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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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4年,县民宗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制度和学
习计划,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规定内容,做好单位和个人问题自查,反馈汇
总意见建议117条,逐一分类制订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效果,赢得群众好评。制定出台县民宗局关于落实《东明
县贯彻 实施细则》的意见、《关于落实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暂
行规定》等制度,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在传统节日期间,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和宗教界人士
40户,发放面粉80袋、食用油40桶、大米40袋、慰问金1万元。为全县2717户穆斯林群众和城市穆斯林低保户,每户发放牛羊肉
价格补贴200元。对32名高考和58名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宣传】 2014年,县民宗局局长徐双怀参加“国家宗教局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和“全市少数民族干
部井冈山培训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班的法规理论课件,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举办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
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代表参加的民族宗教政策培训班,培养宗教人士爱国爱教理念,提高信教群众素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
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宪法宣传日期间,印发宣传彩页,悬挂宣传横幅和展板,向群众宣传《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
法律法规。在县城区和乡镇中心宗教活动场所,在民族村居和寺观教堂,开展宗教法规、科技知识和城镇化建设宣传教育。

【民族宗教管理】 2014年,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也成立
相应组织,村两委班子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联络员,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店子村清真寺、
东明集清真寺、马寨清真寺、北关基督教堂等多处寺观教堂进行修缮,确保了信教群众宗教活动安全。对聘请的外省伊斯兰教
阿訇进行备案上报,统一颁发阿訇证。对开斋节、圣诞节、复活节期间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责令制定安保
措施、应急预案。规范佛、道教寺观管理,对“乱建寺观、乱塑宗教造像”现象进行治理,协助陆圈镇和马头镇处理了大路寺、
圣贤寺两处寺院的未批私建行为,勒令其停止佛殿建设。对1个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取缔。处理3名非法自封传教人。做好天
主教信徒参加5月圣母月朝圣活动,确保朝圣活动稳定、安全、有序。对发现的县内群体性民族矛盾苗头,靠上去做工作,想方
设法缓解民族抵触情绪,切实排除隐患。

【民族政策扶持】 2014年,县民宗局积极争取扶持资金,先后投入省、市、县专项资金89万元,改善少数民族村居基础
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为回民王庄村养殖基地和清真寺打深水井,为西关店子村主街道辅修水泥路面,为东明集村回民居住区
修建道路,为三坊清真寺安装太阳能、解决穆民沐浴问题。加大对少数民族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加强科技培训,组织民族
村居两委班子、合作社负责人和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到定陶等地学习高架养羊、养鸭、养牛等先进养殖技术,推行“村集体集中
搭建牛羊舍、农户集中养殖”模式,养殖基地占地260亩,存栏牛150头、羊690只,村每户都散养牛、羊、畜禽,羊存栏达6000
余只,涌现出一批养殖大户,回民王庄村已建设成养殖特色村,促进了村经济发展。加强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跟踪服务,
明胜纺织、洪丰面粉作为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年享受2.88%的贴息贷款共418.24万元。
(供稿:海 松)