万人, 文盲、半文盲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已由建国初期的80%以上降至20
%以下。

(毕思亮)

【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省政
府于1985年11月11日颁发了《关于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决定对全省实
行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体制。
新的领导管理体制,明确了省、市(地)、县(市、区)、乡(镇)、村各级办学的主
要职责。
省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全省中小学的工作方法、地方法规、政策办法;编制下达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组织、指导全省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制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教
育理论;对中小学和各级教育部门进行检查督导,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等。
市、地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
指示;制定市地中小学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办法;制定本市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组织、指导本市地教育体制改革;制定本市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负责培养
培训工作;举办并主管示范性的实验学校和盲童学校,任免所属学校的领导干部;检
查督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等。
县、市、区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决定指示,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市、区)中小学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办法;领导全
县的教育改革,管理教学业务,对学校进行检查督导,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负责全
县初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和设置、停办的审批,负责举办并主管职业技术中学、高中
和完全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县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和聋哑学校;提出全县教育事
业费的筹措计划,审批乡镇教育费附加征收方案和决算,组织推动全县改善办学条件;
负责小学、初中教师的培训进修,负责考核确定民办教师的任教资格;维护学校的教
学秩序。
乡、镇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
指示,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教育工作的政策办法、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规划全乡
镇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校布局,负责举办初中、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主管全乡镇
初中、小学和中心幼儿园;负责征收乡镇教育费附加及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
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的校舍修建,负责全乡镇改善办学条件;维护学校的教
学秩序等。
村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
规划计划;负责本村教育事业的规划和本村小学、幼儿园的兴办,主管幼儿园,协助
乡镇管理小学,组织学龄儿童入学;征收、筹集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维护学校
的教学秩序和校、地产等。

(郝铁柱)

【省政府颁发社会力量办学暂行办法】 1985年12月18日省政府以鲁政发〔137〕号文
件颁发《山东省社会力量办学暂行办法》。
《办法》指出,社会力量办学,是指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
经济组织、街道以及公民个人举办的面向社会招生的各类教育事业。各级各类学校举
办的面向社会招生,以收取学员学费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夜校、培训班、补习班,也按
社会力量办学对待。
《办法》 规定,社会力量办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和
熟悉教学业务、学有专长的人员主持学校的领导工作。主持办学的人员必须在本地有
正式户口。2、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办学方案和教学计划。3、有符合国家教委规定的
合格的专、兼职教师。4、有必要的教学、实习场所和设备(包括租用和借用)。5、有
正当可靠的经费来源(包括收取合理的学费)。6、有切实可行的教学和行政管理制度。
社会力量办学,不论属哪一级的单位,均须在所在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部
门办理审批手续。
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班)的校名,应体现学校的类型、层次和性质;学校的
招生广告,须经原批准办学机关审查同意,出具证明,方可刊登、播放和张贴。
《办法》规定,各级政府教育、劳动、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税务、物价等部门,
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对弄虚作假、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劣、
滥收学费、滥发文凭、坑骗学员者,由原批准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顿、赔
偿学员损失、罚款或停办的处置;对有关人员给予经济或行政的处罚。

(于锡湖)

【中小学师资工作会议】 1986年3月召开的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工作会议,确立了师范
教育在整个教育中的战略地位、指导原则、奋斗目标和具体步骤。
指导原则是:第一,把改革放在首位,以改革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各项改革措施
既要有利于微观搞活,又要有利于宏观控制。通过改革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端正师
范教育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有效地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服务,为提高基础教育
的水平服务。第二,师资必须与基础教育的发展协调同步。师资队伍建设的规模、速
度、结构都要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基础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一定要根据可以
提供的师资条件,不能追求没有条件的高指标。第三,坚持高标准,面向未来。师范
教育要以条件定发展,保证培训质量,不能降格以求;今后新增加的中小学教师必须
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不能拔高使用。第四,当前要集中力量首先解决好九年制
义务教育的师资和职业技术中学的师资。培训在职教师的着重点应放在达到胜任本职
工作上,坚持以在职进修为主,以短训为主。
总的奋斗目标是:用十五年左右时间,建设一支数量满足需要,质量合格,年龄、
专业和层次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具体步骤是:第一步,“七五”期间,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调整,使现有教师
绝大多数达到胜任本职工作;同时,新增加的中小学教师必须是合格的。第二步,用
五至七年时间,使中小学和职业技术中学的教师达到现行规定的学历要求,各科教师
配备齐全,层次结构基本合理。第三步,向更高的层次过渡,在实现九年制的义务教
育之后,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应当是大专毕业,初中和高中教师应当是大学本科毕业。

【全省高校后勤工作会议】 省人民政府于1986年4月24至25日,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
了全省高校后勤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大会。会议指出,高校后勤工作是高等教育
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要把高校后勤工作作为一项突出的政治
任务来抓;要坚持改革,努力实现高校后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抓好业务培训,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勤勤恳恳为师生员工服
务的、有较高管理能力和熟练技术的后勤工作队伍。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高校后勤工
作的成绩,对1985年度在高校后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32个先进集体和36名服务标
兵进行了表彰。并向全省高校后勤战线广大职工发出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思想,开创全省高校后勤工作新局面》的倡议。

(郭思民)

【中央机关赴山东讲师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由中
国科学院205人和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25人组成的首届中央机关赴山东讲师团于1985
年9月来山东,分别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泰安、济宁、德州、临沂等八个市、
地参加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
一年来,中央讲师团面向全省举办了数学、生物、化学、英语、地理、心理学、
微机、 机械制造、家用电器等九个专业14个脱产培训班,培训学员700多人;举办半
脱产或小型业余短训班25个,学员800多人;举办各种讲座80多个,开讲200多场次,
听讲者达1.2万人次; 他们还在20多个县的30多所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电大函
授辅导班承担教学任务,共开设了80多门课程,听讲学员达6000多人;此外还利用业
余时间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深入乡镇了解农村教育情况,写出调查报告51篇。
中央讲师团还支援德州、济宁、济南、潍坊、临沂等地的教育学院和师范等院校
建设实验室30多个,并无偿调拨了从科研退役的原值11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
在完成支教任务的同时,中央讲师团抽出时间同我省的科技与经济部门联系,开
展科技咨询工作。首届中央讲师团于1986年7月圆满完成支教任务后返回北京。

【省级机关首届讲师团】 山东于1985年11月组建了180人的省级机关首届讲师团,这
些人员来自64个省级机关和23所大专院校。讲师团于1985年12月,分赴菏泽、聊城、
惠民、枣庄、淄博、东营6个地市的28个县、区,45个基层教学点。1986年11月返省。
首届讲师团有162人被安排在45所各类学校顶岗上课。讲授课程39门,总计3.7万
课时,人均230课时。全团共举办各种师资培训班18期,培训教师648名,举办各种讲
座、报告会46场,听讲者达5万人次。据统计,讲师团还为进驻单位筹建实验室1个,
温室1个,图书馆2个。提供的各种图书资料、教学器材、体育用品以及钢材等物资,
折合人民币20多万元。他们还写出调查报告、教学体会、学术论文40多篇,为普及九
年义务教育献计献策。
1986年山东根据中央要求还选派了650名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支援中小学教育。
时间为一年,作为见习期,同时也作为讲师团的一部分。他们主要到初中和职业技术
学校担任教学工作。
【在教师中落实知识分子政策】1978年以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历次政治运动
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复查、平反和改正工作。全省高等学校“文革”中造成的冤假错
案共1328起,反右中错划右派997起,“反右倾”中造成的错案223起。已复查、平反
和改正的占98%,发现应纠正的其他历史错案共181起,已复查纠正178起,占95%。
全省中小学“文革”造成的冤假错案1万多起,反右派中错划右派1.8万起,反“右倾”
中造成的错案1655起,发现应纠正的其他历史错案3292起,已复查、平反、纠正的占
91%。还有一些待复查的案件,各部门正在组织专人调查落实。
各级党委重视在大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高
等学校发展教师党员2908人。 中小学教师党员原仅有4.3万人,到1986年,已发展到
15.3万人,党员所占比例由原来的6.8%提高到20%。
机构改革以来,全省高校从教授、讲师中,中小学从骨干教师中选拔了一批优秀
人才充实到各级学校领导岗位,有些还被选为省、地、县人大、政协的代表,并担任
了领导职务。
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工作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教师
荣誉证书》,并规定每年“教师节”前颁发一次。截止1986年,全省有近六万名教师
获得《教师荣誉证书》 。1983年,省政府向1万名“优秀教师”颁发了证书、证章、
纪念品。 1984年,省政府向200名教师颁发“园丁奖”证书、奖金,并宣布每人晋升
一级工资,其中26名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1985年教师节,省政府表彰优秀教
师828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31名,先进集体174名。1986年,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
联合表彰全省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299名,颁发了“园丁奖”证书,并每人发奖金20
0元。
1983年,全省进行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调整、整顿工作。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
基本合格的教师达80%。为减少民办教师比例,除辞退了近四万名不合格民办教师外,
省里于1978年、1984年两次共拨出2万指标,用于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各市(地) 、
县教育行政部门近几年利用自然减员指标陆续录用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约1万人。
1986年, 国家和省又拿出2万名专项劳动指标,从中小学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
山东民办教师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比例由1978年的65.7%下降到47%。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经省委省政府同意,1984年,全省给中教五级、小教三
级以上、年龄40岁以上或工龄20年以上的部分优秀教师家属,办理了农村户口转城镇
户口的手续,还解决了我省1968年在“侯、王建议”影响下下放的中小学教师的家属、
子女户口遗留问题。据统计,全省转办了教师农村家属户口共计7417户,1.8万人。
1986年,省委省府又作出规定,对具有大中专毕业或高中毕业学历的中小学骨干
教师、凡年龄满45岁或工龄满25年的也可办理家属“农转非”。自1985年起,全省民
办教师报酬由工分改为工资制。大部分民办教师待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谭晓坊)
【山东部分先进教师和集体受到国家表彰】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团中央、
全国教育工会召开的全国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我省51名优秀教
师、6个先进集体、5个基础教育先进县受到表彰。
51名先进教师是:安黎 马凤珍 张大升 张继坤 韩茜斐 王文藻 李秀文
王登琏 张传华 陈宝仁 张仲泉 阎梅林 周裕久 贾福镇
徐霞 刘洪恩 洪我评 李正 王允沆 张圣梅 万惠贞
薛相畴 任秀禄 李永明 李元庆 乔永德 宋朝群 崔新民
唐恒存 徐汝琴 李相情 李香嵩 傅承荣 张世玉 刘兴田
乔明路 王君 王玉英 刘继孔 孙锡生 李建师 李守琴
李允珍 杨启艾 孟兆国 施伟男 刘玉孟 李德征 陈汉斌
曲福勤 焦文君
六个先进集体是:临沂市第二实验小学、烟台盲哑学校、招远县第一中学、历城
县第一农技农学、昌乐县第一农技中学、东平县第一农技中学;五个基础教育先进县
是:平度、高密、肥城、诸城、黄县。
【五莲县获联合国扫盲一等奖】1986年9月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向山东省五莲
县颁发娜杰达·克·克鲁普斯卡娅奖金、 证书、证章。这次有158个国家参加评选,
其中4个国家获奖,五莲县获一等奖。
五莲县地处山区,1982年人口普查,12至40岁的少、青、壮年农民中有文盲、半
文盲7.8万人,占33%。为了尽早完成扫盲任务,县、乡(镇) ,村三级实行了扫盲工
作责任制, 1983年至1985年全县先后扫除文盲、半文盲6.7万人,使少、青、壮年农
民中的非盲率达到90%以上,经潍坊市检查验收,基本完成了扫除文盲的任务。同时,
县政府认真抓了普及小学教育,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6%,在校生巩固率99.2%,
小学毕业生合格率99.8%, 7至15周岁的普及率达到99.6%,基本堵住了新文盲的产
生。扫除文盲后,及时开展了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全县各乡(镇)都建起了农民文化技
术学校。全县629个村庄有560个建立了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参加学习的人员中有青年
脱盲学员1.58万人,壮年脱盲学员2.28万人。

(于锡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