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凭证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9&A=7&rec=216&run=13

土地的凭证叫地契、地券,也叫地亩文书,简称文书。解放后政府颁发的土地凭证叫土地证。地契分为三种:
草契,也叫草约。凡想卖地的农户,首先要开出要卖的某块地的卖约,交给经纪人(俗称行户)。由经纪人拿着这张卖约
去找买主。若见不到卖约,买主是不敢相信的。

附卖地草约:
立卖契人×××因缺钱使用,今将自己家东地一段×亩×分经中人说合出卖于×××名下永远为业,言明每亩价银×元×
角,四至后开,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卖地人×××
×年×月×日
这张草约只能算一纸卖地通告,买地人及钱数处皆为空白。直至找到买主,双方及中人商议同意后把空白填上,才能生效。
白契:土地买卖成交后,要作一次丈量,叫量地。在量地时,由买主请来老先儿、行户和卖地人,再请来地的四邻,卖主
要拿出这块地的老文书来(当然是红契),按老文书上的阔步丈尺,如数丈量无误时,再经地的四邻认可,重新立上新的标志。
由地亩先在统一的“契纸”(县里发的)上,按表格填写上四至(地的四邻)、走向和亩数。再由卖主、中证人和经纪人三方
签名盖章(或按手印),但不盖主管部门的大印,交给买主收存,叫“白契”。买地人要备上酒席,请大家共同喝“量地酒”。
作为买地户,一次买上十亩二十亩或一亩半亩,都要经过老先儿的丈量,都要备上一桌酒席,叫“买地酒,这次喝了下次有”。
对卖地户来说,叫“卖地不落钱,落个肚儿圆”(凡卖地者都是用钱急,往往卖地的钱不够还帐)。等吃喝完毕,买主要把买
地的地价款,拿到桌面上一次性交清。不得拖欠分毫。其道理是:卖地如割心头肉,不急谁肯走这一步;买地为置业,哪有买
了地再欠帐的道理。不但地价不能欠,连同“老先儿”的丈量费和经纪人的佣钱都要一次交清。卖主把这块地的老文书也要交
给买主暂时保存。
红契,就是经县里加盖过红印的文书。每年秋后(八九月间)“地亩先儿”把本“里”在一年中买卖土地的新老文书收起
来,到县里去办理“税契”手续(“税契”就是交纳土地的买卖税),并把白契文约经县核实后加盖红印,变为红契文书,红
契才是土地的正式凭证。
到了民国后期,世道越来越乱,天灾人祸较多,土地买卖数量也就大了,不要说到县里去办理税契,老先儿那时连统一的
契纸都没有了。买了地,办不出来凭证怎么办?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土地照常买卖,丈量后,由老先儿照样开出“白契”文书,
四方(买方、卖方、中证人、经纪人)签名盖章,再把卖主的老“红契文书”上面加以注明:“此地于某年某月某日已转契给
某人”的字样,附在新文书上面。这样既省事省钱,又是地亩的可靠凭证。
谁种地,谁完银(交税),这是天经地义的事。那时土地的买卖变动和交纳土地税都掌握在“地亩先儿”一人的手里。多
是随卖地随过银,也叫“过差”。就是把卖地户的地亩税按地亩数的派差,过到买地户的名下。叫做“谁也不能耕种没粮(拿
税也叫完粮)白地”、“谁也不纳空头差”。但是到后来地亩先儿的权力被剥夺了,有关过差的手续就麻烦起来,为此便发生
许多土地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