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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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 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
先后完成县政府安排的开发区招商引资中出现的应诉案件、东明县与北京德莱威公司路灯纠纷仲裁等案件,为县招商引资合同
把关,共审阅案件 30 余份,均提出法律意见,尽力维护本县合法利益。

【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 2014 年,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县政府下发《东明县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关于遴选一般委员的通知》和《东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东
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9 名行政复议委员会一般委员。6月 6日,市政府法制办副
主任李德峰,县委常委、副县长段清正为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揭牌,向聘任委员颁发聘任证书。是年,县法制办共依法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63 件,维持 16 件,驳回 38 件,撤销 1 件,终止 5 件,中止 2 件,正在审理 1 件;答复市政府复议
申请 41 件。县法制办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 80 件,经审理自愿撤回申请 1 件、维持 79件,代县政府申请法院房屋强制拆迁
18 件。

【执法证件办理及审验】 2014 年,县法制办严把办理行政执法证人员资质,凡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
员等不符合公务员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办证。是年,对 1190 个执法证件进行年审,符合要求的证件持有人集中进行公共法
律知识测试,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证件审验的主要依据,对 2014 年 6月 30 日到期审验证件和“僵尸证件”进行清理,共
注销 485 个,其中强制注销 294 个。新办行政执法证件 163 个,审验工作于 6 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

【政府法制网建设】 2014 年,县法制办建立网站,10月开通。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和信息的采编、报送。年内市政府法制
信息网站转 发东明信息 41 条,省政府法制网站转发东明信息 26 条,国务院法制网站转发东明信息 17条,网站的总点击量
达 4020 人次。为东明县依法行政工作起到很好宣传作用。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2014 年,为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县政府下发《东明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梳理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裁量幅度,汇
总后形成制度。年内县政府 49 个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完成规范任务,共涉及行政处罚职权 1705
项,其中有自由裁量权的 1355 项,细化标准 3545 个,45 个部门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法律专家库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2014 年,根据省市要求,县政府研究下发《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明县法律
专家库暨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组建东明县法律专家库,设立东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县政府法
律顾问日常工作,县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任法律顾问办公室
主任。下发《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和《东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选聘 31 名法律专家,遴选一个法律事务所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形成。

【筹备成立县仲裁委员会办事处】 2014 年,县法制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发挥仲裁快捷、便利、经济等特
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便东明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及时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12月初,向市政府提交《东明县关于成立
菏泽仲裁委员会东明办事处的申请》。12月中旬,菏泽市仲裁委员会成员到东明县进行实地考察,对县仲裁办事处成立的筹备
工作表示满意,翌年可成立。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014 年,县政府下发《东明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县法制
办从县人大法工委、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法制办抽调人员和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 10 余人的案卷评查组,对 35 个县直部
门的 180 余份行政处罚案卷,通过交叉互评方式进行 2 天的评查活动。评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提出详细的整改
意见和建议。
(供稿:黄铁军 高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