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9&A=9&rec=38&run=13

【信访局概况】 中共东明县委、东明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在县城曙光路西段21号县委院内办公,内设秘书科、接访科、查
办科3个科室,有编制8人,实有工作人员8人(含2名工勤人员)。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2015年,县信访工作通过接访下
访、矛盾排查、积案化解、非访治理等关键环节,控增量、减存量、保质量,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314批
次7426人次,其中集体访332批次5646人次;上级转送交办来访349批次997人次,信、网上访187件,进京非访37人次。
【领导接访】 2015年,东明县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公开接访机制,把领导公开接访作为解决初访、减少越级访的第一道防
线。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每月6、16、26日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其他县级领导轮流参与公开接访,在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
加大接访密度,做到每天都有县级领导公开接访;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公开接访一次,其他科级干部每天轮流
接访;每月10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信访五长接访,律师全程参与。公开接访实行首接负责制,谁接访、谁
签字、谁督办、谁化解、谁销号。信访局对领导接访案件全部建立台账,及时督办落实和回访。全年县级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
184批次561人次,签批40件,办结率100%,结服率达85%以上。
【信访矛盾纠纷排查】 2015年,东明县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这一基础工作,按照“全、细、实、准”大排查要求,建立横到
边、纵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月
1日、16日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06件,对排查出的矛盾和问题,分析梳理,逐案登记建档、查找
症结,提出方案、落实化解稳控责任,把隐患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
【信访条例宣传】 2015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9月24日通过《山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31日为《条例》
集中宣传日。东明县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户外流动宣传车,连续播放《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
意义和主要内容;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各有关部门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
宣传贯彻《条例》,并以案释法,增强宣传效果。同时,印制《条例》单行本10万余份,结合“双联双创”活动,发放到各家
各户,使《条例》深入人心。
【敏感时期信访和非访治理】 2015年,东明县针对当年大事多、敏感时间节点多、信访稳定任务重等特点,成立由公安、
信访、维稳及各乡镇组成的30余人驻京工作组,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统一到京值班,随时处置进京上访问题,做好上访人员劝
返工作,确保县内敏感时期未发生有影响的上访事件。同时,按照《信访条例》和鲁公发【2015】35号文件精神,耐心做上访
群众的思想工作,使上访群众自觉维护上访秩序,依法上访,合理反映自己的诉求。对借维权为名,操纵、组织群体到党政机
关、企事业单位围堵大门、阻碍交通以及恶意缠访、闹访、进京非访的幕后黑手、积极组织者,依据鲁公发【2015】35号文件
精神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
【“阳光信访”和信息化建设】 2015年,东明县推行“阳光信访”,加强对网上信访投诉的宣传和引导,鼓励信访人员
通过网络反映信访事项。在群众来访接待室及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信访接待场所,张贴网上信访受理平台二维码及网上
信访流程图,群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东明县网上信访受理平台。通过网上平台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事由、查看信访事项
办理过程和结果,大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是年,县财政拨款20万元,用于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
设,实现东明信访信息系统与国家、省、市信访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信访信息系统全覆盖,
信访事项基本可在网上流转、查询、跟踪。同时,通过集中培训与专门指导,对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129名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
训,确保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供稿:张艳红 刘庆海 刘卫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