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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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概况】 东明县民政局位于县城曙光路中段,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和救灾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社区建
设和区划地名科、优抚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财务科、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8个科室,下辖东明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东明县双拥办公室、东明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东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东明县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东明县民政局信访接待中心、东明县救助站、东明县殡葬事业管理所9个事业机构,核定编制30名,其中行
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17名。2015年,县民政局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健全规范规章制度,依
法履行民政职能,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优待抚恤事业成绩突出,社会事务管理实现全面跨越,在全市民政工作考核中获得
第二名。
【城乡低保与医疗救助】 2015年,县民政局在巩固上年“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基层低保工作中存在
的实际问题,成立科级干部带队、科长(主任)为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核查工作组,动员县、乡、村三级力量,逐村逐户
对低保家庭进行核查,全县共核查申请低保家庭37600余户,批准享受低保27754户。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增设医疗救助
“一站式”结算窗口,方便困难患者就近就医,提高救助效率。
【救灾救济】 2015年,县民政局扎实做好救灾减灾宣传演练,在5.12减灾日,开展“减灾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县一中
进行救灾演练,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助能力,增强学生的防灾、减灾、避灾、自救、互救意识。贯彻《自然灾害救助
条例》,及时了解掌握灾害信息,准确把所握灾情发展趋势,加强对全县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
度,分别成立东明县减灾委员会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心。规范、管理灾害信息员职业队伍体系,累计完成县、乡、村三级灾
害信息员培训479人。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不断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东明县石化社区分别创建为“全省减灾示范
社区”和“全国减灾示范社区”,菜园集镇李屯社区、陆圈镇陆圈社区创建为“菏泽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立救灾款物
监管机制,对乡镇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进行专项检查,跟踪问责。建好救灾物资帐目,确保把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最
困难、最需要的灾民手中。
【福利养老】 2015年,县民政局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全年新建扩建敬老院9处,累计投入资金5632万元,8个乡镇
改扩建敬老设施46238平方米、床位2176张,基本满足五保老年人入住需求.年内五保供养机构民办非企业登记率达到100%,集
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采取“一组对一机构”的模式,由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乡镇,对县内运营中的15处养老
机构进行安全情况抽查,发现薄弱环节,抓紧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投资7900万元的阳光老年服务中心一期
工程主体建成,配设床位1630张。投资960万元、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的华粮康祥老年公寓项目完成建设装修,配设床位80张,
已进入试运营阶段。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实行医疗救助,资助其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助参保参合率达100%,实现
五保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加快农村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全县完成58处幸福院建设项目补贴申报,
其中新建幸福院38处,增加建筑面积17268平方米,增加养老床位927张;积极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筹建,逐步实现城市社区全覆
盖。积极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投资200多万元建设的康宁养老信息中心,已开通12349服务热线,为全市首
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可为10万名老人提供信息化服务;该系统利用通讯网络和智能呼叫,可联系医院、社区、家政、燃
气、电力、药店等一系列服务机构,同时还可监测全县居家老年人健康状况,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孤儿及困难儿童帮扶】 2015年,县民政局建立健全孤儿、困难儿童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孤儿、困难儿童保障相关政
策,积极制定出台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开展全县孤儿和困难儿童普查认定,共认定孤儿135人、困境儿童160人,对孤儿按基
本生活费不低于720元发放到位,对困难儿童基本生活费采取补差的方法足额发放。制定《民政干部职工帮扶孤儿一览表》,实
施民政干部联系孤儿,实行一对一联系、一对一帮扶,做到及时了解孤儿的生活困难,尽力给予帮扶解决。开学前夕为全县孤
儿免费查体,建立健康档案。为89名孤儿免费发放“孤儿保障大行动”爱心保险卡,用于孤儿重大疾病公益保险,参保孤儿可
最高获得一次性10万元医疗赔付。
【双拥模范城创建】 2015年,东明县稳步做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有关单
位建立双拥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联络员制度,推动全县双拥模范城创建。联合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文化局制作“全
国十大最美拥军人物”袁殿华、“全国劳模”王金书等双拥典型宣传片,在县电视台双拥栏目定期播出。精心制作双拥专题宣
传片及宣传画册,策划建设“双拥林”、“八一林”和“双拥一条街”,在公众场所、服务窗口设置双拥宣传广告牌和“军人
免费”、“军人优先”牌等,营造浓厚的双拥创建舆论氛围。6月30日至7月1日,以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任组长的省双拥
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考评组,对东明双拥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给予高度评价。
【优待抚恤和烈士陵园建设】 2015年,县民政局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
标准,保证优抚对象待遇到位,东明残疾军人1—4级、5—6级、7—10级每人每年分别比国家标准高336元、60元、162元,三属
人员每人每年比国家标准高90元,抗战时期、其他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每人每年分别比国家标准高72元、48元。因战因公1—2
级、3—4级和因病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每人每年分别为17340元、13872元、10404元.加强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
加快东明烈士陵园建设,使之设施配套齐全、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庄严肃穆,陈展水平和教育效果明显改善,陵
园管理保护层次提升。9月30日,县委书记万存周、县长魏琳等县领导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及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武
警官兵、学生代表、群众代表等2000人,参加在县烈士陵园举行的烈士公祭活动。

附:2015年东明县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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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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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 │ 烈属 │ 19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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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16500 ┃
┃ ├──────────────┼──────────────┨
┃ │ 病故军人遗属 │ 15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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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 │ 烈属 │ 14600 ┃
┃ ├──────────────┼──────────────┨
┃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13910 ┃
┃ ├──────────────┼──────────────┨
┃ │ 病故军人遗属 │ 13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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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5年东明县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人员抚恤金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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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等级 │ 残疾性质 │ 抚恤金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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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战 │ 6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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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 │ 因公 │ 58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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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病 │ 56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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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战 │ 54826 ┃
┃ ├──────────────┼─────────────┨
┃ 二级 │ 因公 │ 51956 ┃
┃ ├──────────────┼─────────────┨
┃ │ 因病 │ 5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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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战 │ 48146 ┃
┃ ├──────────────┼─────────────┨
┃ 三级 │ 因公 │ 45266 ┃
┃ ├──────────────┼─────────────┨
┃ │ 因病 │ 42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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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战 │ 39516 ┃
┃ ├──────────────┼─────────────┨
┃ 四级 │ 因公 │ 35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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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病 │ 32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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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战 │ 30670 ┃
┃ ├──────────────┼─────────────┨
┃ 五级 │ 因公 │ 26820 ┃
┃ ├──────────────┼─────────────┨
┃ │ 因病 │ 24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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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战 │ 23980 ┃
┃ 六级 ├──────────────┼─────────────┨
┃ │ 因公 │ 22690 ┃
┃ ├──────────────┼─────────────┨
┃ │ 因病 │ 19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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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战 │ 18332 ┃
┃ 七级 ├──────────────┼─────────────┨
┃ │ 因公 │ 16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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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战 │ 11632 ┃
┃ 八级 ├──────────────┼─────────────┨
┃ │ 因公 │ 10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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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战 │ 9692 ┃
┃ 九级 ├──────────────┼─────────────┨
┃ │ 因公 │ 7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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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战 │ 6852 ┃
┃ 十级 ├──────────────┼─────────────┨
┃ │ 因公 │ 5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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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 2015年,县民政局扎实搞好退役士兵安置,帮助退伍军人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就业基本技能,提高就
业竞争能力,对2014年冬季退伍士兵进行就业指导培训,累计培训退伍军人110人。5月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菏泽退役士兵就业招
聘会。11月30日组织召开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共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103人。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015年,县民政局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选举或推选产生村委
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完善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3月,全县406个村(社区)党组织和406个村
(居)委会在全市率先完成“两委”换届选举。搞好农村社区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东明县农村社区建设十三五规
划》,完成刘楼镇春亭、陆圈镇东风、沙窝镇段庄3个农村社区建设项目。
【社会事务管理】 2015年,县民政局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利用宣传车、东明电视台、短信息、微信、条幅等宣传县两办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文件精神,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丧事。组织召开全县殡改工作会
议,强化殡改职能部门职责和全社会参与意思,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设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并与省民政厅联网运行,实现
在线办理殡葬业务。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保持国家3A级荣誉,争创“5A”级婚登机关。开展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和婚
姻家庭辅导服务,创新文明服务窗口,引导群众婚事简办树新风,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严格按规定办理弃儿收养登记手
续,指导收养当事人规范办理收养登记资料,确保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准备,组织召开东明县全国
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动员会,成立东明县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同时督促各乡镇也成立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
办公室,做好地名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监管,简化办理程序,强化服务指导,年内全县新增各类民
间组织和社会团体17个。

附:2015年东明县婚姻登记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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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数量(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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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 │ 5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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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 │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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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领结婚证 │ 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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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领离婚证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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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5年东明县新建社会团体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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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社团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业务主管单位 │ 社团办公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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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东明县房地产业协会 │ 王 彬 │ 东明县房产局 │东明县房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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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东明县美术家协会 │ 穆绪刚 │ 东明县文联 │东明县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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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东明县大屯镇铁炉寨村农民用水户协会 │ 孙红雨 │ 东明县大屯镇政府 │大屯镇铁炉寨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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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东明县大屯镇丁咀村农民用水户协会 │ 刘西岳 │ 东明县大屯镇政府 │大屯镇丁咀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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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东明县沙窝镇南霍寨扶贫互助协会 │ 程银刚 │ 东明县扶贫办 │沙窝镇南霍寨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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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东明县菜园集镇后牙村扶贫互助协会 │ 孙新峰 │ 东明县扶贫办 │菜园集镇后牙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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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东明县菜园集镇祥寨村扶贫互助协会 │ 鲁广合 │ 东明县扶贫办 │菜园集镇祥寨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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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东明县菜园集镇北东村扶贫互助协会 │ 王全增 │ 东明县扶贫办 │菜园集镇北东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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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东明县长兴集乡三王寨村扶贫互助协会 │ 樊中杰 │ 东明县扶贫办 │长兴集乡三王寨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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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东明县长兴集乡长兴集村扶贫互助协会 │ 魏国清 │ 东明县扶贫办 │长兴集乡长兴集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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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东明县见义勇为协会 │ 杨芳相 │ 东明县政法委 │东明县土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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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东明县内部审计师协会 │ 王洪恩 │ 东明县审计局 │ 东明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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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东明县焦元乡郑寨村扶贫互助协会 │ 郑新立 │ 东明县扶贫办 │焦元乡郑寨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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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东明县焦元乡石香炉村扶贫互助协会 │ 张恩科 │ 东明县扶贫办 │焦元乡石香炉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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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东明县焦元乡小李庄村扶贫互助协会 │ 李国友 │ 东明县扶贫办 │焦元乡小李庄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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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东明县焦元乡王夹堤村扶贫互助协会 │ 叶保东 │ 东明县扶贫办 │焦元乡王夹堤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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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东明县庄子文化研究会 │ 庄付阁 │ 东明县委宣传部 │东明县人大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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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徐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