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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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概况】 东明县财政局位于县城工业路南段,下设财政集中核算中心、基层财政管理局2个正科级单位,财政评审
和监督检查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5个副科级单位,办
公室、综合计划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基本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会计事务管理科、
审计科、人事教育科、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中心、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16个职能科室,有工作人员82人,
其中,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6人,初级职称6人。
【财政收支】 2015年,东明县财政部门坚持与税务部门共享涉税信息,加强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管控,规范税收优惠
政策,加大税收征管质量检查和非税收入的清缴。是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6.80%,增长
10%。全县地方税收完成9.22亿元、同比增长6.49%,非税收入完成5.81亿元、同比增长16.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9亿元,
占预算的105.64%,增长24.56%。

附:2015年东明县财政收支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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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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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收入 │ 9218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7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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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 │ 15336 │二、外交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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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改征增值税 │ 3959 │三、国防支出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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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 │ 35561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2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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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 │ 6505 │五、教育支出 │ 69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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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退税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2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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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 │ 1371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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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税 │ 92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7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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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47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4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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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 │ 1725 │十、节能环保支出 │ 5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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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 │ 2893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8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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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土地使用税 │ 7022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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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 │ 3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9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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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船税 │ 1123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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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占用税 │ 5708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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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 │ 5096 │十六、金融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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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叶税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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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税收收入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4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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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税收入 │ 58056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3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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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收入 │ 1563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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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37872 │二十一、预备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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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没收入 │ 3652 │二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 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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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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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7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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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收入 │ 1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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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50236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33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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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 │ 188972 │上解上级支出 │ 2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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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还性收入 │ 9034 │ 一般性转移支付 │ 16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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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 6919 │ 体制上解支出 │ 15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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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1749 │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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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 433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上解支│ ┃
┃ │ │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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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 -67 │ 专项转移支付 │ 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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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121449 │ 专项上解支出 │ 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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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 187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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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58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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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 1356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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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补助收入 │ 825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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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 1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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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 │ 20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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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 │ 1839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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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 │ 2168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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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 │ 244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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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 16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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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 21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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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 12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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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1309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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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123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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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5848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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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收入 │ │债务还本支出 │ 17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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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贷收入 │ 17793 │债券转贷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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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设预算周转金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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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余 │ 4115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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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9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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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资金 │ 8500 │调出资金 │ 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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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 8500 │年终结余 │ 24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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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 │ 其中:本级 │ 24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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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调入 │ │减:结转下年的支出 │ 24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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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调入 │ │ 其中:本级 │ 24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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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净结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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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中:本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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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 入 总 计 │ 406652 │ 支 出 总 计 │ 406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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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 2015年,东明县把上级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作为增强财力的重要内容,全年共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
金18.90亿元,同比增长23.34%。东明县财政投入资金9929万元,支持海洋石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东新工业园的
路网、供排水、供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配套日益完善,园区企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2%以上。协同相关部
门,争取企业发展、技术创新、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扶持资金1.17亿元。贯彻落实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
事业性收费政策.年内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17家、总数达到193家,主体税收完成5.88亿元,同比增长24.30%。辅助15家
密集型小企业贷款4500万元,为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41万元,为民族特需商品企业发放贷款贴息706万元。
【财政主要民生支出】 2015年,面对支出压力,县财政积极响应人民的增资愿望,人均工资标准每月提高1188元,工资
发放水平居各县区前列。同时其他民生支出也明显提高。一是坚持教育优先理念。全县教育支出6.93亿元,中小学生公用经费
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110元.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出5.72亿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人均每月
提高2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新型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
元。三是足额落实惠农资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0亿元、种粮大户补贴157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150万元。四是统
筹城乡发展。投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5176万元;拨付饮水安全资金3104万元;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
补资金2700万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农林水事务资金4.22亿元,支持千亿斤粮食工程、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和小
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治理、农业确权颁证、农业高产创建、农业保险、病虫害防治、扶贫开发等建设。
【财政改革】 2015年,东明县财政部门增强改革力度。在预算管理上,宣传贯彻新《预算法》,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
开。县级政府财政预决算和63个预算单位的预决算,按照上级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在岗位管理上,完
善乡镇财政所长交流轮岗机制。在PPP模式探索推广上,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积极向上申报项目,城区集中供暖、城区供水
管网改扩建等 14个项目纳入国家、省、市PPP项目库。在财政管理上,对“三乱”、“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
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县政府出台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把好财政投资评审
和政府采购监管两道关口。2015年,评审财政投资项目总造价8.55亿元,审减8589万元,审减率为10.05%;完成预算采购金额
8640万元,节约资金957万元,节支率为11%。
(供稿:李彦生 王发展 张冠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