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定 婚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民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7/article/5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7/article/5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上面已说到“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大”到底是多少岁?按古代礼书记载,周代结婚的年龄是男子三十而娶,女子 二十而嫁。女子因故晚嫁的,至迟延至二十三岁。可见当时的婚龄是相当晚的。但王充《论衡·齐世篇》说,礼虽言此,但并 不奉行。古代十几岁结婚的也有,汉昭帝年仅八岁就立上官安年仅六岁的女儿为后。本地清末民国年间,也是十几岁就谈及“儿 女大事”。为了不使儿女大了找不到对象,娃娃媒也不少。以后的感情问题,谁顾及得到呢,得看自己的命运了。民间说:“大 媒在送,小媒在碰。”女儿长到十几岁,没有好家可送,处在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境地,弄不好只能给人“当填房”、“做 后娘”。俗语说:“闺女长到十七八,不嫁填房嫁穷家。”所以宁愿“碰”也不敢“送”。“碰”是先订了婚,如果以后越变 越好,就是“碰”着了,如果越过越糟,那就只有怨自己的“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