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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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概况】 东明县人民法院位于县城曙光路西段20号,内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诉前调解室、刑事审判一庭、刑事
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等24个机构,下设东明集、菜园集、陆圈油田、
沙窝、三春集5处人民法庭。有干警133人,其中法官64人,院长1人,副院长4人。2015年,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
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135件,审执结5234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
41.81%和49.15%。获“全省优秀法院”、“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等荣誉称号。
【刑事案件审判】 2015年,县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34件,判处罪犯470人。运用刑罚手段,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
对投资发展环境和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团伙犯罪、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犯罪以及杀人、绑架、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共审结84案108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案52件65人,保障
群众财产安全。打击非法上访犯罪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审结该类案1件,另有2件正在审理。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
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此类案4件12人。贯彻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发挥刑事审判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贪
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19件23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
安全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该类案件7件15人。坚持对“醉驾”严打不松懈,审结此
类案件16件16人,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在审判中,坚持按照《量刑规范化标准》定案量刑,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
刑适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本着教育挽救目的,
依法给予从宽处理。
【民商事案件审判】 2015年,县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388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9542万元。在民商事审判中,不断强
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依法审理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保险、票据、股东权益纠纷及股权转让等案1755件,解决争
议标的额6739万元,维护诚实守信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及继承、赡养等案914件。审结土地流转、
农业承包经营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61件,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案404件,采取先予执行
医疗费、诉前保全肇事车辆等措施,依法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多
途径解决纠纷,促使当事人自觉服判息诉,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6%,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56件,增强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纠纷的实效。
【行政案件审判】 2015年,县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25件。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工作模式,探索行
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新途径。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案件,经协调和解6件,较好地化了解行政争议,促进城市发展和社会和谐稳
定。审查执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案271件,促进计生工作开展,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向有关
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3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
【审判案件执行】 2015年,县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670件,执结率为91.56%,执结标的额4097万元。开展清理执行案件专
项活动,强化执行联动措施,全面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通过采取扩大财产查询范围、追加被执行人、限制贷款、融资、高消
费、出境等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成功执结210件规避执行和涉民生案件,依法对68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进
行司法拘留,打击拒不履行义务、规避执行的行为。对24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通过电视台、县城中心LED显示屏、官方微
信平台等进行曝光,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大执行威慑力,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依法实现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诉讼服务平台建设】 2015年,县法院围绕当事人的诉讼需求,对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诉讼服务站升级改造,整合诉讼
引导、信息查询、判后答疑等功能.在法院机关和法庭诉讼服务站设立6个服务窗口,每个窗口均设置明显的职能标识.印制《诉
讼指南》《举证须知》《诉讼文书格式样本》等诉讼指导材料,为群众提供桌椅、饮水机、笔墨、纸张、花镜、雨伞、报刊等
用品,开通12368服务平台,增强司法服务的亲和力和人性化。开通外网、免费WIFI,设置电子触摸屏,使当事人查询案件更便
捷、高效。全年共接待群众7500余人次,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46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办理来信来访150件次。
开通远程视频接访,与最高法院同步对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36个案件当事人共减、缓、
免缴诉讼费13万元,为困难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6人次,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司法公正公开】 2015年,县法院在县政务网站和诉讼服务中心,公示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须知等内容,引导当
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所有案件全部实现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当事人可通过法院政务网站,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
查询案件流程的各个节点,了解整个案件进程。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对符
合公开条件的3485件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公开率达100%,位列全市法院前列,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
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成庭审网络直播平台,将部分案件通过互联网实行直播。创新司法公开形式,通过县法院政务网站和官
方微博、微信平台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回应群众诉求,东明法院官方微信影响力连续5个月位列全市法院前三名;在全省政法系
统第十九期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进入前三甲,获得全省第三名。
【廉政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 2015年,县法院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审判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
不误、两促进”。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严格落实廉政监察员、审务督察、防止内部干扰、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等制度。运用
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法官算好廉政账。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内部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受理、及时
查处、及时反馈。年内县法院未有干警因司法不廉被查处追究人员。是年,县法院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拓展参审
监督形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陪审率达94.5%。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借助人大监督推进司法公开,开展“千名代表听
百案、千名代表看执行”活动,全年邀请160人次人大代表,听看15件案件的审理执行。
【法院队伍建设】 2015年,县法院党组按照“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要求,进一步强化
纪律观念、担当精神和规矩意识,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办事,绝不触碰纪律和规矩红线,真正做到“三严三实”。县法院领导慰
问困难群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从严治院各项要求,始终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危机感,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做学习表率、工作表率、廉洁表率和遵守纪律表率,为干警立标杆、做榜样。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
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及“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六难三案”问题,推行“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
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的“四心”工作法,引导法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用“四心”换取群众的
顺心安心。坚持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加强明察暗访,解决不按时开庭和庭审形象不佳等问题,严格庭审纪律,规范司法行为。
落实定期培训制度,拓宽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在实践中锻炼队伍、培养能力,特别注重培养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全年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3期,组织34人次到省内省外法官院校接受各类业务培训。全院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
讨、裁判文书评查等活动,丰富办案方法,总结推广办案经验。
(供稿:毕振方 崔建伟 庞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